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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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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6-061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在深圳长城大厦16楼会议室及北京分会场召开,应到董事八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八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杨军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5年度经营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5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九节“公司治理”中的董事会工作情况、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的相关介绍)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公司每股收益-0.027元人民币,母公司净利润为7,261,575.7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821,474.80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7,286,056.61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之有关规定及本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情况,鉴于2015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数,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拟订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实施现金分红、不派送红股及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违反《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和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行为。

6、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详见同日公告2016-063号《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的公告》)

(1)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非关联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1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非关联方)合计58,565.72万元。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联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15年度计提关联方坏账准备321.00万元。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杨军先生、靳宏荣先生、杨林先生回避表决。

(3)核销部分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因账龄过长、客户关闭等原因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款予以核销,账面金额合计4,186.24万元。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计提及核销的依据合理,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将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纳入到本公司合并范围及对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前后的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详细对比差异见附件1《2014年1-12月净利润追溯调整表》和附件2《2015年度期初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表》;并将报告期内新设立的子公司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2015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数据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9、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详见同日公告2016-064号《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的公告》)

(1)以信用担保方式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RMB40,000万元),期限壹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RMB20,000万元),期限壹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RMB20,000万元),期限壹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子公司长城香港以抵押担保方式向华侨永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子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长城香港”)向华侨永亨银行以抵押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港币陆仟万元(HKD6,000万元),期限壹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子公司长城能源以抵押担保方式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子公司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长城能源”)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抵押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RMB5,000万元),期限壹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子公司长城能源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子公司长城能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仟万元(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壹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下属公司柏怡香港以复合担保方式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详见同日公告2016-065号《关于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下属公司柏怡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简称“柏怡香港”)通过复合担保的方式向香港汇丰银行申请进出口流动资金综合授信港币10,204万元(含应收账款保理额度800万美元);授信有效期自协议签署日起为期一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下属公司柏怡香港向Beatle Next (Hong Kong) Limited申请应收账款保理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柏怡香港向Beatle Next (Hong Kong) Limited(三井住友银行的子公司)申请的应收账款保理授信额度由原美元陆佰万元(USD600万元)调至美元壹佰万元(USD100万元)。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详见同日公告2016-065号《关于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1)柏怡国际为柏怡香港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长城香港为柏怡香港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柏怡国际全资下属公司宝辉科技为长城香港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中电财务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为确保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资金的安全,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电财务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杨军先生、靳宏荣先生、杨林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电财务存款余额为99,983,071.82元,贷款余额为100,000,000.00元,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中电财务关联交易的存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事项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外,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20274号《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认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我们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中间业务、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经审阅,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12、2016年度技改项目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需要制定和修订了系列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总体来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出具的《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包括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西长城计算机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北海长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柏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冠捷科技”)共七家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单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母公司及除冠捷科技以外其他子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http://www.cninfo.com.cn),认为前述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其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冠捷科技系香港及新加坡上市公司,其内部控制执行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规定。由于冠捷科技执行的是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且香港联合交易所暂未要求主板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及对外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此冠捷科技公司未包含在本次内控制审计范围内。

14、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提议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公告2016-066号《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其他事宜

(1)上述第2至7项、9、10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上,各位董事还听取了审计委员会关于信永中和从事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汇报。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2014年度1-12月净利润追溯调整表(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2:2015年度期初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表(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6-062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在深圳长城大厦16楼会议室及北京分会场召开,应到监事三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跃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九节“公司治理”中的监事会工作情况的相关介绍)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审核意见

本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意见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数据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决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对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的决议》的意见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的决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在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予以执行和落实,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客观真实,同意公司董事会按此披露201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相关评价。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6-063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含下属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8,886.72万元;同时对因账龄时间过长、客户关闭等原因无法收回且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部分应收款予以核销,账面金额合计4,186.24万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8,886.72万元,其中涉及非关联方各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8,565.72万元,涉及关联方计提坏账准备321.00万元。具体如下:

(一)非关联方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目前市场环境,公司部分存货的市场价值有所下降,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存货成本低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本年自营计提701.5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冠捷科技”)计提46,496.73万元,合计计提47,198.30万元。

2、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日常运营过程中的客户履约情况,本年共计提非关联方坏账准备5,147.76万元,其中自营计提1,501.58万元,冠捷科技计提3,646.18万元,相关明细如下:

(1)公司在自营方面对Diablotek International Inc.、Best Buy Company Inc.、Big Lots, Inc.、广东德豪锐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增提349.84万元、181.25万元、293.65万元、277.87万元坏账准备;对Pro Com Products Inc.计提213.05万元坏账准备;对其他零星客户及按账龄共计提185.92万元。

(2)冠捷科技对Inter Optima、上海华清企业发展有限公司、Epi Empresa分别增提802.57万元、166.86万元、153.13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其他零星账户共计提2,523.62万元。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鉴于冠捷科技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公允价值,本期对此计提164.12万元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冠捷科技根据其下属子公司TP Vision的实际情况,对其专利权及商标使用权按照资产预期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异增提5,192.51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至此累计已计提56,711.21万元。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冠捷科技根据其实际情况计提863.03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未涉及关联方,计提的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影响报告期利润58,565.72万元,相应影响减少公司2015年末所有者权益58,565.72万元。

7、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二)涉及关联方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涉及关联方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对关联方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简称“长城软件”)、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电投资”)合计321.0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长城软件,法定代表人为周进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17.4305万元,住所地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7-19层,主营业务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等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设备租赁”。

2015年度长城软件经审计总资产为74,261.57万元、净资产为21,975.25万元、营业收入为100,371.11万元、净利润为2,348.90万元。

(2)中电投资,法定代表人为陈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00万元,住所地在深圳市深南中路2072号及2070号,主营业务包括“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销售针纺织品,百货,工业生产资料,石油制品,五金,交电,化工,建材,工艺美术品,本公司进出口商品内销;劳务服务,信息咨询,包装服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销售;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销售、批发、零售兼维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第三类医疗器械”。

2015年度中电投资总资产为99.44亿元、净资产为34.27亿元、营业收入为225.77亿元、净利润为3.07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长城软件、中电投资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下属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坏账形成原因、金额及计提依据

(1)公司曾于2012年作为长城软件的供货方与长城软件合作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在项目中标后的实施过程中,由于与招标方间的售后服务分歧,导致项目尾款约163.11万元截止2015年末仍未能结清。

根据公司现行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办法中“对于账龄超过365天并且在一年以上无还款记录的部分,按100%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前述超过一年未支付的尾款人民币163.11万元进行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公司于2015年与中电投资就产品出口伊朗进行了出口代理合作。为加快开拓海外市场,经与产品采购方(非关联方)协商,市场促销及品质费用均由公司承担。在交易开展过程中,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公司多次赴海外进行有关谈判、测试及维修并因此产生相关费用。前述交易形成的账目年末余额为274.66万元,但因质量问题无法全部收回,需折价处理。

因此根据个别计提法,公司拟对前述交易产生的坏账损失人民币157.89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计提的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影响报告期利润约321.00万元,相应影响减少公司2015年末所有者权益321.00万元。

4、后续追讨措施

(1)公司正与招标方继续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跟踪售后回访并积极协助招标方进行整改,努力争取收回尾款。

(2)公司正与海外客户积极协商,争取降低公司需承担的市场促销及品质费用并在余下订单中摊销,密切关注产品质量,最大限度收回相关款项。

5、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关联董事杨军先生、靳宏荣先生及杨林先生回避表决。

二、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的事宜。议案申请对因账龄过长、客户关闭等原因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为4,186.24万元。其中申请核销应收账款2445.21万元(自营1,798.45万元、冠捷科技646.76万元),申请核销冠捷科技的其他应收款1,741.03万元。

前述核销均不涉及关联方核销;此外,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前期均已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不影响本期利润。

上述事项已经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计提及核销的依据合理,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6-06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

及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长城电脑”指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香港”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长城能源”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

“柏怡香港”指本公司下属公司柏怡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正常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等申请授信额度约合人民币10.33亿元,其中母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8亿元,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约合人民币2.33亿元,其中部分授信涉及资产抵押和应收账款保理,详细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及提供抵押担保情况概述

注:1、柏怡香港申请的港币10,204万元授信额度中含800万美元应收账款保理额度;

2、柏怡香港与Beatle Next (Hong Kong) Limited(三井住友银行的子公司)本次申请的额度是计划将原600万美元的应收账款保理额度变更为100万美元,协议将于签署之日起生效,直到任何一方作出书面终止通知30日后终止。

二、以资产抵押申请授信的情况

1、长城香港以抵押担保方式向华侨永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子公司长城香港以抵押担保方式延续向华侨永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港币6,000万元(其中港币3,000万元为开立信用证授信额度,港币3,000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期限1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本次抵押的资产为位于香港北角屈臣道2至8号海景大厦C座四楼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为1,28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资产情况如下(单位:万港币):

2、长城能源以抵押担保方式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子公司长城能源以抵押担保方式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1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本次抵押的资产为位于湖北省仙桃市胡场填新河口村的在建光伏电站。

截至2016年2月29日,光伏电站建设已投入资金及设备的账面值为人民币514.26万元。该电站通过太阳能发电,所发电量可以自用,也可以并入国家电网获取电费收入。该电站全部建成后,新增光伏太阳能装机容量10MW,可发电25年,预计总发电量26,033.77万千瓦时,年均发电量1,041.35万千瓦时,可实现年均电费收入1,006.67万元,预计电站建设完成后的账面净值约人民币7,000万元。

3、柏怡香港以复合担保方式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详见同日公告2016-065号《关于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属公司柏怡香港以复合担保方式向香港汇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港币10,204万元(含800万美元应收账款保理额度),其中将涉及以其自身所持面值400万美元的债券抵押担保。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将会增加公司贷款期间的利息支出。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事宜符合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行为。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各银行签订授信合同及贷款合同,最终实际签订的合同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6-065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长城电脑”指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香港”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其持有柏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51%的股权;

“长城能源”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

“柏怡国际”指柏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长城香港的控股子公司;

“柏怡香港”指柏怡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为柏怡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宝辉科技”指宝辉科技(龙南)有限公司,为柏怡国际的全资下属公司;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基于柏怡香港正常经营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柏怡香港拟通过资产抵押和信用担保的方式向香港汇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港币10,204万元(含800万美元应收账款保理额度),授信有效期自协议签署日起为期一年。

除自身所持的债券抵押和应收账款保理外,柏怡香港尚需:(1)柏怡国际为柏怡香港在上述授信范围内的贷款提供无限额的信用担保(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以及(2)长城香港为柏怡香港在上述授信范围内的贷款提供额度为港币3,000万元的公司信用担保(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担保期限均为自授信协议签署后为期一年。(3)就长城香港所提供的担保,柏怡国际的全资下属公司宝辉科技将会以其所拥有的评估价值不低于港币3,000万元的房地产提供反担保。

2、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担保事项,议案表决情况为: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但由于截止2015年12月31日柏怡香港的资产负债率约为74.5%,因此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柏怡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0年

2、注册地点:香港九龙官塘鸿国道16号志成工业大厦8楼

3、法定代表人:何国斌

4、注册资本:500万港币

5、主营业务:开关式电源零部件及成品贸易

6、股权关系:2011年3月31日,长城香港收购柏怡国际51%的股份实现对柏怡国际及其下属公司的控股。除此之外,柏怡国际的其他少数股东和长城香港及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具体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港币57,973.5万元,净资产为港币14,805.7万元,营业收入为港币228,448.4万元,净利润为港币1,546.0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74.5%。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将在获得相关审批后适时签署。

(一)柏怡国际为柏怡香港担保

1、担保方式:信用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及范围:在柏怡香港向香港汇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港币10,204万元(含800万美元应收账款保理额度)范围内的贷款提供无限额的信用担保。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3、担保期限:自授信协议签署后为期一年。

(二)长城香港为柏怡香港担保

1、担保方式:信用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及范围:在柏怡香港向香港汇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港币10,204万元(含800万美元应收账款保理额度)范围内的贷款提供限额港币3,000万元的信用担保。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3、担保期限:自授信协议签署后为期一年。

(三)柏怡国际全资下属公司宝辉科技为长城香港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1、反担保方:柏怡国际的全资下属公司宝辉科技

2、担保方式:资产抵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及范围:以其所拥有的评估价值不低于港币3,000万元的房地产为长城香港对柏怡香港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4、担保期限:有效期限与长城香港为柏怡香港的担保期限相同。

5、拟作为反担保的资产评估结果概述如下:

四、董事会意见

1、柏怡国际是长城香港的重要控股子公司,而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柏怡香港承担着柏怡国际旗下大部分客户订单账款的管理。长城香港、柏怡国际为柏怡香港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其正常经营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其业务持续正常良好运作。截至目前,柏怡香港经营业务及财务状况稳健,信用记录优良。

担保期间,公司及长城香港、柏怡国际将持续关注柏怡香港的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

2、鉴于柏怡香港的母公司柏怡国际为长城香港控股51%的子公司,为更好控制柏怡香港的履约风险,柏怡国际将以旗下全资子公司宝辉科技所拥有的评估价值不低于港币3,000万元的房地产为上述长城香港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协议有效期限与主担保协议相同。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在担保期间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为135,288.34万元,约占公司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2.23%;公司本次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计约为不超过港币10,204万元(按长城香港持股柏怡国标51%折算,公司需承担的担保额度约为不超过港币5,204.04万元,折合人民币约4,359.84万元),约占公司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68%。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拟作为反担保的资产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下转1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