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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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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尚云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尚云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红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说明:

1、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35.22%,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开工项目较多,用于工程施工的各项投入较大所致。

2、预付账款比期初增加85.38%,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开工项目较多,预付的材料款和工程施工款项较多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33.06%,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期公司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4、预收账款比期初增加38.21%,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开工项目较多,业主预付了材料款和工程款。

5、应付利息比期初减少32.68%,主要为公司本期支付上年度计提利息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44.13%,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履行融资租赁协议支付了到期租金所致。

7、应付股利期末余额65.92万元,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应付少数股东现金股利。

8、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

(a)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590万元,同比减少了41,709万元,其中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06%,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增加34.43%,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有较大幅度减少。其中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4.76%,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偿还部分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以及支付投标保证金增加1908万元所致;另外由于新开工项目较多,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7.21%。

(b)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万元,同比有较大幅度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购置和处置固定资产变动所致。

(c)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50万元,同比有较大幅度增加,主要是公司本期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有一定增加所致。

9、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56.11%,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加大省外和国外经营开发力度,从而差旅费、办公费和投标费用有所增加所致。

10、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9.71%,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职工工资和五险一金均有所提高以及为强化成本管理而发生的差旅费和办公费等增加形成的。

11、本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638.74%,净增加额为125.27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12、本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557.02%,净增加额为111.11万元,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增加及发生诉讼赔偿支出45.38万元所致。

13、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53.37%,主要是由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黑龙江东北沃野有限公司本期经营亏损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本期-35.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1.59万元,主要为公司执行的境外项目由于当地汇率本年贬值使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2015年9月11日,相关议案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2015年12月16日,相关议案通过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233号),详见于2月15日披露的公司2016-011号临时公告。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详见于3月23日披露的2016-020号至2016-024号临时公告,尚待股东大会审议。4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4月20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233号),详见公司于4月22日披露的公司2016-037号临时公告。

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黑龙江省北龙公司100%股权并与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黑龙江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程序,向关联方路桥集团收购北龙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059号公告。2015年12月28日公司通过黑龙江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程序竞得北龙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7237.17万元。于2015年12月28日16:00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086号公告。2015年支付首批价款2200万元。2016年4月22日,公司支付第二批价款4037.17万元,累计支付价款6237.17万元。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尚云龙

日期 2016-04-27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3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定期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中标重大项目情况

3月20日公司成为孟加拉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孟加拉国) “跨派拉河1470米长派拉桥(勒布卡里桥),包括巴里萨尔-帕图卡里公路26公里处的引道、护堤和相关工程 (N-8)” 项目的中标人,工程总价为10,222,253,674.26孟加拉塔卡(按2016年3月20日工程中标通知书签发日的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813,691,392.4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24日披露的2016-026号临时公告。项目所在地位于孟加拉国博里萨尔和帕图阿克力地区之间,项目工期为33个月。4月12日公司与业主孟加拉国道路运输和公路处下辖的道路和公路局(RHD)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签订了施工合同。孟加拉国注重经济发展,着力改善投资环境,政治相对稳定。孟加拉国属于资源缺乏国家,项目建设用部分施工材料需直接或间接的依赖进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材料采购及材料价格波动对项目的实施有一定影响。

二、公司主营经营数据

注:公司上述经营数据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各位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3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董事田玉龙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王征宇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与鼎昌公司签订4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尚云龙、田玉龙、王征宇、李梓丰、张永良回避表决,另四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同意由黑龙江省鼎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4000万元无息财务资助,期限为资金进入公司账户之日起一年。公司将该财务资助用于承建工程项目的原材料采购、支付投标保证金和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议案2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040”号临时公告。

3、《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5亿元保函授信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非融资性保函业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呼兰支行申请办理3.8亿元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投标保函人民币1亿元,履约保函人民币1亿元,预付款保函人民币1.5亿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由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议案4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041”号临时公告。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期限12个月,由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议案5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041”号临时公告。

6、《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6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7日。审议以下议案: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薪酬分配预案》

(8)《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9)《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0)《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3)《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15)《<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说明>的议案》

(16)《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1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18)《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六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6)《关于与鼎昌公司签订4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

(27)《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5亿元保函授信的议案》

(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议案6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042”号临时公告。

议案2、3、4、5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议案《关于与鼎昌公司签订4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是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全资)、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鼎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提供4000万元无息财务资助,期限为资金进入公司账户之日起一年。公司将该财务资助用于承建工程项目的原材料采购、支付投标保证金和补充流动资金。未发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合乎《公司章程》规定,本人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二公司、四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是为了满足项目施工和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人同意为上述子公司的以下两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呼兰支行申请办理3.8亿元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投标保函人民币1亿元,履约保函人民币1亿元,预付款保函人民币1.5亿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由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同意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期限12个月,由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4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的孙公司(全资)、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鼎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昌公司)为公司提供4000万元无息财务资助,期限为资金进入公司账户之日起一年。

2、关联人回避事宜: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投票表决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尚云龙先生、田玉龙先生、王征宇先生、李梓丰先生、张永良先生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提供无息财务资助,主要资金用途为用于承建工程项目的原材料采购、支付投标保证金和补充流动资金。

4、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公司加强项目运作,对资金需求量很大,经与控股股东建设集团的孙公司(全资)、路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鼎昌公司协商,鼎昌公司同意为公司提供4000万元无息财务资助。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关于与鼎昌公司签订4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9名董事中,5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联方介绍

鼎昌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万昌;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100万元;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和交通运输设备的销售、租赁及其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鼎昌公司为公司提供4000万元无息财务资助,期限为资金进入公司账户之日起一年。该财务资助公司用于承建工程项目的原材料采购、支付投标保证金和补充流动资金。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志国先生、丁波先生、王涌先生和姜建平先生在召开董事会之前,认真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进行了书面认可。四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会议议案《关于与鼎昌公司签订4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是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全资)、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鼎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提供4000万元无息财务资助,期限为资金进入公司账户之日起一年。公司将该财务资助用于承建工程项目的原材料采购、支付投标保证金和补充流动资金。未发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合乎《公司章程》规定,本人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2、独立董事发表的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声明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4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为二公司担保38,00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40,974.00万元(不含本次);本次为四公司担保5,00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8,000.00万元(不含本次)。

3、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35,512.6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1,000万元,合计担保数额136,512.65万元。

4、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8人。董事田玉龙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王征宇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呼兰支行申请办理3.8亿元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投标保函人民币1亿元,履约保函人民币1亿元,预付款保函人民币1.5亿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由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期限12个月,由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二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铁西街20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

注册资本:10,050万元,本公司持有二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8,098.96万元,负债总额为113,091.16万元,净资产为15,007.80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472.04万元,净利润111.35万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6,874.99万元,负债总额为112,108.14万元,净资产为14,766.85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06.77万元,净利润-132.17万元。

2、四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安街39号

法定代表人:栾庆志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50万元,本公司持有四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8,902.51万元,负债总额为79,084.87万元,净资产为19,817.65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9,128.34万元,净利润495.79万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8,844.65万元,负债总额为80,094.55万元,净资产为28,750.10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041.05万元,净利润929.07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同意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呼兰支行申请办理3.8亿元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投标保函人民币1亿元,履约保函人民币1亿元,预付款保函人民币1.5亿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由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同意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期限12个月,由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二公司、四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是为了满足项目施工和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人同意为上述子公司的以下两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呼兰支行申请办理3.8亿元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投标保函人民币1亿元,履约保函人民币1亿元,预付款保函人民币1.5亿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由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同意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期限12个月,由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35,512.6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7.03%;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额1,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23%。公司合计担保数额136,512.65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二公司、四公司营业执照

4、二公司、四公司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嵩山路109号32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2日

至2016年5月23日

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15:00-2016年5月23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1、2、4、6、8请详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会议资料;议案3、5请见2016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议案7请见2016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16-028公告;议案9请见2016年4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10请见2016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16-030公告;议案12-19请见2016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16-020公告;议案20请见2016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16-017公告;议案21请见随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16-041公告。议案22-24请见2016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16-017公告;议案25请见201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16-036公告;议案26请见随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16-040公告;议案27请见随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16-039公告;议案28请见随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16-041公告。

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11请见2016年4月20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16-033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8、10-25、27、2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议案13、议案18、议案2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15:00至2016年5月23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哈尔滨市的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嵩山路109号310室(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16年5月19日-20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授权委托书格式如下,自制或复印有效。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电话:0451-82281430、传真:0451-82281253、邮政编码:150009

联系人:许晓艳、周航、李爽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下转291版)

公司代码:600853 公司简称:龙建股份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