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公司简介
(一)法定名称及缩写
法定名称: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缩写:陆家嘴国泰人寿
(二)注册资本
十六亿元人民币(RMB1,600,000,000)
(三)注册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19楼
(四)成立日期
2004年12月29日
(五)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经营范围:经主管机关批准的个人和团体人身保险业务、养老金和人身意外保险;以上类型业务的再保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法律准许的资金运用;主管机关批准的其它业务。
经营区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辽宁、北京、天津。
(六)法定代表人
何勇
(七)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
8008199899, 4008869899
二、财务会计信息
(说明: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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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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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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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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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财务报表附注
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的说明
与2014年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利、首日费用率、赔付率、理赔费用率假设等精算假设,同时本公司在2015年变更了万能险的非单位准备金的计算方法,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对于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了贴现率、投资收益率、死亡率、退保率的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减少2015年12月31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796万元,增加2015年的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796万元(2014年12月31日假设变更导致减少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283万元,增加2014年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1,283万元)。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了首日费用率、赔付率、理赔费用率等假设,假设变动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变动减少2015年12月31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合计人民币1,298万元,增加2015年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1,298万元。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重新修订了万能险的非单位准备金的计算方法,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变动增加寿险责任准备金704万,减少2015年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704万元。
2、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说明:无重大会计差错。
3、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说明:本公司不适用。
财务报表附注完整内容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披露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为:https://www.cathaylife.cn/publish/main/52/index.html。
(六) 审计报告的主要意见
本公司外部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审计报告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
三、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一)风险评估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
1、市场风险
目前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有权益风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权益风险主要体现在持有的股票、基金等权益资产价格下跌造成资产价值的大幅下降。利率风险主要体现在利率的变动对固定收益账户资产价值的影响。汇率风险主要体现在汇率的变动造成公司资产价值损失的风险。
公司依照保监会要求建立了市场风险价值评估模型,定期计算风险价值,衡量价格与利率变动对于账户资产价值的影响,以作为风险管理重要参考。目前公司整体的市场风险程度较低。
2、信用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面临的信用风险与资产管理业务、再保险公司的再保险安排等有关。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当前的投资组合中大部分为国有金融机构债券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整体信用风险较低。再保业务方面,公司合作的再保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均符合保监会的相关要求,整体信用风险较低。
3、保险风险
公司保险业务包括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主要包括寿险和长期健康险)、短期人身险保险合同(主要包括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目前面临的保险风险主要指由于死亡率、疾病率、赔付率、退保率、继续率、费用率等精算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偏离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及其它相关风险。
公司通过定期计量和监测各类保险风险指标评估保险风险的状况,结合各指标的经验分析结果,检视定价和评估假设。各项指标显示,公司整体保险风险较低。
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债务到期或发生给付义务时,由于没有资金来源或必须以较高的成本融资而导致的风险,体现在资产负债是否匹配,流动性资金与未来现金流出是否匹配等方面。按公司现金流测试结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可变现资产余额均大于业务净现金流出,流动性风险较低。
5、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及监管合规风险。
公司内部控制评估小组采取调查、分析、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观察等方法,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后认为:公司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评估与处理、信息与沟通及监督上有着较好的内部控制体系。
6、声誉风险
声誉是公司所有的利益持有者通过持续努力、长期信任建立起来的无形资产。声誉风险是指由于危机事件、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负面事件等对公司的这种无形资产造成损失的风险。
2015年,公司持续进行日常舆情监测,同时注重正面形象宣传,有效防范声誉风险。
7、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由于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流程无效或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导致战略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能力不匹配的风险。
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发展规划管理指引》,结合内外部情形变化,及时动态修订公司发展规划,保证战略风险总体可控。
(二)风险控制
1、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根据《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的要求,公司建立了基本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实现了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管理框架:
(1)风险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在董事会授权下对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和工作制度,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进行审议。
(2)首席风险官
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正式任命首席风险官,并已向中国保监会报备。首席风险官为高管人员,履行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协调公司层面全面风险管理等职责,有权了解公司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系统及重要业务流程,并参与相关决策的评估。
(3)风险管理部门
指定法律合规部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与维护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协调公司层面全面风险管理,制定年度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管理培训计划、风险管理制度、完成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根据不同的风险分类指定相应的风险牵头部门,各类风险牵头部门在风险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各类风险的识别、评估、计量等相关风险管理工作。
各职能部门在风险管理部门及各类风险牵头部门的组织协调下,按照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职责分工,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工作,提出风险应对建议,并由风险责任人提出风险应对方案,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内部审计部门
稽核室为风险管理的监督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对已经建立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各项风险的控制程序和活动开展稽核检查、后续整改跟踪等工作,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缺陷整改,实现对公司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持续监控。
2、风险管理策略
针对七大类风险的评估情况,公司从以下几方面防范和控制风险:
(1)市场风险:
a.制定市场风险的定性和定量监测标准,建立市场风险监测报告机制。
b.制定市场风险内部控制流程,明确有关决策的审批、授权流程,确保重大投资经过适当的授权审批。
c.根据不同投资资产的特点,采用压力测试等方法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
d.建立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2)信用风险
a.按照“分工明确,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设立信用评估处,配备独立的专职信用评估人员。
b.建立完善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规则。
c.建立并严格执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管理权限和履职机制,管理机构和基本职责,信用评级制度,授信管理制度,交易对手管理制度,风险跟踪与监测制度,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各项制度应相互衔接。
d.建立并严格执行信用评级基础制度与流程,包括信用评级议事规则、信用评级操作流程、信用评级方法细则、信用评级报告准则、尽职调查制度、跟踪评级和复评制度、防火墙制度,同时建立定义清晰的信用评级符号体系、科学合理的增信评估准则、明确的评估信息收集机制。
e.建立并使用信用评估信息系统,作为信用风险评估的重要辅助手段。
f.公司制定了并发布了再保险管理办法,明确了再保管理工作负责人,规范了再保安排与日常管理流程。
g.在再保险合同期间,公司及时跟踪了解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和财务实力评级。若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或财务实力评级低于监管规定,须提请管理层讨论确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h.公司以分散方式分出保险业务给若干家再保险公司,避免造成对单一再保险公司的依赖,且公司的营运不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任何单一再保险合同。
(3)保险风险
a.公司制定并发布了保险风险管理制度,对保险风险管理权责归属及风险责任人,保险风险的识别、评估、计量,风险监测与预警等做了明确规定。
b.产品精算部、业务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从产品开发、核保、理赔、产品管理、准备金评估、再保险管理等环节管理保险风险。
c.保险风险管理的各环节均指定了风险责任人,风险责任人对重大保险风险提出应对方案,并确保各项控制措施及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4)流动性风险
a.定期对资产负债匹配情况进行检视,确保配置期限匹配、成本与收益匹配、数额匹配,以避免未来发生偿付能力不足,现金流不足等风险。
b.每日账户现金余额日报及时追踪账上现金状况,以及未来现金流预测,以掌握投资资金流入与流出情形,防范流动性风险。
(5)操作风险
a.公司制定并发布了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对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权责归属,操作风险的责任人,操作风险的识别、评估、计量,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报告等做了明确规定。
b.公司指定总、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其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操作风险的风险责任人。风险责任人须确保各项控制措施及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并对重大操作风险提出解决方案。
c.法律合规部定期组织总、分公司各单位进行了操作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工作。风险识别与评估覆盖经营管理的各个重要环节,涉及所有主要业务流程,保证了风险识别与评估的全面性。并针对各风险点相应的控制点进行识别与评估。
d.稽核室为内部控制的监督部门,定期对作业流程、控制措施、管理制度进行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审计,并进行缺陷的跟踪审计,督促相关单位进行缺陷整改。
(6)声誉风险
a.对现有《陆家嘴国泰人寿声誉风险管理制度》进行了评估,对于尚未达到偿二代标准的项目进行检视,着手进行制度修订。
b.建立声誉事件相关应急预案,执行《陆家嘴国泰人寿危机预防及处理办法》及《陆家嘴国泰人寿新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规定。
c.修订《陆家嘴国泰人寿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并同步检视更新现有应急预案。同时,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管理,确保制度实施到位。
(7)战略风险
a.公司根据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1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保险公司发展规划管理指引》等监管规定,以及《陆家嘴国泰人寿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制定《陆家嘴国泰人寿战略发展规划及战略风险管理制度》,来指导和规范公司的战略制定和执行、加强战略风险的管理。
b.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因素、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同业公司经营动态,对外部因素变化保持高敏感度和及时响应能力,对同业经营给予动态跟踪研究。
c.加强渠道经营和机构管理策略的研究与执行, 鼓励创新,提升竞争力。
d.密切关注各项战略风险,监测风险指标,及时、有效、持续地对战略风险进行识别、评估与管理,对于突发的战略风险事件,及时分析并报告。
3、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及其执行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控,风险管理意识已融入各个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中。
2015年,公司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上取得稳步发展,为下一步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今后,除进一步做好风险管理文化普及和制度流程建设外,公司将着重从风险识别、评估和主动控制层面,加强公司风险管理,提升风险计量等专业技术水平。公司将遵循《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精神和目标,按照偿二代框架下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发展的需求,积极创新,不断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将风险管理充分融入公司的定价、产品推广、销售、资本管理、投资、营运等各个环节,有效保障客户权益,提高股东投资价值。
四、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本公司2015年度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保险产品经营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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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陆家嘴国泰吉利金福两全保险(分红型)在2014年底停售,新单标准保费为零。
五、偿付能力信息
本公司2015年度偿付能力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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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充足率发生变化的原因说明:
2015年期末认可资产309,609.93 万元,较上年290,414.07万元上升6.61%;认可负债为270,237.99 万元,较上年248,313.97万元上升8.83%。认可资产的上升幅度低于认可负债的上升幅度,引起实际资本较上年度下降6.48%,最低偿付能力额度13,172.88 万元较上年末12,160.10万元上升8.33%,因此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3.67%。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