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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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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董事长吴克海、总经理谭生光、总经济师邹龙赣及财务部经理胡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克海

日期 2016-04-28

证券代码:600269 证券简称:赣粤高速 公告编号:2016-027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朝阳洲中路367号赣粤大厦一楼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克海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荣莉、任晓剑及董事陈毓书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李旷、陈志庭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5名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公司决定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35,407,0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50,311,052.1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公司决定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费用总额不超过14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债务融资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公司决定2016年度通过债务融资方式融资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为提高公司债务融资效率和灵活性,授权董事会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金融市场情况全权决定债务融资有关事宜。

决议有效期:本议案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为止。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经股东大会投票表决,会议选举黎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东乡至昌傅高速公路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公司关联股东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江西运输开发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表决股份数为117,998,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为关联议案,关联股东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江西运输开发公司均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国权、李攀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16-028

债券代码:122255 债券简称:13 赣粤01

债券代码:122316 债券简称:14 赣粤01

债券代码:122317 债券简称:14 赣粤02

债券代码:136002 债券简称:15 赣粤02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中路367号赣粤大厦八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任晓剑先生和董事陈毓书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明确表示了表决意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克海先生主持,与会人员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决定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重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战略决策与执行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克海

委员:谭生光、任晓剑、李红玲、陈毓书

秘书组组长:梁志爱

(二)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黎毅

委员:谭生光、任晓剑、李红玲、阙泳

秘书组组长:龚春芳

(三)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红玲

委员:吴克海、任晓剑、黎毅、熊长水

秘书组组长:付艳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任晓剑

委员:李红玲、黎毅、陈毓书、钟家毅

秘书组组长:周春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269 公司简称:赣粤高速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