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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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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5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方正大道22号

法定代表人:黄平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3952791X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批发药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生产、销售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制药技术咨询及转让;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百货、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木材、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审批和许可后,方可经营】

重庆合成于2015年5月6日由公司出资200万元注册成立,2015年5月27日注册资本增至25,000万元。2015年11月23日,公司完成资产剥离的重大资产重组,将持有的重庆合成100%股权转让至控股股东合成集团。2015年11月24日,重庆合成股东正式变更为合成集团。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重庆合成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103,873.42万元,净资产22,967.4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172.61万元,净利润-2,070.71万元。

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创造路22号

法定代表人:黄璘

注册资本:16,332.5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00000000002119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限本企业生产的药品)片剂、硬胶囊剂、散剂、口服溶液剂、颗粒剂、大容量注射剂、原料药,销售本公司生产的兽药原料和兽药制剂,普通货运,预包装食品批发。(以上经营范围按相关许可证核定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医药、化工产品技术开发,国内贸易(不含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品种),销售五金、交电、普通机械、金属材料、木材、日用百货、电器机械及器材、(以下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及原料、建筑材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新药业于1994 年11 月由重庆制药五厂改制设立,初始注册资本为6,199万元。2009年5月,北大医药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取得大新药业90.63%股份。同年9月,北大医药以土地使用权对大新药业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北大医药持有大新药业股份增至92.26%。2015年11月23日,北大医药完成资产剥离的重大资产重组,将持有的大新药业92.26%股份转让至控股股东合成集团。2015年11月24日,大新药业控股股东正式变更为合成集团。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大新药业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159,751.65万元,净资产24,612.8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2,769.22万元,净利润-5,344.24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在公司原料药资产剥离且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后,为平稳完成人员转移工作,与用人方共同协商的过渡方式。公司与重庆合成、大新药业正在加紧办理剩余人员的转移,以求尽快完成此项工作。本次交易,重庆合成每月将预先把应付该部分人员的薪酬转账至公司账户后,公司方才支付该部分人员薪酬,大新药业是为公司垫付人员薪酬,即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不造成影响。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重庆合成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743万元,与大新药业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8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将本交易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在原料药资产剥离且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后,为平稳完成人员转移工作,与用人方共同协商的过渡方式,不存在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不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6-22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终止合作研发康普瑞丁磷酸二钠(CA4P)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医药研究院”)拟于近期签署《终止合作研发康普瑞丁磷酸二钠(CA4P)的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合作协议》”)。鉴于康普瑞丁磷酸二钠(CA4P)在II期临床实验过程中,目标适应症病例较少、国内外试验结果显示效果不够明显,且新药研制具有高风险、周期性长的特性等因素,经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协商一致,双方拟终止合作研发康普瑞丁磷酸二钠(CA4P)。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在2005年底对康普瑞丁磷酸二钠及注射剂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进行一类新药I期临床注册申报,于2008年9月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批准的注射用康普瑞丁磷酸二钠I期临床试验批件(批件号:2008L04683)。

2010年1月,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签署《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约定双方共同研究开发康普瑞丁磷酸二钠Ⅰ期临床研究项目(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0-02号),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2年12月,康普瑞丁磷酸二钠Ⅱ、Ⅲ期临床申请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技术评审通过。

2013年2月,公司获得SFDA批准的注射用康普瑞丁磷酸二钠Ⅱ期临床试验批件(批件号:2013L00180)。

2013年4月,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参与研究开发康普瑞丁磷酸二钠及注射剂II期临床研究项目事项(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18号),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情况。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完成IIa期全部病例入组,正在进行药代研究。

鉴于康普瑞丁磷酸二钠(CA4P)国内外临床试验结果表现不理想、目标适应症病例较少等因素,经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合作研发康普瑞丁磷酸二钠(CA4P)。截止目前,该项目共计投入研发金额1,043.89万元,其中公司累计投入研发金额566.78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方正医药研究院为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终止合作研发康普瑞丁磷酸二钠(CA4P)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永凯、易崇勤、黄平、杨骁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其他说明

本次《终止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借壳,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方正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29号创新大厦A301-9室

法定代表人:易崇勤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医药产品研究开发(药品生产除外)、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项目投资;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方正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16,228.86万元,净资产2,908.3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912.18万元,净利润324.44万元。

三、药品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康普瑞丁磷酸二钠(CA4P)

剂型:注射剂

规格:50mg

注册分类:化药1.1类

目前所处审批阶段:II期临床研究

II期临床试验批件号:2013L00180

申请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康普瑞丁磷酸二钠(CA4P)是一种靶向抗实体瘤的前体药物,是一种正在开发的作用为破坏肿瘤血管系统的抗癌药,用于晚期实体瘤。Combretastarin对肿瘤血管,显示特异性靶向,破坏已生成的肿瘤血管,因此能强效攻击活体肿瘤,导致肿瘤从内到外彻底死亡。在动物试验中,单剂量的康普瑞丁磷酸二钠可破坏95%的实体肿瘤细胞,且该化合物对迄今为止试验的所有动物癌症模型均显示有体外抗癌活性。它和传统的直接作用于癌细胞的化合物不同,而是靶向作用于肿瘤物质的供应系统。

同类药品市场情况:据IMS数据统计,抗肿瘤药自从2007年超越降血脂药后,一直是全球医药市场的领头羊,2012年的销售额超过了700亿美元。尽管有一些重磅药品面临专利悬崖的困境,然而由于各大药企热衷于肿瘤药物研发,后续产品及时补充,使得抗肿瘤药物在疾病治疗领域将继续占据绝对优势。从全球肿瘤发病率和死亡率分析,未来十年全球抗肿瘤药物的市场空间依然很大。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考虑:1.全球发病率总体呈现上升趋势,造成肿瘤诊断药物和治疗药物的需求旺盛;2.全球癌症死亡率虽然逐年降低,但是肿瘤治疗具有特殊性,患者需要全程接受科学正规治疗以延缓肿瘤进展或防止肿瘤复发,因此死亡率降低意味着患者长期治疗的概率增加,导致对治疗药物的需求增加。

四、协议主要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

1、双方同意终止合作开发康普瑞丁磷酸二钠及注射剂,并同意解除《技术开发二期合同》。

2、双方认可各方已经按照《技术开发一期合同》及《技术开发二期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各方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向另外一方主张违约责任。

3、双方同意在履行《技术开发一期合同》及《技术开发二期合同》过程中已经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由双方各自负担,任何一方不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另外一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4、方正研究院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三十(30)日内,将其在履行《技术开发一期合同》及《技术开发二期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及涉及的全部相关资料交付给公司。

5、双方同意,一期研究项目及二期研究项目产生的任何阶段性技术成果的收益分配方式(如有)如下:公司获得收益部分的80%,方正研究院获得收益部分的20%。具体分配方案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6、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及其参与一期开发项目及二期开发项目的全部人员应当对与一期开发项目及二期开发项目相关的全部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起十(10)年。保密期限内,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外披露保密信息。

7、本协议经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获得通过且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合作协议》的签署,系公司对研发项目的过程实施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结果。创新药物的研发属高投入、高风险项目,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基于该项目国内外临床试验结果表现不理想,后期研发周期较长、取得进展缓慢的考虑,协商一致终止本次合作研发。公司仍将与方正医药研究院继续开展在药品研发领域的合作,为公司储备优质产品及项目。公司亦将努力完善研发项目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研发项目的过程管理和风险控制,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投入研发金额566.78万元,该费用已在以前年度列支,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从2016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累计发生关联交易共148.29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签署《终止合作协议》,系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双方基于该项目临床研究试验目标适应症病例较少、表现不理想及后期研发周期长等方面的考虑,不会改变公司在新药研发的战略方向,不影响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签署《终止合作研发康普瑞丁磷酸二钠(CA4P)的协议》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关于终止合作研发康普瑞丁磷酸二钠(CA4P)的协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6-23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关联交易2015年度实施情况及2016年度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医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医医药”)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北大人民医院”)于2014年8月签署了《体外诊断试剂耗材供应与配送及实验室流程优化长期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由北医医药向北大人民医院提供体外诊断试剂与耗材供应及配送,包括供应、贮存、运输、配送及医院相关科室进行优化服务。合同的总金额为北大人民医院体外诊断试剂耗材供应与配送及实验室流程优化项目的年度中标金额人民币8,888万元。实际金额以北大人民医院每年度实际采购体外诊断试剂耗材的金额为准。该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66号)。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北大人民医院的举办权为北京大学医学部,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关联交易2015年度实施情况及2016年度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永凯、易崇勤、黄平、杨骁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该协议,公司对2016年关联交易的预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合成集团、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将回避表决。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五)关联交易金额发生变化的主要项目和原因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北大人民医院2015年度通过北医医药采购体外诊断试剂耗材及服务的总金额11,649万元,超过上述协议的中标金额2,761万元。

北医医药体外诊断试剂与耗材供应及配送的业务模式日趋成熟,逐渐得到了上下游客户的认可。北医医药与北大人民医院通过前期合作,双方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及成熟的合作模式。北大人民医院依据自身实际经营需要,增加了对北医医药试剂、耗材及服务的采购,故2015年本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原预计金额。

二、201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鉴于北医医药向北大人民医院提供的实验室优化、体外诊断试剂与耗材供应及配送服务等相关服务较为完善,双方已逐步建立较为成熟的业务合作模式,根据2014年8月北医医药与北大人民医院签署的协议,结合北大人民医院的实际需求,预计2016年该交易发生金额为15,000万元。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交易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签署体外诊断试剂耗材供应与配送及实验室流程优化长期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66号)。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医医药通过近年对医院药品、器械等的流通、配送服务,蓄积了一定的经验及资源,也同时得到了上下游一定的认可。本次交易是在已有协议的基础上,根据医院自身实际需求,为医院提供服务。本次交易体现了公司为医院提供服务的业务模式日渐成熟,对未来业务拓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北大人民医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894.36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将本交易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是建立在已有协议的基础上,交易价格以中标金额为依据,据实结算,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2015年协议执行过程中,实际交易金额超过原预计金额,体现了双方合作模式日渐成熟。本次超出金额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较小,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16年度交易金额的预计符合北医医药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扩大医药流通业务规模,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北医医药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的关联交易就超出预计金额的部分,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将2016年关联交易预计部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6-26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下午3:00至2016年5月20日下午3: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6日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上丁公园西湖路6号欧瑞锦江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银行授信融资计划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请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请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2016年薪酬支付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1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关联交易2016年度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需就每位非独立董事出任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13.01 选举袁平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2 选举隋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听取《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5)听取《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非表决事项)

(二)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1、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第13项议案为非独立董事选举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并按以下程序进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投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总数,否则该票作废。

3、本次股东大会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方芳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9楼

邮政编码:401121

电话:023-67525366 传真:023-67525300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事宜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88

2、投票简称:北医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4、在投票当日,“北医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3)对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议案13),1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①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②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至议案1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3,股东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说明: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议案13),每位股东拥有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下午3:00至2016年5月2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5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3-67525366;传真:023-67525300;联系人:方芳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 出席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一、不采用累计投票的议案

二、采用累积投票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截止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