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信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16年5月19日下午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至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15:00至2016年5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2131号江南名苑一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2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制定<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3、《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1、2、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议案1、2、3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14-038)刊登在2016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2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5、6、8至15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6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2131号江南名苑二层奇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38
联系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号码:0755-25329745
联系人:张轶、何定涛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781 投票简称:奇信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身份认证后进行网络投票。
1、投票时间
2016年5月18日15:00至2016年5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C、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A.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同一表决权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张轶、何定涛
联系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号码;0755-25329745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1: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6年5月18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19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8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友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陈友春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奇信股份
股票代码:002781
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家豪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轶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一、二层
公司注册地邮编:518038
公司电话:0755-25329819
公司传真:0755-25329745
公司网址:www.qxholding.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就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2016年4月28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2016年4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37)。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友春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陈友春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律师。2000年7月至2004年9月任深圳海关科员,2004年9月至2005年10月任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05年10月至今任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6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7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2131号江南名苑一、二层
收件人: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755-25329819
传 真:0755-25329745
邮 编:51803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陈友春
2016年4月28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友春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