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葛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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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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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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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款较年初数增加245.82%,主要是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数增加12768.61%,主要是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3、应付票据较年初数减少32.17%,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4、预收款项较年初数减少37.24%,主要是收到履约保证金减少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数减少40.52%,主要是支付上年预提年终奖所致;
6、应交税费较年初数增加37.88%,主要是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较年初数减少74.47%,主要是本期支付原厂区水、电、气改造保证金及子公司支付非公开发行相关费用所致;
8、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88.94%,主要是本期光电器件销售量增大收入增加所致;
9、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90.82%,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同步增加所致;
1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9.69%,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1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9.72%,主要是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225.81万元,主要是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275.58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回委托贷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承诺自公告终止非公开发行之日起(2015年12月30日)3个月内不再商议、讨论前述非公开发行事项。报告期,公司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葛行
日期 2016-04-28
公司代码:600353 公司简称:旭光股份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