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799 公司简称:星宇股份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晓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树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文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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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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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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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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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3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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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晓萍
日期 2016-04-2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6-030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本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其中董事高国华、独立董事岳国健、汪波、陈良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三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全文和正文进行了确认。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1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加强公司在汽车电子、智能驾驶和车联网等产业领域的投资布局。具体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6-031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常州星宇智能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本次投资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了紧跟汽车智能化快速发展趋势,开拓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宇股份”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常州星宇智能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公司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加强公司在汽车电子、智能驾驶和车联网等产业领域的布局。
2、201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州星宇智能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公司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15,00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车载电子产品、民用电子产品、特殊领域电子产品、软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 汽车智能制造装备及生产线开发;车载电子、汽车智能驾驶项目的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具体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法定代表人:周宇恒
子公司的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常州星宇智能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委派周宇恒先生为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委派公司财务部部长陈文斌先生为财务负责人。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未来五年发展规划,是公司进军汽车智能化领域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通过自身研发积累和外延并购,把握汽车电子、智能驾驶、车联网等发展机会,进一步完善公司目前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处于成立初期,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此外,由于汽车的智能化技术正处于起步期,消费者市场、现有技术及项目管理经验并不十分成熟,因此本次投资可能面临市场、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也可能存在需要获得有关机构批准但无法获得的风险。对此,公司将紧跟市场、技术发展趋势及时作出反应,进行调整,尽早实现该子公司的盈利,为公司创造价值。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