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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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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6-025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随时可赎回的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该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兴业金雪球-优先2号”理财计划协议书》,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使用人民币26,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金雪球-优先2号”理财产品(产品代码:96501011)。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情况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兴业金雪球-优先2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2、发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产品类型:开放式理财产品

5、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

6、币种:人民币

7、投资标的:本理财计划资金主要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产品、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高信用级别的信用类债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低风险信托计划、银行间市场理财产品等其它金融产品。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兴业银行可根据市场状况进行主动的资产调配,其中兴业银行对低风险信托计划、银行间市场理财产品设置投资比例配置上限,二者累计上限为40%。

8、产品代码:96501011

9、投资金额:26,000万元

10、预约销售期:2016年4月27日

11、产品收益起算日:2016年4月27日

12、产品到期日:可随时赎回

13.存款本金和产品收益兑付:

(1)当投资者提出理财资金赎回申请并且经兴业银行认定不属于拒绝赎回的情形后,兴业银行应根据投资者赎回申请及时将投资者理财资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2)如投资者全部赎回理财资金,兴业银行将根据投资期间的实际收益计算,当日支付投资者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

(3)如投资者部分赎回理财资金,兴业银行将根据投资期间的实际收益计算,当日支付投资者理财本金,理财收益将于理财收益支付日支付。

(4)每月21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为理财收益支付日,兴业银行于理财收益支付日或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支付该月的投资收益。

(5)如果兴业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兴业银行将于理财交易日通过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和兴业银行网站公布提前终止日并指定理财收益支付日(一般为提前终止日之后的3个工作日以内)。兴业银行应将投资者当日持有的理财计划资金金额对应的理财本金与理财收益于理财收益支付日(逢银行节假日顺延至下一理财交易日)内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6)赎回理财资金划转时间一般情况下不晚于赎回申请日日终,特殊情况下可延后至赎回申请日下一工作日日终。如发生需要延后至赎回申请日下一工作日日终划转的特殊情况,兴业银行将通过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将延后支付的情况告知投资者。

14、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5、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将可能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本理财计划收益。

2、经济周期风险: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收益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3、利率风险:利率的波动会导致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波动亦会直接影响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以及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本理财计划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和货币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

4、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本公司)只能在理财交易日的申购/赎回交易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此外,投资者(本公司)不得在认购/申购理财收益起始日赎回当日认购/申购份额;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的任一理财交易日,若理财计划当日申赎净额(赎回份额-申购份额)达到或超过本理财计划上一理财交易日理财计划总份额的30%时,即认为是发生了大额赎回,此时兴业银行有权拒绝超过部分的赎回申请;当连续两日发生大额赎回或市场出现临时性流动性紧张的情形下,兴业银行有暂停产品赎回的权利,可能影响投资者(本公司)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5、再投资风险:本理财计划设置提前终止条款,若理财计划被提前终止,客户需要承担再投资风险。

6、信用风险:本理财计划可能投资于信用类的资产,所投资的资产发生信用违约事件时将直接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收益水平,从而影响投资者(本公司)理财收益的实现。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本公司)应根据《理财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本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本理财计划信息,可能由此影响投资者(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另外,投资者(本公司)预留在兴业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而未及时有效做出通知,有可能使兴业银行无法在需要时联系到投资者,并由此影响投资者(本公司)的投资决策。

8、不可抗力风险: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征用前、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注册与过户登记人非正常的暂停或终止业务、交易系统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或非兴业银行所引起或能控制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互联网系统、电力系统故障等情形,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密切跟踪理财资金运作情况,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1、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5年4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于2015年4月27日使用人民币21,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4号产品(产品代码:2101137334)。已于2015年10月25日收回,实现收益520.68万元。

2、2015年4月2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于2015年4月28日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2号产品(产品代码:2101137332)。已于2015年6月28日收回,实现收益14.71万元。

3、2015年4月2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于2015年4月29日使用人民币11,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15JG448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58448)。已于2015年10月12日收回,实现收益235.13万元。

4、2015年4月2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于2015年4月28日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15JG407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58407)。已于2015年7月30日收回,实现收益47.00万元。

5、2015年4月2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于2015年4月28日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15JG406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58406)。已于2015年6月2日收回,实现收益8.34万元。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可随时赎回的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七、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可随时赎回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葵花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东海证券同意葵花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