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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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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6版)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瑞华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为公司2015年度聘任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审计费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其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预算内融资及对内担保事项法律文件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筹资预算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16年度争取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50亿元,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并做出以下授权:

(一)授权财务负责人在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授权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签署融资预算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三)在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40亿元担保的情况下,授权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大德、段向东、张治杰、陈勇、周一平就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在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在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大德、段向东、张治杰、陈勇、周一平就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6-16)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6-17)。

本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6月14日(周二)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

(三)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关于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约定2016~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上限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预测2016年度与攀钢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审议《2016年度投资方案》;

(八)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有关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18)。

本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6-1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下午4:30在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8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监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依法列席和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在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四次监事会会议:

1.2015年4月27日,公司在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8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关于计提201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情况的议案》、《关于预测公司2015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2014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15年8月26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2015年9月24日,公司在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8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其追溯调整的议案》。

4.2015年10月2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对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2015年度,公司监事列席和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责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并能够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公司董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诚信勤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5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审计机构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了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监督促进作用。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对关联交易情况的监督

2015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都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该报告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1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较为完善、合理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要求。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约定2016~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上限的议案》,同意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测公司2016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预计的2016年度与攀钢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6-1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15年度资产

减值准备及核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809.24万元

(一)本报告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03.65万元

1.计提依据及处理

(1)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将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2)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结合账龄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为无风险组合、账龄组合。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无风险组合包括关联方及信用证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3)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具备相应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本报告期计提的坏账准备主要来源构成

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303.65万元。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122.08万元,其中:1年以内计提26.45万元、1至2年计提-90.98万元、2至3年计提-90.41万元、3至4年计提272.88万元、4至5年计提4.14万元、5年以上无。

(2)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181.57万元,其中:1年以内计提146.26万元、1至2年计提13.23万元、2至3年计提-243.26万元、3至4年计提129.22万元、4至5年计提-497.53万元、5年以上计提633.65万元。

3.影响当期损益金额

当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减利303.65万元。

(二)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599.51万元

1.计提依据及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来源构成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计提523.61万元,攀钢集团钛业有限公司计提8,626.38万元,香港攀港有限公司计提688.17万元,攀钢集团北海特种铁合金有限公司计提705.67万元,母公司计提55.68万元。

3.影响当期损益金额

当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599.51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减利10,599.51万元。

(三)本报告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33.32万元

1.计提依据及处理

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2.当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来源构成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受工程承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技术指标提供材料影响,经法院判决,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低于预期账面价值,其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33.32万元。

3.影响当期损益金额

当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33.32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减利133.32万元。

(四)本报告期计提工程物资减值准备3.96万元

1.计提依据及处理

工程物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2.当期计提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的来源构成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对库龄较长的变压器计提减值准备3.96万元。

3.影响当期损益金额

当期计提工程物资减值准备3.96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减利3.96万元。

(五)本报告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1,768.80万元

1.计提依据及处理

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2.当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来源构成

本公司下属二级单位发电厂因原有发电机组停运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9,000.42万元,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因老厂区整体搬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768.38万元。

3.影响当期损益金额

当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1,768.80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减利21,768.80万元。

二、公司本报告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报告期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核销资产账面原值4,338.46万元,对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71.06万元。

(一)核销依据

固定资产拆除。

(二)核销固定资产及减值准备主要资产情况

单位:元

(三)影响当期损益金额

当期拆除的固定资产,影响当期减利448.67万元。

三、公司本报告期转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报告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5,719.90万元。

(一)转销依据

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相关原材料、周转材料及备品备件已经领用并用于生产消耗,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库存商品已经实现销售。

(二)转销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4,581.69万元,香港攀港有限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335.12万元,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511.82万元,攀钢集团北海特种铁合金有限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91.27万元。

(三)影响当期损益金额

无。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规避财务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6-1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约定2016~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11月19日,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2016~2018年度)》和《销售框架协议(2016~2018年度)》的议案》,该协议对2016~2018年度本公司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约定。结合双方经营实际情况,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本公司拟与攀钢集团就该协议中的关联交易额的上限进行补充约定。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1.公司向攀钢集团采购主要原材料上限

单位:亿元

2.公司向攀钢集团采购的辅助材料

单位:亿元

3.公司向攀钢集团采购的能源动力、其他产品和服务

单位:亿元

4.公司向攀钢集团销售的原材料

单位:亿元

5.公司向攀钢集团销售的能源、其他产品和服务

单位:亿元

(三)2016年1至3月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20.91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攀钢集团基本情况

住所:四川省攀枝花市向阳村

法定代表人:张大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亿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210302118885772

主要业务:钢、铁、钒、钛、焦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制造修理;建筑材料制造;冶金工程、工业自动化、信息工程技术服务;综合技术及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生活饮用水供应;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汽车配件、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预包装食品(含冷冻饮品)、百货;零售:烟;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报纸出版、发行;有限广播电视传输及网络维护;餐饮服务;设备租赁;物资储存;日用品修理;房屋租赁;花卉、苗木种植及零售;储存经营冷冻(藏)食品;加工经营实用油、面条及糕点(含裱花蛋糕)。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攀钢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1,315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6亿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88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67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3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攀钢集团是鞍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构成关联关系,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攀钢集团与本公司一直长期合作。相关协议中约定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依据市场化原则制定,交易金额上限也是考虑了双方产能而确定。因此,攀钢集团有能力按协议约定向本公司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并会按照协议约定采购本公司的相关产品。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价格

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市场化为原则,公司向攀钢集团采购原辅材料、能源动力、接受的劳务,以及公司向攀钢集团销售的矿石、铁精矿等产品的关联交易价格按以下方式确定:

1.有政府定价的按政府定价执行;

2.有政府指导价的,由相关各方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3.无政府指导价的,由相关各方在市场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确定市场价格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为公司经营地及邻近地区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相同规格和质量的产品当时收取的商品价格;

4.无市场价格或该产品市场价不可比时,按成本价加同类企业平均利润率作为双方结算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与攀钢集团签订了《采购框架协议(2016~2018年度)》和《销售框架协议(2016~2018年度)》。在上述已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基础上,本次拟进一步对2016~2018年度本公司与攀钢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上限予以明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建立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公司此次与攀钢集团就已签订《采购框架协议(2016~2018年度)》和《销售框架协议(2016~2018年度)》基础上,进一步明确2016~2018年度交易上限,公司独立董事赵沛、张强、杨渊德、吉利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与攀钢集团约定2016~2018年度关联交易上限,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此关联交易事项,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6-18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4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15:00~6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化广场11楼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7日

(八)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登记

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时间

2016年6月9日9:00~11:30和14:00~16:30;

2016年6月10日9:00~11:30和14:00~16:3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9。

2.投票简称:钒钛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6月14日的交易时间,2016年6月14日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钒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若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洁 石灏南

2.联系电话:0812-3385366

3.传真:0812-3385285

4.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7号5楼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邮编:617067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6-19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2016年5月3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3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攀钢钒钛”变更为“*ST钒钛”;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A股

2.股票简称:由“攀钢钒钛”变更为“*ST钒钛”。

3.股票代码:000629

4.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5月3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3日起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2016年5月3日开市起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为争取消除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将带领经营班子和广大员工,以“艰苦奋斗,勇攀高峰”的精神,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穷尽一切方法,最大限度提升盈利,努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主要措施包括:

1.以财务管理为重点,严格预算管理、成本管控和绩效考核,持续深化对标挖潜活动,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生产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等。

2.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和运行效率,促进公司转型升级;

3.坚定推进科技强企,紧扣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石油化工等高端市场,加快开发钒铝合金、氯化钛白等“高、精、尖”产品。

4.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产品结构调整;拓宽营销渠道,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公司股票将在2016年年度报告公告后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仍不能扭亏,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7号

2.联系电话:0812-3385366

3.传真:0812-3385285

4.电子邮箱:psv@pzhsteel.com.cn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6-X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测公司2016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概况

(1)2016年,公司预计发生采购、销售和劳务类关联交易共计178.54亿元,比2015上年上升42.54亿元,上升31.28%,其中:

①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金额为128.53亿元,比上年增加41.27亿元,上升47.30%,主要是卡拉拉矿放量生产、预计铁矿石价格上升等影响;

②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金额为50.01亿元,比上年增加1.27亿元,增长2.60%,主要是香港攀港公司预计增加对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钢管采购影响。

(2)2016年,预计在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财务公司”)发生存款利息0.2亿元,贷款、贴现及委托贷款利息0.4亿元,最高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计利息)4.20亿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测公司2016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大德、段向东、张治杰、陈勇、周一平在董事会上就此议案回避了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注释: 1.攀钢集团:指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鞍山钢铁集团:指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含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之间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的审批及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预测的2016年度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已签订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16-2018年度)》和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已签订的《原材料供应协议(2016-2018年度)做出的,且预测的关联交易内容及交易金额上限均未超出该两项协议之约定。由于该两项协议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因此公司预测的2016年度与鞍山钢铁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与攀钢集团之间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的审批及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预测的2016年度公司与攀钢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攀钢集团公司已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2016-2018年度)》和《销售框架协议(2016-2018年度)》做出的。由于该两项协议未对2016-2018年度公司与攀钢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上限进行约定,因此本次预测的2016年度公司与攀钢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与鞍钢财务公司之间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的审批及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预测的2016年度公司在鞍钢财务公司存贷款事项,是基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15-2016年度)的议案》做出的,预测的公司在鞍钢财务公司最高存款每日余额和贷款、贴现及委托贷款利息额未超过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预测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公司拟将预测的2016年度与攀钢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和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对该事项的表决。

(四)2016年1至3月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20.91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

法定代表人:姚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亿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210303241420014

主要业务:铁矿锰矿(下属企业经营),耐火土石,黑色金属,钢压延制品,金属制品(不含专营),焦化产品,火力发电,工业、民用气体,水泥,耐火材料制品,电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仪器仪表,铁路电讯装置,冶金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非金属建筑材料、建筑砖瓦制造,房屋、公路、铁路、矿山、冶炼、化工、通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工程勘察、设计,铁路(企业内部经营)、公路运输(下属企业经营),房屋、设备出租,计算机系统开发,冶金技术开发、转让、培训。兼营:耐火土石开采、建筑、设备安装、勘察设计、耐火材料、铁路公路运输、技术开发,转让、培训、咨询、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956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36亿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34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3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和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同受鞍钢集团公司控制,有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与本公司一直长期合作。相关协议中约定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依据市场化原则制定,交易金额上限也是考虑了双方产能而确定。因此,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有能力按协议约定向本公司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并会按照协议约定采购本公司的相关产品。

(二)关联方: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住所:四川省攀枝花市向阳村

法定代表人:张大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亿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210302118885772

主要业务:钢、铁、钒、钛、焦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制造修理;建筑材料制造;冶金工程、工业自动化、信息工程技术服务;综合技术及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生活饮用水供应;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汽车配件、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预包装食品(含冷冻饮品)、百货;零售:烟;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报纸出版、发行;有限广播电视传输及网络维护;餐饮服务;设备租赁;物资储存;日用品修理;房屋租赁;花卉、苗木种植及零售;储存经营冷冻(藏)食品;加工经营实用油、面条及糕点(含裱花蛋糕)。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315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6亿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88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67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3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是鞍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构成关联关系,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一直长期合作。相关协议中约定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依据市场化原则制定,交易金额上限也是考虑了双方产能而确定。因此,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有能力按协议约定向本公司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并会按照协议约定采购本公司的相关产品。

(三)关联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路8号

法定代表人:于万源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210302118885772

主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提供担保、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50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2亿元;2015年度,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为鞍钢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因此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有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完善、经营稳健、服务手段先进、业务能力较强,各项监管指标均达标,资产优良,不良贷款率始终为零。

多年来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一直为本公司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务,为本公司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和资金保障。同时,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状况良好,我们认为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有能力按照相关约定为本公司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市场化为原则,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辅材料、能源动力、接受的劳务,以及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矿石、铁精矿等产品的关联交易价格按以下方式确定:

1.有政府定价的按政府定价执行;

2.有政府指导价的,由相关各方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3.无政府指导价的,由相关各方在市场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确定市场价格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为公司经营地及邻近地区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相同规格和质量的产品当时收取的商品价格;

4.无市场价格或该产品市场价不可比时,按成本价加同类企业平均利润率作为双方结算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建立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赵沛、张强、杨渊德、吉利对公司预测2016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测的2016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关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此关联交易事项,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