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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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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建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剑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志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非公开发行事宜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与《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2015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9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8,372,350股新股; 2016年1月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009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979.50元,扣除发行费用21,037,853.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578,962,126.30元。其中计入股本178,372,3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1,400,589,776.30元;2016年1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金额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1%,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8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81%。卧龙控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建成,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于2016年1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87,746.31元(含利息收入)。

2、关于公司股份增持事项完成

根据公司2015年7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15-051《卧龙电气关于维护股价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增持数量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必要时将继续增持并按规范程序办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未来6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2016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卧龙电气关于公司股份增持完成的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通过二级市场共增持公司股份3,75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增持金额5,008.63万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通过二级市场共增持公司股份81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增持金额1,027.37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

3、公司对外担保和对子公司担保事宜

截止2016年3月31日,卧龙电气对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情况如下: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宜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月21日收到刘红旗、黎明、王海龙、郑丽娟、严伟灿提交的辞职报告。刘红旗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仍为公司董事;黎明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仍为公司董事,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王海龙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郑丽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严伟灿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效。公司六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庞欣元为总经理、朱亚娟为副总经理、高关中为副总经理、吴剑波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与国开发展基金合作事项

2016年3月,国开发展基金、公司及新能源投资公司签署《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国开发展基金以人民币1.28亿元对全资子公司新能源投资公司以夹层投资方式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的资金专项用于卧龙电气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产业化项目,投资年化收益率不超过1.2%,投资期限为8年。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建乔

日 期 2016-04-29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80 公司简称:卧龙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