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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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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治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锦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0.77%,主要系子公司华映光电定期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2.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6.37%,主要系本期收回2015年末的中华映管逾期货款利息以及不良品折让金额;

3. 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77.99%,主要系子公司科立视及子公司华佳彩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4. 无形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71.13%,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5.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5.49%,主要系子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6. 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4.84%,主要系子公司支付期初代扣代缴所得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7. 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9.2%,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项目启动金增加所致;

8.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7.12%,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增4亿元短期融资券所致;

9. 长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2.05%,主要系子公司科立视减少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10. 长期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2.94%,主要系子公司科立视长期应付款减少所致;

11.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较期初数减少100%,主要系子公司华映光电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净额填列,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12. 非流动负债合计期末较期初数减少30.51%,主要系子公司科立视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13. 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0.78%,主要系受产业景气循环及公司产品结构性调整等影响,本期产品出货量较上期减少所致;

14. 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8.04%,主要系受产业景气循环及公司产品结构性调整等影响,本期产品出货量较上期减少所致;

15. 营业总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2.68%,主要系受产业景气循环及公司产品结构性调整等影响,本期产品出货量较上期减少所致;

16.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77.7%,主要系子公司上期收到中华映管逾期货款冲回坏账准备(本期无);

17. 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0%,主要系本期新增合营企业盘石一元的投资收益;

18. 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1.63%,主要系子公司营业外支出增加所致;

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99.11%,主要系公司收购华映光电、华映显示、华映吴江三家子公司25%少数股权,故本期持股比例较上年同期增加25%股权,本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利润增加;

20. 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21.15%,主要系公司收购华映光电、华映显示、华映吴江三家子公司25%少数股权,故本期以上3家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上年同期减少25%股权,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减少;

2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665.33%,主要系子公司持有的厦华电子股票股价下降所致;

2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79.71%,主要系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23.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508.56%,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所致;

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508.56%,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所致;

25. 综合收益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18.18%,主要系子公司持有的厦华电子股票股价下降所致;

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18.97%,主要系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较上年同期数减少所致;

2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21.15%,主要系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所致;

28.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99.11%,主要系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所致;

2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0.21%,主要系2015年末中华映管货款未逾期本期仅收到3个月货款,上年同期收到中华映管逾期货款及3个月货款所致;

30.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7.29%,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华映光电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数减少所致;

3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4.05%,主要系本期收到中华映管货款逾期利息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1.74%,主要系本期收到中华映管逾期货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5.4%,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支付材料款较上年同期数减少所致;

34. 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13.17%,主要系子公司华映光电本期支付的税费较上年同期数增长所致;

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36.02%,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支付材料款较上年同期数减少所致;

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9.21%,主要系2015年末中华映管货款未逾期本期仅收到3个月货款,上年同期收到中华映管逾期货款及3个月货款所致;

3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主要系本期无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上期收到转让深圳华显小额股权转让尾款(本期无);

3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48.06%,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科立视和子公司华佳彩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28.81%,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所致;

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61.25%,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所致;

4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亿元,主要系本期发行4亿短期融资劵(上期无);

4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99万,主要系子公司本期有解除限制的受限货币资金(上期无);

4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25.93%,主要系本期公司偿付到期贷款利息较上年同期数增加所致;

4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9.46%,主要系本期受限资金支出较上年同期数减少所致;

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93.01%,主要系本期公司发行4亿短期融资券(上年同期无)以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98.55%,主要系本期收到中华映管美金逾期款及逾期利息款较上年同期减少以及美金汇率波动的影响;

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0.35%,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新增短期融资券4亿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调整后,公司拟以不低于10.5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增资投资建设第6代TFT-LCD生产线项目、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投资建设触控显示屏材料器件二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9月1日及2016年3月26日,公司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公告)。根据本次预案,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或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先行投入部分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先行投入科立视二期项目,并已向华佳彩注资21,250万元。2015年12月28日,华佳彩竞得编号HG挂-2015-12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016年4月18日,华佳彩再次竞得编号HG挂-2016-04号及HG挂-2016-05号地块使用权;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25%股权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详见2015年10月8日,公司2015-120号公告),2016年1月11日,华映吴江收到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备案登记后的营业执照,至此,受让股权涉及的工商备案登记工作完成。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2015年12月3日,公司2015-155号公告),公司委托兴业证券作为融资顾问在海交中心挂牌委托债权产品,融资金额人民币25亿元,福建电子信息投资摘牌认购上述委托债权投资产品。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为公司人民币15亿元委托债权和人民币10亿元委托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协议约定,2015年12月23日,福建电子信息投资向公司发放首批委托债权投资资金人民币5亿元,本次委托债投资的期限为12个月,融资年利率为7.5%。根据本次委托债权投资资金实际提款金额及债权担保情况,公司已于2016年1月20日将所持有的子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共计20%股权进行质押(其中12%股权质押给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8%股权质押给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成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流动资金充裕情况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前期资金需求情况分批向福建电子信息投资合提取剩余的委托债权投资资金。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额度的议案》,2015年10月21日,公司发行完成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人民币2亿元;2016年3月24日,公司发行完成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人民币4亿元。

5、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华创投资各合伙人共同签订的《关于设立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的约定,2016年3月25日,公司将第二期投资款人民币30,000,000元支付至华创投资账户,至此,公司已向华创投资出资人民币70,000,000元。

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处置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详见2013年11月26日,公司2013-082号公告)。公司子公司华映光电与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鑫汇”)于2013年11月6日签署《投票权委托协议》,华映光电将所持厦华电子41,977,943股股份(占厦华电子总股本的8.02%)的投票权委托厦门鑫汇行使。根据《投票权委托协议》约定,上述投票权委托已于2016年3月30日到期。2016年4月15日,华映光电以函件方式分别告知厦门鑫汇、厦华电子,自发函之日起华映光电将自行行使厦华电子8.02%投票权。公司对厦华电子的投资仍主要以财务性投资为目的,上述投票权收回后,有利于推进公司后续对厦华电子股权的处置计划。(详见2016年4月19日,公司2016-039号公告)。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

(1)2013年11月,公司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鑫汇)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约定华映视讯、华映光电、福建华显三家公司合计持有的厦华电子限售股104,761,903股(目标股份)由厦门鑫汇提供市值管理服务(即由厦门鑫汇负责配合厦华电子进行业务整合,引进优质资产协助厦华电子改善营利能力,提高厦华电子价值)。厦门鑫汇将根据目标股份基准市值与预测市值差额的40%收取服务费或支付补偿费。目标股份基准市值=目标股份数量(104,761,903股)*3.66元/股;如果目标股份预测市值高于目标股份基准市值,厦门鑫汇收取的服务费=(目标股份预测市值-目标股份基准市值)*40%;如果目标股份预测市值等于目标股份基准市值,则厦门鑫汇不收取服务费;如果目标股份预测市值低于目标股份基准市值,厦门鑫汇支付补偿金额=(目标股份基准市值-目标股份预测市值)*40%。华映光电将其持有的厦华电子52,454,133股股票质押给厦门鑫汇,质押期限至2016年3月30日(如该质押期限截止日前,各方已按照本协议第五条完成服务费结算的,质押期限至服务费结算之日提前截止)。华映光电将其所持厦华电子41,977,943股股份的投票权不可撤销的委托厦门鑫汇行使,委托行使期限截至2016年3月30日(如该期限截止日前各方已按照本协议第五条完成服务费结算的,委托行使期限至服务费结算之日提前截止)。

根据上述《合作协议书》关于市值管理服务的约定,公司与厦门鑫汇约定的市值管理目标服务费/补偿款金额为=目标股份104,761,903*(预测市值-3.66)×40%,市值管理服务费/补偿款与厦华电子的未来股票市值挂钩,其实质为一个衍生合约,应确认为一项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且由于目标股份104,761,903股的40%部分与上述市值管理服务承担着相同的股票市值波动风险,为避免相关利得或损失的确认方面存在重大不一致,公司将目标股份104,761,903股的40%部分(即41,904,761股)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目标股份104,761,903股的60%部分(即62,857,142股)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合作协议书》规定,如果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售出所持有的厦华电子股票,则目标股份预测市值=自2015年12月1日后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目标股份数量。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售出所持有的厦华电子股票。厦华电子2015年12月1日后20个交易日为12月2日-1月6日。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与厦门鑫汇正针对《合作协议》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确认,尚未完成服务费结算。根据《投票权委托协议》约定,华映光电所持厦华电子股份41,977,943股(占厦华电子总股本的8.02%)的投票权委托已于2016年3月30日到期。2016年4月15日,华映光电以函件方式分别告知厦门鑫汇、厦华电子,自发函之日起华映光电将自行行使厦华电子8.02%投票权。考虑公司对厦华电子的投资仍主要以财务性投资为目的,投票权收回后,公司计划对厦华电子部分或全部股权进行处置。

(2)2012年11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华映科技(纳闽)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21日与Pacific Growth Venture,L.P.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华映科技(纳闽)有限公司以每股USD7.4698的价格受让Pacific Growth Venture,L.P.持有的敦泰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Focal Tech Systems,INC)优先A股31,834股、以每股USD6.2的价格受让其持有的敦泰科技有限公司优先B股195,647股,股权转让金额共计USD1,450,805.01,折人民币9,119,034.89元,列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2013年初上述优先股按比例转为普通股,转换后的普通股股数为234,001,持股比例0.42%。2013年11月8日敦泰科技在台湾上市,股票代码5280,公司管理层决定将上述股权投资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敦泰科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旭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并购及股份转换案》,敦泰科技与台湾上市公司旭耀科技100%持有之开曼子公司Orise Holding (Cayman) Inc.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的同时,敦泰科技股东取得旭耀科技增资发行之普通股,作为并购案交易对价(每股换发4.8股旭耀科技增资发行普通股股票)。换股后,公司持有旭耀科技1,123,204股。旭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5日股东临时会决议更名为敦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末,敦泰电子减资,减资后,公司持有敦泰电子787,521股。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控制相关风险。独立董事年度就上述证券投资发表意见。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治军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