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16-024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15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上午10:30,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吴中路369号美恒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凤凰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6,005.0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全部用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结转后本年度末分配利润为-108,018,929.05元,公司董事会拟定2015年度不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6年度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国宝先生、王朝阳先生回避表决。
七、 关于支付2015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90万元、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45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关于华久辐条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国宝先生、王朝阳先生回避表决。
九、 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凤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临2016-02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国宝先生、王朝阳先生回避表决。
十四、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凤凰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以上第一、二、三、四、六、七、八、九、十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16-025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4月15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下午1:00,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吴中路369号美恒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 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6年度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 关于华久辐条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第一、二、三、四、六、七、十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16-026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
情况及2016年度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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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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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与我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主要如下:
1、江苏美乐车圈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5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丹阳市司徒镇观鹤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翔宇
主营业务:生产自行车及其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粘合剂、冷轧带钢、不锈钢产品、硬质合金及金属材料表面电镀加工
关联关系:股东(发起人)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409.208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丹阳市司徒镇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国宝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自行车辐条及其配件
关联关系:股东(发起人)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015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12月2日,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江苏美亚链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98.9191万美元
注册地址:丹阳市司徒镇丹伏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国宝
主营业务: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和其机动车链条及其配套部件的制造、销售和服务;开发、设计、制造各种光学镜片、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关联关系:股东(发起人)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鑫美亚传动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8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丹阳市司徒镇谭巷村
法定代表人:王翔宇
主营业务:从事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和其他机动车链条及其配套部件的制造和服务;农业机械配件的生产和服务;开发、设计、制造各种光学镜片并提供售后服务。
关联关系:股东(发起人)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5、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丹阳市司徒镇丹伏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国宝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项目管理
关联关系: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6、江苏美亚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丹阳市司徒镇丹伏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翔宇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租赁、销售;水暖洁具、装潢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园林绿化。
关联关系: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7、上海慕苏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405室
法定代表人:王国宝
主营业务: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机械零部件的研发及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股东(发起人)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8、江苏信轮美合金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丹阳市司徒镇观鹤路
法定代表人:王国宝
主营业务:铝合金型材、不锈钢制品、镁合金制品、线材加工,车圈、辐条、标牌生产、加工,上述产品的同类产品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
四、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利用双方优势资源,为对方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2、充分利用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为公司供产销体系打造一体化产业。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源,降低公司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相关关联交易的履行将严格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16-027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
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2016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15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审计团队勤勉尽责,在审计过程中能为公司提出过良好的管理建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16-028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
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凤凰自行车拟与天津凤凰签订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
●本框架协议期限为3年,总采购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降低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凤凰)自行车业务的采购成本,增强公司自行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自行车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自行车)拟与凤凰(天津)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凤凰)签订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在未来三年内采购其生产的自行车整车,采购金额每年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且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
(1)公司持有凤凰自行车51%股权。2015年,凤凰自行车营业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5%,系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2)凤凰自行车持有天津凤凰30%的股权,天津凤凰为凤凰自行车联营企业。
(3)江苏美乐持有公司12.08%股权,为持有上市公司超过5%股份的股东。江苏美乐持有凤凰自行车49%股权,系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的法人,同时江苏美乐持有天津凤凰20%股权。
(4)王国宝先生为江苏美乐实际控制人,王朝阳先生为王国宝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王国宝先生、王朝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且王朝阳先生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凤凰自行车总裁。
(6)王国宝先生、王朝阳先生任天津凤凰董事。
综上,天津凤凰系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组织,天津凤凰与凤凰自行车构成关联关系。
2、关联方概况
(1)江苏美乐
公司名称: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丹阳市司徒镇丹伏路8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国宝
营业期限: 200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项目管理;自行车、电动车、轮椅及其配件,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橡胶制品,电线电缆及一类医疗设备的销售。
(2)天津凤凰
公司名称:凤凰(天津)自行车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工业园景观路43号
法定代表人:赵江宏
营业期限:2010年3月25日至2030年9月24日
经营范围:自行车、童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自行车、童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天津凤凰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凤凰自行车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凤凰(天津)自行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凤凰自行车、天津富士达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富士达)及江苏美乐三方,以2015年1月31日为基准日对凤凰天津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完成后,凤凰天津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200.00万元,同时凤凰天津由凤凰自行车全资子公司变更为三方股东持股,凤凰自行车公司持股比例由100%变更为30%。(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5-010公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凤凰自行车向天津凤凰采购的标的为以山地车、童车为主要品种的自行车整车。
2、凤凰自行车每年向天津凤凰采购的自行车总价款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即本框架协议项下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所采购的自行车价格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并参照上年度的采购价格确定。
2、协议期限
本框架协议的期限自 2016 年 1月 1 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共3年。
4、支付方式:
凤凰自行车以生产订单的形式向天津凤凰提出购买要求,天津凤凰按照订单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运送至指定地点,在凤凰自行车收货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凤凰自行车向天津凤凰支付相应的货款。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效降低公司自行车业务的采购成本,增强公司自行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自行车业务的盈利能力。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框架协议确定的定价方式公允、合理;框架协议确定的交易品种和交易金额符合公司当前业务规模以及未来三年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原则,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自行车的采购成本,增强公司自行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自行车业务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交易金额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交易的审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情况
2016 年 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为关联交易,王国宝先生、王朝阳先生等2 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七、需要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与天津凤凰的历史关联交易
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凤凰自行车向天津凤凰采购自行车整车合计8374.96万元,凤凰自行车向天津凤凰出售商品合计57.45万元。
2、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详见《上海凤凰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6年度计划的公告》(临2016-026)。
3、公司与江苏美乐的历史关联交易
2015年4月19日,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与江苏美乐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书》;2015年7月14日,公司与江苏美乐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5年11月30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2016年1月14日,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临2015-015、临2015-033、临2015-061、临2016-004等公告)
2016年1月15日,公司与江苏美乐签订《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详见公司临2016-005公告)。
4、公司与江苏美乐及其下属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江苏美乐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详见《上海凤凰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6年度计划的公告》(临2016-026)。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凤凰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凤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上海凤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4、上海凤凰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证券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公告编号:2016-029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3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工业区大道100号70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31日
至2016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2016年2月3日、2016年4月20日和201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披露。全部议案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另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6、7、8、9、11、12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8、11、12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上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30日(星期一)9:00 至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上海市吴中路369号美恒大厦15楼 邮编:201103
联系人:朱鹏程 传真:021-31351501
联系电话:021-3135156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