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63 公司简称:中闽能源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董事长张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荔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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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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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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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指标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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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指标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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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指标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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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6年3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4月8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的议案》、《关于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福清马头山风电场项目的议案》、《关于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福清王母山风电场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负责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福清马头山风电场项目、福清王母山风电场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告详见2016年3月10日和4月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2016年3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4月8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延长,完成期限延长至2016年6月30日。公告详见2016年3月10日和4月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2016年3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2016年3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自2016年3月18日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中闽能源”,公司证券代码“600163”不变。公告详见2016年3月10日和3月1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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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5月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转变为生产和销售电力业务,公司盈利能力显著增强,经营业绩明显改善。2016年1-3月,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146.01万元,实现净利润4360.31万元。根据公司2016年1-3月生产经营完成情况,同时鉴于第二季度属弱风期,为此,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5000万元~6500万元。
公 司 名 称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骏
日 期 2016-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