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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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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更正公告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6-026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经公司检查后发现部分内容有误,现将更正内容公告如下:

通知原文: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议案1-2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的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1-1,1.02元代表议案1中的1-2,依此累推。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后: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议案1-2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的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1-1,1.02元代表议案1中的1-2,依此累推。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避免出现类似错误。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6-027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

有限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美” )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集团”)已按先前之承诺(公告编号:2015-021),承担了公司为浙江德美向银行借款所提供的担保,顺灏集团控制人王丹先生已足额将公司可能承担的担保责任共计现金170,320,528.56元交由法院冻结或存入了指定的相应银行的账户,上海绿新已不存在任何实际担保责任。

截止目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3,00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6,500万元担保已清偿完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的11,500万元的担保法院正在受理中(该逾期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丹先生以现金作了担保)。

同时,浙江德美已进入破产程序,对公司已无实际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公司将根据浙江德美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6-028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调查暨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

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本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调查通字2016-1-039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本公司在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通知书或其他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