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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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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于201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4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6)第105028号审计报告确认,2015年度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772,411,654.36元,提取盈余公积77,241,165.4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560,849,178.35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256,019,667.27元。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18,607,852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318,558,235.56元,剩余5,937,461,431.71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16年计划安排产生铁3181万吨,粗钢3122万吨,钢材2896万吨,钒渣20.77万吨。

8、 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24项,总投资107.77亿元,本年度计划投资59.06亿元。其中:结转项目17项,总投资51.16亿元,本年度计划投资19.85亿元;新开工项目7项,总投资56.61亿元,本年度计划投资39.21亿元。

9、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于勇、彭兆丰、李贵阳、张海、王洪仁、刘贞锁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钢集团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于勇、彭兆丰、李贵阳、张海、王洪仁、刘贞锁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河钢集团财务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 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到期,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考察,提名于勇、彭兆丰、李贵阳、张海、王洪仁、刘贞锁、李新创、鲁桂华、王震共九人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李新创、鲁桂华、王震三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表决结果为:

于 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彭兆丰: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贵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张 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洪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贞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新创: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鲁桂华: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 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6年5月2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6项、第9至12项和第14项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 于勇,男,汉族,1963年10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河钢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河钢股份总经理。现任河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河钢股份公司董事长。于勇持有公司股票1,908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 彭兆丰,男,汉族,195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邯郸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邯宝公司总经理。现任河钢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常委,河钢股份副董事长。彭兆丰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 李贵阳,男,满族,195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河钢集团副董事长、党委常委,河钢股份董事、总经理。李贵阳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 张海,男,汉族,195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河钢集团宣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河钢股份副总经理,现任河钢集团副总经理、董事,河钢股份董事。张海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 王洪仁,男,汉族,1958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曾任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党委常委,河钢集团矿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河钢股份董事。王洪仁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 刘贞锁,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双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曾任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部长,河钢集团矿业公司总会计师,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董事、党委常委,现任河钢集团总会计师,河钢股份董事。刘贞锁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 李新创,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工。曾任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现任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中国金属学会技术经济分会主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河钢股份独立董事。李新创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 鲁桂华,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后,注册会计师。曾任天津商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硕士和博士生导师,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钢股份独立董事。鲁桂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 王震,男,汉族,1973年 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会计学教授。曾任河北经贸管理干部学院团委副书记、石家庄经济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现任河北地质大学教授,河钢股份独立董事。王震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 李新创 为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5_次, 未出席 _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新创 ,作为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下转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