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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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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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6-04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2016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董事会提案如下:
一、2016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
1、董事:陶一山先生、黄国盛先生、郭拥华女士、黄锡源先生、谢暄先生、陶业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陈斌先生、何红渠先生、罗光辉先生,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8万元/年。
二、201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1、总经理:陶一山先生,年薪人民币67万元。
2、副总经理:郭拥华女士,年薪人民币47万元。
3、副总经理:陶业先生,年薪人民币39万元。
4、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孙双胜先生,年薪人民币41万元。
三、2016年公司监事的薪酬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薪酬议案如下:
1、刘宏、黄国民、丁智芳:分别作为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2、邓祥建、杨卫红:作为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按公司薪酬标准领取员工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以上薪酬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
年薪将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本预案将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6-04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下午15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罗光辉委托独立董事陈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4月28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6]10158号”《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5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81,798,123.67元(母公司净利润122,303,632.6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303,632.6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低于注册资本的50%时,计提盈余公积金18,345,544.9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1,314,919.70元,减去2014年分红54,702,180元,截止2015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0,570,827.49元。
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2015年末公司总股本49,319.548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64,115,413.05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96,455,414.44元转入下一年度。
本年度公司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意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42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等16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42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同时在不突破授信额度内用款之内,授权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在各银行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书。本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42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公司改制、股票的发行与上市的策划、审计及财务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与实力,对企业发展战略、资本运作、架构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提高与完善等方面能够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鉴于此,公司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独立董事陈斌先生、何红渠先生、罗光辉先生三人向董事会提交的《201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时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201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开展2016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开展2016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6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修订说明的公告》、《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与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贷款担保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陶一山、郭拥华、陶业回避表决。
《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与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贷款担保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运营所需资金。
同意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为担保《借款协议》的履行,山东托普饲料有限公司股东张宝燕、崔立强将其合计持有的山东托普饲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给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与张宝燕、崔立强签署《股权质押协议》。
《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陶一山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陶业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乔雪峰先生为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关于聘任审计部总经理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6年5月26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6-05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下午14:3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5名监事均现场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宏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4月28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6]10158号”《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5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81,798,123.67元(母公司净利润122,303,632.6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303,632.6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低于注册资本的50%时,计提盈余公积金18,345,544.9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1,314,919.70元,减去2014年分红54,702,180元,截止2015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0,570,827.49元。
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2015年末公司总股本49,319.548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64,115,413.05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96,455,414.44元转入下一年度。
本年度公司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意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发现一起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针对该重大缺陷进行了整改,并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改进和完善后的内控制度完整运行的一段时间内,各项内部控制均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2015年度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事项的专项说明》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可《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保留意见内容,同时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公司董事会需督促经营管理层加强对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子公司内部控制各项改进措施,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执行,推动公司整体健康发展。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与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贷款担保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与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贷款担保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运营所需资金。
同意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为担保《借款协议》的履行,山东托普饲料有限公司股东张宝燕、崔立强将其合计持有的山东托普饲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给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与张宝燕、崔立强签署《股权质押协议》。
《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6-05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已预先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对拟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拟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公司改制、股票的发行与上市的策划、审计及财务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与实力,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因此,同意公司将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与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贷款担保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此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此次大农担保对外担保事项,能有效解决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的直接资金需求,方便公司快速扩大直销销量、抢占市场份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斌、何红渠、罗光辉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6-05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42亿元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42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等16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42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同时在不突破上述授信额度内用款之内,拟授权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在下列各银行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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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本次拟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42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向银行机构申请人民币共计4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6-05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6年4月28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0万元对子公司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此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对大农担保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前后,大农担保的注册资本、持股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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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增资子公司大农担保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双胜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291号栗雨高科园办公楼
营业期限:2011年9月6日至 2041年9月5日
经营范围:在湖南省范围内办理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有效期至2016年08月31日)。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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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大农担保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通过向大农担保增资,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公司产业链的发展,并有效地提高抗风险能力,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营运效率,进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6-05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6年4月28日,公司子公司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与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由财富”)签署了《贷款担保合作协议》,双方就合作担保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
2、大农担保为公司子公司,自由财富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的子公司,自由财富为公司(子公司)的关联方,故此次大农担保与自由财富签署《贷款担保合作协议》事宜构成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3、根据上述《贷款担保合作协议》,大农担保拟对与公司有业务关系、并由大农担保出具《担保函》的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大农担保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操作,大农担保向担保对象收取合理的担保费作为利润来源。
4、大农担保此次对外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孙双胜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住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291号栗雨高科园办公楼
6、营业期限:2011年9月6日至 2041年9月5日
7、经营范围:在湖南省范围内办理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有效期至2016年08月31日)。
8、出资情况:公司出资9,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9、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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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为与公司有业务关系、并由大农担保出具《担保函》的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
2、被担保人向大农担保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以其家庭住房、猪场栏舍及土地使用权、存栏生猪或禽等财产向大农担保提供反担保。
3、被担保人获得借款后存入指定银行专户,该专户存款只能用于购买公司产品及归还借款本息。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大农担保对外担保事项,能有效解决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的直接资金需求,方便公司快速扩大直销销量、抢占市场份额;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唐人神本次对外担保系根据大农担保与自由财富签署的《贷款担保合作协议》约定而作出的,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为上述担保制定了专户存储以及反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规定的要求。本次对外担保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对唐人神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5,565.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6-05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与深圳
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贷款
担保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解决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的资金需求,2016年4月28日,大农担保与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由财富”)签署《贷款担保合作协议》,双方就合作担保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
根据协议,大农担保对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在自由财富平台上的借款提供担保。大农担保以前是通过合作银行为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此次大农担保通过与自由财富的合作,将提高为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的效率,提升大农担保的综合竞争能力。本次大农担保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亿元。
2、关联方关系
大农担保与自由财富同受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控制,故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与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贷款担保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在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6名非关联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董事陶一山先生为唐人神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郭拥华女士、陶业先生同时为唐人神控股的董事,公司董事陶业先生同时为自由财富的董事,关联董事陶一山、郭拥华、陶业在审议《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与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贷款担保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291号栗雨高科园办公楼
3、法定代表人:孙双胜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年9月6日
6、经营范围:在湖南省范围内办理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有效期至2016年08月31日)。
7、出资情况: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8、与公司的关系:大农担保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二)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1303房
3、法定代表人:刘志斌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05月05日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限制项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数据库管理;计算机软件、网络的技术开发与相关技术咨询;从事担保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7、出资情况: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蔡志忠出资34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4%;毕健秋出资23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6%;深圳德威精选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薛江华出资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
8、与公司的关系:自由财富由公司控股股东控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大农担保与其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一)定义
除中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效法律效力的规章文件、命令和通知以及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词语及名称的定义及含义以下列解释为准:
1.1 本协议:指本协议双方正式签署的及补充、修订、变更内容之书面文件;
1.2 客户、受保客户、借款人:指拟在乙方贷款之法人或自然人;
1.3 担保授信额度:指乙方根据对甲方的资信状况等级评定结果,按本协议约定对借款人进行担保的最高担保额度范围;
1.4 担保函: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担保函》,主要内容为:甲方向乙方推荐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并对其在乙方平台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1.4 担保比例:指甲方的注册资本与已提供的担保贷款余额的比例;
1.5 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和贷款人签订的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的书面文本;
1.6 服务协议:指乙方和借款人签订的居间服务协议。
1.7 在保项目:指在本协议下,由甲方担保的在保证期间内的贷款项目。
1.8 担保费:指借款人向甲方支付的担保佣金。
1.9 担保责任:指甲乙双方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比例。
2.0 普通借款人:指非甲方关联人的借款人。
2.1 平台:乙方拥有完全经营权的P2P互联网金融平台“自由财富”(www.freecaifu.com)。
(二)合作内容
2.1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为与甲方的母公司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相关的、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了《担保函》的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在乙方平台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接受甲方提供保证担保。
(三)担保
3.2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本金、利息(包括因贷款逾期产生的罚息)等;保证担保期限为两年,自每笔贷款到期日起计算。
3.3 业务开展过程中,通过设立风险准备金的方式,提高甲乙双方的抗风险能力,随着风险准备金规模的增长,逐步降低担保费率,最终实现投资者对风险的自主识别。
3.4 根据受保客户种类的不同,甲方按以下标准向受保客户收取担保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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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对象
4.1 甲方担保的担保对象为:与甲方的母公司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相关的、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了《担保函》的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
4.2 担保对象为甲方的母公司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的,另行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五)受保客户的选择
5.1 甲方可以向乙方推荐符合本条第5.4款约定的受保客户,乙方根据自身的贷款条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对该受保客户提供贷款;
5.2 乙方可以向甲方推荐符合本条第5.4款约定的借款人,甲方根据自身的担保条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5.3 本协议任何一方向对方推荐的客户,对方应根据自己的规定进行审查,推荐方不对该等客户的信用承担任何保证:
5.4 受保客户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依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受保人经营稳定、业绩优良、资信良好、具有行业竞争实力,现金流量充足,还款来源可靠;
(3)借款人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经济纠纷;
(4)重合同、守信用,符合乙方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并有能力提供反担保,被担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较好经济效益;
(5)受保客户为个人的应符合乙方的规定。
(六)担保授信
6.1 乙方对甲方的资信状况进行审核评定为A等级,甲方最高担保授信额度为甲方现有注册资本1亿元的2倍,即此次授予甲方最高担保授信额度为2亿元。
6.2 乙方定期对甲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考核,并有权调整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授信额度。
(七)担保业务的执行
7.1 借款人的资信调查。对本协议项下的客户资信调查可以采取甲乙双方联合调查和单方独立调查两种方式,在调查时,各方独立完成对客户是否符合贷款或担保条件的分析和决策,并各自承担相应的后果;
7.2 甲方与借款人签署反担保协议、甲乙双方签订贷款担保合作协议、乙方与借款人签署居间服务协议;
7.3 甲方与借款人履行反担保手续;
7.4 反担保手续办理完毕,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7.5 乙方平台上标,开始募集资金。
7.6 标满后在乙方平台操作放款手续,借款合同和担保函正式生效。
(八)在保项目的管理
8.1 甲乙双方对受保客户(借款人)定期进行贷后监测和信用等级评定;
8.2 甲乙双方有责任对借款企业经营状况、贷款项目及担保项目进行检查和监控,对在保项目检查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进行,对受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如发现危及贷款、担保安全或威胁到受保人正常还贷的,双方有互相告知的义务,并密切配合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
8.3 甲乙双方要监督受保人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并按贷款合同的约定还本付息。如企业发生分立、合并、重组等经营变化时,双方有互相告知的义务,并要求受保人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九)贷款的代偿及追偿
9.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需履行代偿义务:
(1)乙方在保的业务,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本金逾期或累计欠息两次,乙方即视同借款人违约,并出具《代偿催收函》通知甲方的。
(2)借款人出现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等产权变更和体制变动的,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以及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影响贷款安全行为的。
(3)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或宣告失踪,且无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的。
(4)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法定监护人的。
(5)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监护人拒绝履行贷款合同或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
(6)逐月还本付息的在保项目,如果借款人累计两个月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乙方视同借款人违约,出具《代偿催收函》通知甲方的。
(7)受保客户为个人类客户且《代偿催收函》发出的。
9.2 甲方代偿后,如导致贷款担保余额与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超过本协议规定的控制倍数,甲乙双方须及时商讨变更相关约定,使放大倍数控制在双方约定的比例之内,否则停止办理新业务;
9.3 对于平台上合作的业务,双方约定由甲方提供本息连带责任担保,如出现借款人逾期由甲方履行代偿义务。同时,乙方为甲方提供20%代偿额的反担保,甲方代偿后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代偿总额的20%履行反担保义务。
(十)责任的承担与免除
10.1 乙方许可借款人转让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应当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的债务,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10.2 在借款人借款期限内,乙方和借款人对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借款利率作了变动(主合同借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进行调整的除外),未经甲方同意的,如果减轻借款人债务的,甲方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借款人债务的,甲方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10.3 乙方与借款人对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做了变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担保函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10.4 乙方与借款人协议变动借款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甲方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十一)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1.1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依法拥有其资产、经营其业务;
11.2 甲方不存在任何将影响其财务状况和正常业务经营的诉讼或仲裁,甲方出现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移、体制变动等影响担保能力的情况时有义务及时告知乙方;
11.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最新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并且自最近的报告日以来,甲方的财务状况未出现恶化的迹象;
11.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十二)协议的效力
12.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本协议第12.2条款全部满足之日起计算。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甲方对协议有效期内向乙方出具的《担保函》的在保项目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12.2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了双方公章后生效。
12.3 本协议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效力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届满;
(2)本协议各方协商解除本协议;
(3)任何一方依法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本协议。
(三)争议的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诉讼均在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请。双方特此同意不可撤销地服从该等法院的司法管辖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大农担保与自由财富此次进行贷款担保合作,根据大农担保审查合格的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大农担保为其在自由财富平台上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向担保对象收取合理的担保费,上述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向大农担保提供反担保,一方面能扩大大农担保的业务范围,支持大农担保业务发展,提高为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的效率,促进大农担保健康、平稳发展;另一方面大农担保为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在自由财富平台的借款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解决资金需求,公司快速抢占市场份额,促进公司全产业链的运作,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五、本年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此次签订的《贷款担保合作协议》外,2015年度,大农担保与自由财富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大农担保为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在自由财富平台上的借款提供担保,能有效解决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的直接资金需求,方便公司快速扩大直销销量、抢占市场份额。
大农担保与自由财富签署《贷款担保合作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合法,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决策程序、审议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与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贷款担保合作协议〉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唐人神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能够加深与养殖户、经销商及供应商的合作,有利于主营业务的拓展,亦有利于子公司大农担保之担保业务规模的扩大,符合上市公司发展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大农担保的担保费率参照市场价格并综合考虑担保对象风险水平确定,大农担保与自由财富之间不存在相互收受费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保荐机构对唐人神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下转13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