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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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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1] 为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注意阅读。

1.3 本公司负责人董事长裘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海及财务负责人彭缅良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江信托”或“本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6月的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3年3月,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西省发展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地区信托投资公司以新设合并方式重新登记成立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3月,经中国银监会核准换发新牌,本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0月,本公司更名为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578.9134万元。

表2.1

2.2 组织结构

3、公司治理结构

3.1 股东

2015年末,本公司股东总数14名,本公司前三位股东的名称、出资比例如下:

表3.1

3.2 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各董事情况如表3.2。

表3.2

3.3 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江西省财政厅和江西省金象投资有限公司各推荐1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设1名监事会召集人。

表3.3

3.4 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3.5 公司员工

表3.5

4、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 经营目标

立足信托本业,发挥地方金融机构的职能,在市场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高效,促进本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实现稳定的回报,为受益人的利益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4.1.2 经营方针

坚持“为了共同利益”的核心价值观,坚持“诚信理财、服务社会”的经营宗旨,坚持“风险第一、效益第一”的经营理念,坚持“简单直接”的管理理念,以多元化的资产管理手段,谋求集团内信托、证券、保险、期货、基金等金融工具及货币、资本和产业等多种行业的融合,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4.1.3 战略规划

通过不懈的努力,把本公司发展成为地方性金融(控股)集团,进入全国信托业先进行列。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所经营业务主要分为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两大块,其中固有业务包括自有资金投资等业务,各种业务所形成的资产组合与分布情况如下:

4.2.1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

表4.2.1

4.2.2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

表4.2.2

4.3 市场分析(影响本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4.3.1有利的因素主要有:

4.3.1.1区域环境优势。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及监管部门的科学监管为本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区域发展环境。

4.3.1.2股东资源优势。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股权调整,优化了股东背景,实现了股权多元化,推动了法人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依托股东资源优势进一步做强做大。

4.3.1.3经营管理团队优势。本公司领导班子有很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中江信托企业文化的熏陶和引领下,打造了一支“忠诚拼搏、艰苦创业”的经营管理团队。

4.3.1.4业务拓展和战略扩张优势。本公司具备了对外扩张的基础。一是控股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参股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或设立了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实现了综合金融业务的融合;二是本公司经营业绩稳定,资本实力逐年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抗风险能力显著提高;三是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新湖中宝、复兴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建立了稳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银信合作、企信合作业务稳步推开;四是政信合作业务有成熟的操作模式,稳中求进,风险可控;五是本公司在全国主要城市设立50多个金融研发中心,业务渠道辐射全国,为本公司的业务拓展和战略扩张奠定了基础。

4.3.2不利的因素主要有:

4.3.2.1经济周期波动性加大。中国经济下行,经营面临较多不确定性。

4.3.2.2行业竞争加剧,面临周期性调整压力。

4.3.2.3地处欠发达地区,客户资源相对有限,尤其是高端客户缺乏,合格投资者的培育拓展难度相对较大。

4.4内部控制概况

4.4.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本公司建立健全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和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信托委员会、项目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与审计委员会、顾问委员会,构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决策和风险控制体系。通过前、中、后台不同职能部门及岗位的设置,赋予相应的权、责,并建立和完善各项业务操作规程与制度,从而形成了各岗位和人员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和相互协调的监督管理机制。

本公司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制度体系。为保证制度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本公司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制度清理,充实、修改和废止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本报告期内,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情况,公司先后制定了《恢复与处置计划》、《舆情引导与处置管理规定》、《道德风险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声誉风险管理、风险责任追究等有关内控制度。

此外,重视企业文化建设,营造成熟的内部控制文化是本公司稳健发展的重要手段。本公司通过“忠诚拼搏、艰苦创业”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和“员工行为整治年”活动,向员工传达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引导员工树立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诚信理念,着力提高员工职业道德水准,规范员工职业行为,逐步塑造和形成以“风险第一、效益第一”经营理念和“内控第一、全员遵守”为主题的内控文化。

4.4.2 内部控制措施

在内部机构分工方面,本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委员会在分级授权范围内通过体系建设和及时完整的过程控制,使决策、研发、操作、审核及监督评价程序化、体系化。制度管理部作为审计与制度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除监督制度执行外,主要负责本公司内部稽核审计,以相对独立的审计工作程序和规范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察;法律风险监管部代表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法律及合规风险控制及评价具体事务。两大内控机构与财务部、综合托管部等相互配合、相互制衡,分别独立、客观地履行各自内部控制职能,从组织结构上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在业务运作方面,明确前、中、后台业务的工作职责,规范程序,形成有监督、有制衡的业务运作体系。通过具体、明确、合理的分工与授权,建立业务操作规程,在内部界定各责任主体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分别在授权范围内各行其职,相互独立。本公司主要职能部门之间建立健全了防火墙制度,不同部门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保证了自营、信托业务各成体系,独立运行。

在文化意识形态方面,本公司坚持企业文化的宣传教育,利用封闭培训、晨会制度等潜移默化地引导员工理解和践行企业文化。同时,本公司注重对员工的持续教育,通过周末专题讲座及定期培训,宣传合法合规经营的理念,使员工树立起合规经营优先、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本公司制定了“十八支持、十八反对”的员工行为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建立诚信记录,营造本公司合规经营的制度、文化环境。

4.4.3 信息交流与反馈

通过强有力的制度执行,向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及时披露业务开展和内控过程中的实质性缺陷或失控,以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了报告程序的有效性和保密性。同时,定期披露或通报各责任主体或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各有关部门对项目运作、公司决议的执行实行跟踪,按照公司制度规定的流程及时将跟踪信息反馈,保证了本公司对项目和合同履行等的控制。本公司建立了舆情监测和报告机制,成立了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及时获取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部信息,并及时作出相应反馈。

4.4.4 监督评价与纠正

本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内控工作会议和风险例会,听取制度管理部、法律风险监管部、综合托管部、财务部在稽核审计、内控检查、财务执行和风险监督过程中有关情况的汇报,对内控工作定期评价,对有关问题及时处理,切实防范各类风险。本公司管理层和内控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和督促,及时有效地纠正运行中的偏差。

4.5 风险管理

4.5.1 风险管理概况

4.5.1.1 面临的主要风险

本公司经营活动中主要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政策和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和声誉风险等。

4.5.1.2 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与政策

本公司风险管理坚持全面性、全员性、独立性、相互制衡、防火墙、适时有效、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原则,建立健全了信托赔偿准备金、防火墙、恢复与处置计划、绩效薪酬延期分配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制度,保障公司健康、稳定经营和发展。

4.5.1.3 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与职责划分

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上,本公司通过分离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职能,实现各层级、各职能部门相互独立、相互制衡。董事会对公司总体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风险控制委员会是本公司常设风险控制的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和实施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和控制。法律风险监管部作为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审查、评估风险控制制度、程序及流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制度管理部负责草拟稽核、审计业务制度,对各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各业务部门设立相关的风险管理对口岗位配合专职部门的风险管理。同时,本公司注重发挥独立的外部机构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聘请了专门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本公司风险管理提供常年和专项服务。

4.5.2 风险状况

4.5.2.1 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导致本公司固有财产及管理的信托财产损失的可能性。融资类固有及信托业务的信用风险是本公司主要面临的信用风险。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固有业务主要为金融股权投资、存放同业以及信用等级高的债券投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相对较小;受经济运行下行的周期性影响,融资类信托业务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有所增加,公司积极采取了各项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按照信托文件及交易文件的约定履行受托人管理职责,格尽职守,保障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4.5.2.2 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在固有及信托业务经营中所面临的因市场参数的波动而产生的风险。截至2015年末,本公司固有资产余额53.02亿元,主要为金融股权投资、存放同业、证券投资;信托业务余额1898.25亿元,主要为信贷资产、事务管理及其他形式信托业务。受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本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利率、证券、大宗商品等市场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本公司固有及信托业务面临的市场风险管理压力总体有所增加。本公司通过对市场风险的动态监测,加强市场调查研究,及时采取各类应对措施,保证了公司固有及信托业务经营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

4.5.2.3 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因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可能产生在本公司固有及信托业务各个环节和流程,主要来自于内部管理风险、决策风险及信息技术系统风险。为最大程度避免此类风险的发生,本公司进一步加强操作风险的测量和监控,以内部决策及管理中操作风险为主要抓手,完善业务制度及流程,开展了“尽职管理年”、“两个加强、两个遏制”检查等专项活动,加强人员培训、风险警示教育、制度执行检查。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各项固有及信托业务运行正常,无一例因管理人的失职而引发赔付的风险事项发生。

4.5.2.4 政策和法律风险状况

政策和法律风险是指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或新出台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引起市场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本报告期内,国家各方面的改革处于关键期,本公司相关业务面临的政策和法律风险不减。本公司坚持以宏观调控为导向,及时研判宏观经济形势,深入解读和贯彻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保障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固有及信托业务。

4.5.2.5道德风险状况

道德风险是指市场交易方内部人员违反行业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的要求,从而引起或故意导致公司业务处于风险状态的可能性。2015年,面对市场环境的复杂多变以及本公司人员引进情况,本公司加强企业文化、员工思想及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违法违规检查力度,防范内部道德风险的发生。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内部人员蓄意违规违法或与公司的利益主体串通而给信托受益人或本公司自身带来损失的案件,道德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4.5.2.6声誉风险状况

声誉风险是指因公司经营、管理及其它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的风险。2015年,信托理财进一步普及,信托公司、信托产品的相关信息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声誉风险事件对信托公司经营的影响越来越强烈,本公司声誉风险控制工作的压力日益凸显。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坚持审慎管理,规范产品销售,完善信息披露,做好产品到期兑付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引导,依法合规经营,未发生声誉风险事件。

4.5.3 风险管理

本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坚持“事前防范为主、事中控制及事后补救为辅”的基本原则,以全面性原则、全员性原则、独立性原则、防火墙原则、适合有效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等为指导,全面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个方面防控。

4.5.3.1 信用风险管理

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下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有所增加的形势,本公司进一步加强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管理。

项目调查和评审方面,进一步充实了项目调查力量,调整了评审机构设置,增设的专门调查机构根据项目开展需要与业务部门共同完成项目调查。

风险控制制度方面,进一步优化传统业务评审指标,制定和完善创新业务审议标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使各类型业务的审议制度更严谨和完善。

信用增级方面,根据项目情况采取不同的信用增级措施,降低风险敞口。采用信用担保的,优先选择代为清偿债务能力强、信誉状况好的保证人;需要提供物的担保的,坚持抵(质)押品确认原则,明确权属,评估价值及流通性,设置合理的抵(质)押率或预警及平仓线,建立风险缓冲;采取优先和劣后的结构化设计的,合理确定优先及劣后资金配比。

信用风险监测方面,公司增设了后期管理部以加强存续项目的持续监管,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等定期进行了解或检查,及时识别存续项目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对风险资产进行五级分类并进行相应管理。

一般及专项拨备方面,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足额计提一般及专项准备金。

4.5.3.2 市场风险管理

本公司固有及信托业务的资产主要集中在存放同业、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信贷资产、财产管理等,尚未涉足外汇市场。

本公司建立了与公司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市场调查、研究和分析,尽量对股价、利率、汇率等市场要素有较全面、较准确的了解,尽量规避市场风险。对于较复杂的特定市场且本公司不能有效了解和把握其风险的,一般采取谨慎原则,稳健操作。同时,业务开展中注重投资组合,分散风险。固有资金运用采取货币类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股权投资,货币类资产以存放同业等形式使用管理,市场风险较小。信托业务中,根据不同业务类型、不同市场、不同交易对手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管理措施。

4.5.3.3 操作风险管理

本公司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全方位监管操作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有:

完善相关制度,优化决策及操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在项目决策方面,严格落实项目审查“五个两、十环节”的程序;在项目审查、财务管理、内部稽核、资金运作、账户管控、清算终止、客户档案管理等方面,严格按信托法规设定相应的管理岗位,明确管理职责及审批权限,做到责任落实、跟踪有效,最大程度地控制内部管理方面的风险。公司继续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降低人为因素引发操作风险的几率。

建立和完善公司信息系统,使审批流程标准化、系统化,信息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功能更加完备。

加强操作风险的检查。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先后开展了“尽职管理年”、“两个加强,两个遏制”检查等专项活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指导员工合规操作,保障制度和流程得到遵守,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4.5.3.4 政策和法律风险管理

本公司以依法合规经营为第一要务,坚持遵纪守法的经营方针和经营宗旨,加强对宏观政策、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调查研究,深入解读和贯彻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加强与监管部门和行业的沟通联系,尽可能更准确地了解现有宏观政策、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尽可能准确地分析宏观政策和监管政策的未来趋势和新出台法律法规对业务经营的影响。本公司严格项目评审,从合法、合规的视角审视评价每笔业务,基本实现对政策及法律风险的有效管理。

4.5.3.5 道德风险管理

2015年,本公司进一步加强道德风险的防范,确保公司固有及信托资产的安全,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有: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厘清和规范产品推介、财产管理、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产品分配和清算等环节职责,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真实地进行会计核算、财务处理。公司道德风险防范委员会全面指导道德风险防控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防控意见,稽核部门负责通过制度监察、跟踪审计等方式协助道德风险防范委员会进行道德风险管理。公司继续加强员工的忠诚教育,开展了“案件风险排查年”等活动,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排查案件风险隐患,堵塞管理漏洞。

4.5.3.6声誉风险管理

本公司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并建立、健全了相关风险管理制度。2015年,公司实时关注舆情信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信托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和投资者发布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公司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妥善处理客户诉求,确保客户合法权益。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自营资产(经审计)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5.1.2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负责人: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海 财务负责人:彭缅良

5.1.3 利润表

利润表 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负责人: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海 财务部负责人:彭缅良

5.1.4 现金流量表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编制单位: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负责人: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曾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缅良

5.1.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1.6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1)

编制单位: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曾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缅良

合并资产负债表(2)

编制单位: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缅良

5.1.7 合并利润表

合 并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曾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缅良

5.1.8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缅良

5.1.9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2 信托资产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编制单位: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负责人: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曾海 综合托管部负责人:殷素芳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单位:万元

6、会计报表附注

6.1 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情况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2007年以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6.2 或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需披露的或有事项。

6.3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资产转让与出售活动。

6.4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以下为母公司口径)

6.4.1 自营资产情况

6.4.1.1 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 资产损失准备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3 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4 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5 本年的收入结构

单位:人民币元

6.4.1.6表外业务

6.4.2 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

6.4.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1

6.4.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表6.5.2.1.2

6.4.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

6.4.2.2.1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表6.5.2.2.1

6.4.2.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2

6.4.2.2.3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3

6.4.2.3

表6.5.2.3

6.4.2.4 信托业务创新情况

2015年本公司积极开拓跨领域的信托业务产品,并先后与证券、基金机构开展了新的业务合作,同时在政信项目领域尝试开展了PPP项目。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严格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每个信托计划设立后,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定期将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告知信托文件规定应当告知的人。

将信托财产与本公司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对不同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根据不同的信托资金分别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以及在证券交易机构分别开设独立的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

信托合同到期、集合信托计划终止时,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同时,本公司严格根据银监会的要求,在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妥善保管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自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十五年。同时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根据信托合同及信托计划约定履行其他管理义务。

2015年未发生因本公司自身责任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

6.5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6.5.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6.5.2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2.1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单位:万元

6.5.2.2 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单位:万元

6.5.2.3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

6.5.3.4 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未发生交易。

6.5.4 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上述情况发生。

6.6 会计制度

6.6.1 自营业务(固有业务)

本公司自营业务(固有业务)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6.6.2 信托业务

本公司信托业务执行财政部2005年颁布并实施的《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及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实现利润总额75,117.53万元,净利润56,127.86万元。按规定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2,806.39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6,314.54万元,提取盈余公积5,612.7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164,054.36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05,448.50万元。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 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前五名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2.7354%,大连昱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5.1121%,江西省财政厅20.4444%,天津瀚晟同创贸易有限公司7.1749%,深圳市振辉利科技有限公司6.2780%。

8.2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变动。

8.3 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无。

8.4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及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计意见的说明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二次临时董事会表决,一致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胡平、李国平对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5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的检查意见及公司整改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存续的信托计划均运作正常,未发现影响信托财产安全性的因素,到期信托项目均按合同约定向受益人交付信托财产。2015年,江西银监局对本公司截至2015年6月末存续信托业务等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组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信托业务,业务操作符合政策规定与制度流程,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采取了一定的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信托业务整体运行基本平稳,至今尚无到期不能安全兑付的信托项目,也未发现存在明显风险隐患以致影响到期安全终止的信托计划。但检查也发现公司仍然存在部分制度建设不完善、业务尽职调查不够充分、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风控措施应加强等问题。公司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其他薄弱环节将在今后业务中加强。

8.7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版面

无。

8.8 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9.1 守法合规稳健发展

本公司按照“突出主业、服务经济”的经营宗旨,坚持“风险第一、效益第一”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各项业务稳步开展,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效益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高,在中国信托业协会的精心指导和安排下,本公司积极履行协会行业自律公约。

2015年,本公司开展了"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活动,加强了日常开支管理,提倡节约,反对浪费,最大限度地控制了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同时,本公司还组织了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培训和反洗钱培训307人次,合规培训98人次。

另外,本公司全年通过开展了"员工行为管理年"活动,对员工进行了一次系统的行为规范教育,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制度,提高了内控和管理水平,从思想、制度和行为上筑牢"防火墙",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遏制各类案件发生。

9.2 缓释化解环境与社会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理念是“风险第一、效益第一”,强调在风险可识别、可控制、可承受的情况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追求效益最大化。在风险管理中,本公司充分考虑环境和社会因素,尽可能有效的缓释、化解风险,避免引起社会负面影响和为当地金融环境带来的不利后果。具体做法有:在银信合作的通道类业务中,本公司在项目设计中要求银行指定项目、银行评审、银行后期管理、现状交付;在政信合作项目中,本公司坚持土地抵押、属地发行,使当地政府按时还款;在股票质押项目中,本公司坚持警戒线、平仓线设计,防范融资人违约。

9.3 重视管理创新

本公司一直注重动态化的制度管理,强调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目前已形成了300多项制度,编印下发了第四版《制度汇编》,每个季度编辑下发补丁制度,涵盖了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2015年,为适应市场情况和监管政策的变化,本公司组织制度修订小组对原有制度中不符合现实要求的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改,对经营管理中的制度漏洞进行补充完善,形成新的制度汇编。

9.4 注入经济调整活力

2015年本公司立足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型,通过信托新增融资大力支持民生工程建设超200亿元,主要用于各类保障房建设、安置房建设、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中新增支持省内城镇化建设40多亿元,有效支持了宜春、吉安、贵溪、武宁、大余、新干、彭泽等县市的基础设施建设。

本公司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通过创新银信合作、证信合作等业务模式,以信托贷款或受让信贷资产等方式,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的中小企业覆盖了制造业、批发与零售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住宿与餐饮业、采掘业以及农、林、牧、渔业等多个行业。支持中小企业数量超过2300家,提供信托资金总额超过250亿元。

本公司主动投身民生改善,通过信托贷款和受让应收账款方式,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本报告期内新增为保障性住房提供信托资金超60亿元,项目覆盖江西、江苏、四川、安徽、福建、黑龙江、浙江等20多个省份。

本公司报告期内为农、林、牧、渔业等涉“三农”方面提供金融支持近10亿元。

9.5 致力推进财富管理

本公司充分发挥信托产品的多样性、灵活性,拓展投资渠道,为投资者提供多层次、各种收益水平、风险等级不同的产品。如本公司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有较稳定收益的政信合作产品,收益较高的股票收益权转让信托产品,风险较高、享受劣后收益的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又如本公司发行的单一资金产品,为机构客户、银行理财和非理财资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提供良好的投资服务。本公司已发行的信托产品收益水平比银行存款高,风控可控,受到客户的好评。

本公司始终倡导客户至上的经营原则,充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制定了《信托产品营销管理规定》、《信托客户服务管理规定》、《信托业务客户服务应对方(预)案》等有关规定。在产品营销中,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法规操作,落实面签和录音录像,进行风险提示,如签订认购风险说明书;信托投资不承诺保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营销执行合格投资者购买的监管规定。在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上,采取了多种保证措施,如属地发行、土地抵押、股票质押、第三方保证、预警线及平仓线的设计等等,极大地保护了投资者利益,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9.6 热心参与社会事业

本公司热心公益慈善,报告期内对口扶贫700万元,组织员工开展志愿者活动5次,共270多人次参加。

10、公司监事会意见

10.1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业务经营符合《信托法》等有关法律和银监会有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未发现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损害本公司利益和股东、受益人权益的行为。

10.2 本公司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