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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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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新双盈分级
债券基金A份额第四个运作
周年利差设定的公告

201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A”)年约定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如下: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下一个运作周年开始前需公告该运作周年适用的新双盈A的约定收益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2%(含)。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结合国内利率市场情况,本基金第四个运作周年的利差值确定为2.0%。

本基金第四个运作周年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本基金第四个运作周年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其中计算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是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或新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当时适用税率)。在新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重新设定该开放日次日起适用的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并在开放日公告。

风险提示:

新双盈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是,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新双盈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066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新双盈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份额

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4个月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一年的运作周期到期日前,基金管理人将对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B”)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折算

1、折算基准日

新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

本次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第三个运作年的第三个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5月9日。

2、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新双盈A份额。

3、折算频率

新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折算一次。

新双盈A的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4个月的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开放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4、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日终,新双盈A的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1.000 元,折算前新双盈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按新双盈A折算后的份额(参考)净值(1.000元)折算为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并分配给新双盈A的份额持有人。

新双盈A的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NAV后A =1.000元

新双盈A的折算比例= NAV前A /1.000

NUM后A = NUM前A×新双盈A的折算比例

其中:

NAV后A :份额折算后新双盈A的份额(参考)净值;

NAV前A:份额折算前新双盈A的份额(参考)净值;

NUM后A:份额折算后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

NUM前A:份额折算前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

新双盈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新双盈A在开放日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新双盈A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新双盈A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新双盈B的基金份额折算

1、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假设新双盈B的开放日为T日,则其折算基准日为T-2工作日。本次新双盈B的开放日为2016年5月9日,其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6年5月5日。

2、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新双盈B份额。

3、折算频率

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前第二个工作日折算一次。

4、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日终,新双盈B的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1.000 元,新双盈B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双盈B的份数将相应调整。

新双盈B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NAV后B =1.000元

新双盈B的折算比例= NAV前B /1.000

NUM后B = NUM前B×新双盈B的折算比例

其中:

NAV后B :份额折算后新双盈B的份额(参考)净值,下同

NAV前B:份额折算前新双盈B的份额(参考)净值,下同

NUM后B:份额折算后新双盈B的份额余额,下同

NUM前B:份额折算前新双盈B的份额余额,下同

新双盈B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新双盈B的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新双盈B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新双盈B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1、若近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导致本折算方案不适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

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元时,本基金将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分别对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信诚医药,基础份额,代码:165519)、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场内简称:医药800A,代码:150148)、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场内简称:医药800B,代码:150149)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6年4月27日,医药800B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0.25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医药800B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医药800A份额、医药800B份额在不定期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医药800B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相应地,医药800B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医药800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原医药800A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医药800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医药800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信诚医药份额,因此原医药800A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信诚医药为跟踪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医药800A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医药800B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医药800B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五、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信诚医药份额、医药800A份额、医药800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医药800A份额与医药800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信诚医药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了解或咨询详请。

六、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旗下的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6年4月28日起增加国信证券为销售机构。

一、自2016年4月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国信证券的网站(www.guosen.com.cn)及国信证券手机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认购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二、投资者欲了解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和本公司网站上的《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投资者也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