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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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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版)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收购少数股权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除合并财务报表外的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并按前述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进行后续计量。涉及对剩余股权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6.1.2.7 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对于外购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6.1.2.8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6.1.2.8.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6.1.2.8.2固定资产的分类、计价方法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折旧方法如下: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6.1.2.8.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6.1.2.8.4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6.1.2.9 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

6.1.2.9.1无形资产的确认及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6.1.2.9.2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6.1.2.10 长期应收款的核算方法

长期应收款的核算内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

出租人融资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初始价值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进行入账。

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提供劳务产生的长期应收款,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初始价值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入账。

6.1.2.11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6.1.2.12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执行。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销。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对于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按母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

6.1.2.13 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本公司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证券投资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6.1.2.13.1利息收入

指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和同业的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发放贷款及垫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发放贷款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后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已核销贷款收回超过原本金部分,以及在表外核算的应收利息如有收回,计入当期利息收入。

6.1.2.13.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指公司为客户提供各类信托服务包括信托产品报酬收入以及由信托项目延伸的咨询服务费收入、公司提供的中介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如财务咨询顾问服务费收入、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以及其他金融服务等各种手续费收入。信托业务收入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来确认。中介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来确认。

6.1.2.13.3其他业务收入

于提供相关服务且与其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6.1.2.13.4投资收益

包括证券投资业务收入和股权投资业务收入。其中证券投资业务收入是证券出售时,按成交价(扣除实际支付的交易手续费用)与成本价的差额确认收入;股权投资业务收入是在成本法下,按收到股权分红款、收到股权处置款与投资成本的差额确认收入。

6.1.2.14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6.1.2.15 信托报酬确认原则和方法

与信托业务相关的利益能够流入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信托服务已经提供或者有关合同已经履行。

6.1.2.16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鉴于信托行业所面临的经济环境日益严峻,为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适应监管要求,对管理信托财产过程中伴生的风险而承担的现时义务进行科学判断及合理量化,公司本年度对管理的信托财产提取信托业务准备金,以对该现时义务进行合理量化。

6.2 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6.3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无。

6.4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 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 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 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3 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4 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

注:投资损益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核算股权投资确认损益并计入披露年度利润表的金额。

6.4.1.5 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

6.4.1.6 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代理业务主要反映因客观原因应规范而尚未完成规范的历史遗留委托业务,包括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

6.4.1.7 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②利息收入为抵减掉利息支出的利息净额;③其他业务收入中包含租赁业务收入等收入。

6.4.2 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类、股权投资类、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类、股权投资类、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 ×100%。

6.4.2.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类、股权投资类、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4.2.2.3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类、股权投资类、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3 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4.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公司积极推进业务转型,探索向发展主动管理型业务转变。2015年度公司业务创新有三大进展:

首先,产业基金布局进一步深化,国家发改委已批复同意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为300亿元,公司产业基金板块已有能力为偏远地区提供金融支持。该基金的设立, 对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有着重大意义,将有效缓解赣州城市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瓶颈制约。其次,家族信托探索提速,百瑞信托旗下艺术金融专业运作平台-北京缪斯金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将围绕艺术家家族信托为艺术家提供全面金融服务。最后,消费信托正式落地,百瑞信托正式推出国内首支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消费信托计划-百瑞恒益323号教育消费信托计划(伊顿游学),通过打通“理财”、“消费”双通道,较好地满足了投资者信托理财和教育消费的双重需求,并受到市场的追捧。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4.2.5.1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公司作为受托人,严格按照《信托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以下义务:

公司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公司妥善保管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并且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公司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公司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法律法规及信托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6.4.2.5.2 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6.5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关联交易总金额中,信托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金额为1,182,601.31万元;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为1,077,369.99 万元;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为201,149.22 万元。

6.5.2 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6.5.3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 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6.5.3.2 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信托资产为关联方提供投融资等服务,或以担保等方式为关联方融资提供便利的业务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3.3 信托公司固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

6.5.3.3.1 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收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3.3.2 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收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 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及2014年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4号、23号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15年公司实现净利润87,573.40万元。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从净利润中足额提取一般准备金2,897.13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净利润的10%足额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8,757.34万元;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年末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4,378.67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累计为154,142.55万元。

7.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②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③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④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⑤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8.净资本、风险资本以及风险控制指标

8.1 净资本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544,030.52万元,净资本为464,786.98万元。

8.2 风险资本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249,892.90万元,其中固有业务风险资本为80,993.11万元,信托业务风险资本为168,899.79万元。

8.3 风险控制指标

根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信托公司需达到以下风险控制指标要求:

(1)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

(2)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

(3)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本464,786.98万元,净资本比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185.99%,净资本比净资产为85.43%,符合以上风险控制指标要求。

9.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9.1 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9.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9.2.1 董事、监事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9.2.2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董事长助理马磊因个人原因于2015年7月申请辞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备案;

公司首席风险官方晓军因工作调动于2015年10月申请辞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备案。

9.3 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本年度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为信托业务,固有业务无重大诉讼事项,公司亦无被诉事项。

9.3.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本年度,公司尚未执行终结的重大诉讼事项为1件,属信托业务,被诉对象为融资方及相关担保方,案涉标的为借款本金40,000万元及利息,起诉时间为2013年度。

9.3.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重大诉讼事项

无。

9.4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9.5 对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所提监管意见的整改情况

公司一贯理解、支持和配合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对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高度重视,及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肯定。

2015年,公司针对监管部门提出的监管意见和建议,及时逐项制订整改措施,并通过加强领导、责任到人等手段,认真落实到位。整改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9.5.1 切实履行好“八项责任”,练好内功、勤勉尽责

杨家才主席助理在2014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的重要讲话发布后,公司高度重视并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八项责任实质内涵,研究信托行业未来规范发展的方向并狠抓落实。公司依据战略发展规划,目前已建立业务中心、风控中心和营销中心为基础的内控体系,并不断完善公司设立及尽职责任、营销责任、管理责任、信息披露、产品清算等机制,制定了涵盖各个环节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通过内控机制的建立,明晰了各环节各岗位的职责边界。

同时,公司狠抓八项责任落实,要求各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公司产品设计、项目尽调、立项审批、营销、后期管理、项目信息披露各环节相关规章制度和监管要求。明确业务部门是第一道风险防线,风险管理部门、合规部门、后期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等中后台部门是第二道风险防线,内审部门是第三道风险防线。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公司业务稳健开展。

9.5.2 深度挖掘信托制度优势,探索创新业务增长模式

公司已将2015-2016年作为业务转型的关键年,并提出了“稳中求进”和“有质量发展”的经营思路,为全面促进业务创新转型而准备。

目前,公司创新业务部在实际业务开展中,一是强调业务人员要转变思想,通过多次召开业务转型讨论会,引导业务人员从思想上接受业务转型,并改变原有的业务思路与方法;二是改善人员配置,提高综合素质,从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同时入手,注重学习行业内的创新产品,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创新业务培训;三是与公司研发中心加强合作,促进研发中心的研究成果能尽快落地。

9.5.3 积极推进增资扩股工作,拓展业务空间

按照增资扩股方案,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2015年12月两次实施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亿元增至30亿元。增资扩股工作的完成,为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业务发展及公司转型提供资本支持。

9.5.4 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度

公司始终将规章制度建设与完善作为持续性工作。2015年,公司开展了系列内控评估与完善工作,以风险控制为导向,重点对涉及各部门、各层级员工、各关键业务环节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查缺补漏,梳理各个环节面临的主要风险点、应采取哪些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完善项目立项、尽职调查、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及清算等各业务环节的规章制度,使业务流程更加清晰,便于执行。下一步,公司将在2015年内控评估与完善工作的基础上,跟踪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持续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同时将各部门执行外部监管规定及规章制度要求的情况作为合规管理考核的主要指标,引导员工规范操作,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另外,通过组织现场宣讲、微课程开发等多种方式对员工开展规章制度、实务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在公司内部形成良好的内控文化。

9.6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9.7 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10.公司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在此基础上,监事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0.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5年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决议要求,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及行使职权时,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股东会决议。公司目标明确、管理科学、决策民主、运作规范。

10.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完善,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6〕41010002号)。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