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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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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博敏电子 证券简称:603936 公告编号:临2016-012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474,538.7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15年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8,916,213.97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7,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进行分配,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73%,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16-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度审计业务执行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临2016-01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临2016-014)》。

本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徐缓、谢小梅、谢建中、刘燕平回避表决,由其他5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函》和《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临2016-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临2016-016)》。

公司董事会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6-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16-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16-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1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博敏电子 证券简称:603936 公告编号:临2016-013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伟飞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474,538.7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15年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8,916,213.97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7,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进行分配,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73%,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16-02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度审计业务执行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临2016-01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担保的议案。

(下转2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