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6-013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16年4月28日在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6年4月21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苏中俊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142,324,461.9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4,232,446.20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70,099,230.01元,减去2015年度实施利润分配股利143,952,617.41元,2015年年末未分配利润154,238,628.39元。
由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已实施了利润分配(其中派现13,874,951.04元(含税)),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发展较快,对资金需求较大,因此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3,592,22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审〔2016〕8-223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72%)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2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方式:通过金融机构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理财产品和委托贷款,不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收益率要求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现金管理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期限一年。本公司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确认201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16年4月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公司拟自2016年起,持续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办理存款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包括利息支出总额)最高不超过25,000万元;办理票据中间业务服务:预计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承兑汇票日余额最高不超过38,000万元;公司委托财务公司开具承兑汇票全年累计不超过30,000万元。办理贷款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关联董事涂伟毅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审议并通过《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XYZH/2016CQA20194)。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经营业绩良好,且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2006年12月28日修订)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财务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经营资质、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关联董事涂伟毅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5月19日下午2:30在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9)。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七、九、十一、十二、十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6-014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七届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6年4月21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汝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提交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尤其是短期的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提交的《关于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允的市场原则,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及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六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6-016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续关联交易概述
1、2015年度,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1年。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服务、结算服务、中间业务、设计相关金融服务产品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预计公司2015年度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4,600万元人民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包括利息支出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实施以来运行良好,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42,541,453.91元人民币。其间,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和财务公司挪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拟自2016年起,持续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办理存款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包括利息支出总额)最高不超过25,000万元;办理票据中间业务服务:预计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承兑汇票日余额最高不超过38,000万元;公司委托财务公司开具承兑汇票全年累计不超过30,000万元。办理贷款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
2、财务公司属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化医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6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关联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化医集团出资人民币3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3%;其余37%的出资比例由化医集团的全资、控股公司共5家单位参股形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平,注册及营业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0号天王星A1座2楼。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0]589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年12月15日领取《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19H250000001),2010年12月22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00000000005586)。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如下:为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除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化医集团控制,同时公司向财务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财务公司股份总额的4%。
(三)财务状况
根据财务公司经审计的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对照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第三十四条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9.77%,资本充足率高于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拆入资金余额为0元,资本总额为50,000万元,拆入资金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3)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财务公司期末无短期证券投资业务。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财务公司尚未开展担保业务。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财务公司期末无长期投资业务。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自有固定资产比例=自有固定资产/资本总额=55.76万元/50,000万元=0.11%,低于20%。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双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业务: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委托贷款服务、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服务、结算服务、中间业务、设计相关金融服务产品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满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3、交易金额
办理存款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包括利息支出总额)最高不超过25,000万元;办理票据中间业务服务:预计公司存放在财务的承兑汇票日余额最高不超过38,000万元;公司委托财务公司开具承兑汇票全年累计不超过30,000万元。办理贷款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
4、定价原则
定价原则为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化医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优惠的票据贴现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各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贴现利率;财务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化医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财务公司提供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或提供免费的相关服务。
5、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应不高于财务公司吸收的全部存款余额的30%,在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公司应定期取得由财务公司负责提供的财务报告,公司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财务公司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四、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出具了《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同时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的股份,公司可从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中获得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2015年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交易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今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交易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七、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财务公司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此外,公司将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充分反映了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认为该关联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4、《金融服务协议》;
5、《关于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6、《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6-017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72%)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2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通过金融机构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理财产品和委托贷款,不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收益率要求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4、现金管理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5、现金管理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并处理具体事宜。
二、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管理层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适时通过金融机构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理财产品和委托贷款,不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公司第七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尤其是短期的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现金管理产品的风险及收益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收益。
四、风险控制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管理,控制风险,公司有关现金管理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负责部门
负责部门:财务部
主要负责人:财务总监
六、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为前提,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第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6-018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三峡化工”)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期限一年。本公司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2、2016年4月28日,公司七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林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7.6
注册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办事处工业园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燃料油、建筑材料(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润滑油、农产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仪器、环保材料、电气设备、机电产品、阀门管道设备、水溶性涂料、金属材料、包装材料、仪器仪表、电线电缆、摩托车(不含三轮摩托车)、摩托车零配件、汽车零部件;货运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服务。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5年12月31日,渝三峡化工资产总额3,037.19万元,负债总额1,007.6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07.67万元),净资产2,029.52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17.29万元,利润总额39.45万元,净利润29.5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渝三峡化工资产总额24,674.30万元,负债总额19,457.5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457.52万元),净资产5,216.78万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4,212.60万元,利润总额249.69万元,净利润187.2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期限:一年
3、金额:人民币2亿元
4、生效期:自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其流动资金需求、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且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极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为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零(不含本次拟提供的担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零(不含本次拟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及第三方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6-019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定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15:00-2016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2016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2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8、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聘请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聘请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0、审议公司《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及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的详细内容分别刊登在2016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 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邮寄、传真、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3日-5月19日下午2:30之前
3、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400051
电话:023-61525006
传真:023-61525007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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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565;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A、如果股东一次性表决所有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图所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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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举例:
①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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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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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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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如果股东想依次表决所有9个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图所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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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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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3、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23-61525006,联系人:袁奕;
2、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附件: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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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在所选择的委托意见后的方框内打“√”),三者必须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注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注5:议案6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