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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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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廖翠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振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振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136.6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募集资金净额3,053,414,933.05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8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通过。2015年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5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0,094,674股新股。截至2016年1月8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3,414,933.0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于2016年1月19日登记至发行对象账户,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1,256,194,674股。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市信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7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6年1月2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翠猛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6-3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3:30在湖南省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10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于2016年4月21日以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袁定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袁定江、张坚、毛长青、廖翠猛、王道忠,独立董事任天飞、常清、庞守林、吴新民、唐红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王炯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毛长青代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伍跃时因公出差,委托董事王道忠代其出席和表决;董事陶扬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毛长青代其出席和表决;董事张秀宽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廖翠猛代其出席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在关联董事王炯、毛长青、张坚和陶扬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就公司参与设立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出具的事前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就公司参与设立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出具的独立意见;

(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五)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公告编号:2016-3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

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参与设立的中信农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和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部分其他出资方尚未完成内部审批程序,且产业基金投资周期较长,存在运营资金募集不足、项目投资未获得预期收益、产业基金亏损等风险,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平高科)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参与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和产业基金尚未正式设立,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了推动产业整合升级,加快战略布局,实现产业资源和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出资2,800万元与中信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农业)等主体共同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分期出资共计20,000万元参与设立产业基金。

(二)鉴于中信农业和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共同投资类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在关联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独立意见。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后,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信农业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兴业)持有公司股份占股份总数的8.71%,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设)持有公司股份占股份总数的6.72%。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信兴业持有中信农业股份占股份总数的56.48%,中信建设持有中信农业股份占股份总数的43.52%。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管理公司合资协议主要内容

1、中信农业与公司、其他产业龙头公司等主体共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2、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3、治理结构

(1)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设7名董事,其中中信农业提名4名董事(含独立董事1名),公司提名1名董事,其他产业龙头公司提名1名董事,管理团队提名1名董事。

(2)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中信农业提名的1名董事担任;设副董事长1名,由公司提名的1名董事担任。

4、经营期限

基金管理公司经营期限为30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产业基金合伙协议(一期)主要内容

待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后,由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公司等其他方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参与产业基金设立。产业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计划募集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分三期完成募集,其中首期募集资金规模为10亿元,公司首期出资5,000万元,基金管理公司、中信农业及公司等主体首期出资额以外的剩余部分由基金管理人向其他主体募集。

1、出资金额

单位:万元

未出资合伙人已认缴但未出资的部分,可以由其他有限合伙人追加认缴或由接纳的新有限合伙人就该部分进行认缴。在同等条件下,隆平高科对出资空缺部分的追加认缴享有优先权。

2、存续期限及投资期限

产业基金的存续期限为自获发首份营业执照之日起8年。根据产业基金的经营需要,基金管理公司可自行决定并申请办理延长产业基金的存续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年(其中投资期及退出期分别可以延长1年)。超过上述授权延长产业基金的存续期限,应经合伙人会议决议批准。

产业基金的投资期为自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全部到位之日起至第5个周年日止,普通合伙人可根据产业基金及组合投资的情况自行决定缩短投资期或在延长产业基金存续期的情况下相应延长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产业基金不得参与任何新投资项目,而仅可为产业基金的持续性管理和运营开展活动。

3、投资方向和方式

产业基金重点关注农业及其相关领域的投资机会。投资方式主要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

4、管理费

(1)投资期内,每年度的管理费为产业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乘以2%。

(2)投资期届满之次日起至产业基金存续期限届满,产业基金应就每一自然年度(以投资期届满之次日为起始日计算)按产业基金截至该自然年度起始之日已投资但未处置完毕(以该项目退出的所有必要法律程序履行完毕为准)组合投资的投资额为管理费基数乘以2%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5、投资决策委员会

产业基金将设立一个由5名委员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就投资项目立项、投资和退出进行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由基金管理公司委派,包括3名常设委员及2名临时委员。

产业基金将设立咨询委员会作为咨询机构,对产业基金的投资提供其他指导、建议和协助,对关联交易事项提供建议,对超过约定的投资限制的投资事项作出决议等。

6、投资项目退出时的优先购买权

产业基金退出任一投资项目时,如该拟退出的投资项目所涉业务领域或该拟退出项目所对应的被投资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与任何上市公司身份的有限合伙人之现有或拟从事业务具有相关性,则该有限合伙人就产业基金所持该等拟退出项目的项目权益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多个具有上市公司身份的有限合伙人均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各相关有限合伙人的具体购买比例以由该等有限合伙人协商确定。

7、收入分配

产业基金收入的分配按照项目处置收入和非项目处置收入有不同的分配方式。其中,项目处置收入在处置后及时分配,非项目处置收入按财务年度分配。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及产业基金是公司推动产业整合升级、加快战略布局的需要,公司可以借助资本市场及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专业资源,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有效融合,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行业整合能力并获取良好投资回报,实现合作共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本年年初至本关联交易披露日,公司与中信农业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独立意见:“鉴于公司与中信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共同投资类型的关联交易;参与设立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助于加快公司战略布局,推动公司产业整合升级,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表决,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后,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助于加快公司战略布局,推动公司产业整合升级,并使公司获得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独立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6-3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6:00

(四)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15:00至2016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或列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9楼会议室

(八)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三、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四、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10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410001

3、电话:0731-82183880

4、传真:0731-82183880

5、联系人:张倩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突发重大事件导致网络投票系统使用遭受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

一、网络投票程序及要求;

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程序及要求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股东可根据本次会议网络投票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进行投票,其中申报价格代表本次会议议案,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1、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为公司挂牌一只投票证券,公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2、表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3、表决意见

(二)投票操作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隆平高科”A股股票的投资者,投票操作举例如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隆平高科”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1投赞成票,则其申报如下:

2、股权登记日持有“隆平高科”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1投反对票或是弃权票,则对应的申报股数为2股或3股。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15:00至2016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一)股东身份认证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四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二)投票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注意事项

(一)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二)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股东大会存在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分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四、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个人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一、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6-36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8日下午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15:00至2016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9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袁定江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7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621,050,9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44%,其中亲自和委托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2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6,287,5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9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5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244,763,4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48%。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21,050,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3,815,3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21,046,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3,811,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621,046,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3,811,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四)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621,046,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3,811,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五)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1,046,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3,811,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六)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在关联股东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信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同意385,053,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3,811,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参与设立

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2,800万元与中信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主体共同发起设立中信农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分期出资共计20,000万元参与设立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我们认为:

一、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助于加快公司战略布局,推动公司产业整合升级,并使公司获得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任天飞

常 清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参与设立

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事前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拟召开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拟出资2,800万元与中信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主体共同发起设立中信农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分期出资共计20,000万元参与设立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我们认为:

一、鉴于公司与中信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共同投资类型的关联交易;

二、参与设立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助于加快公司战略布局,推动公司产业整合升级,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表决,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任天飞

常 清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