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20版)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048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5年4月17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许国强、蒋承志、陈静),监事毛建强先生授权委托监事长许国强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陈金龙先生授权委托监事陈静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2015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5年度报告》及《2015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5年底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通知》规定,2015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2015年公司合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906.14万元,对201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20,906.14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1、根据账龄和单项重大等会计政策,2015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坏账准备10,580.19万元和9,786.43万元,共计提坏账准备20,366.62万元,其中包含针对处置医药资产三普药业有限公司产生的其他应收款5,000万元个别认定坏账准备2,500.00万元。
2、存货2015年度计提跌价准备527.73万元,其中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分别计提跌价准备 56.67万元、27.65万元和443.40万元。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5年计提减值准备11.79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对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049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影响较小,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日常关联交易未附加其他条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2票,关联董事蒋锡培先生、张希兰女士、蒋华君先生、蒋国健先生、卞华舵先生、汪传斌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由于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机制来运作,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16年4月20日审议了《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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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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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无锡远东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国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59,912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月6日
经营范围:按贰级标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房屋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子公司
2、名称:无锡远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国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9日
经营范围:按二级企业资质从事物业管理;电影放映;中餐餐饮服务;会展庆典礼仪服务;舞蹈培训服务。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孙公司
3、名称: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伯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4月7日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电技术的研发,微晶玻璃、太阳能及风能配套设备、玻璃增透新材料的开发、研究、制造、销售;玻璃涂膜;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遵守约定,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交易款项均在短期内结算完毕,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主要是电线电缆交易,协议约定交易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第三方的最高价,也不得低于销售给第三方的最低价,交易数量按实际销售数量结算,并每月结算一次,年度结束前应结清所有货款。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机制来运作,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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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29号文件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589,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1.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6,600.54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1,454,005,410元,于2011年1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范道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10-647001040004233),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7,106,6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46,898,8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1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苏公W[2011]B11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全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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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1年11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电、核电与太阳能新能源用特种电缆项目2,648.84万元,智能电网超高压电缆项目21,068.65万元,高强度节能环保型特种导线项目7,082.09万元,合计投入自筹资金30,799.58万元,公司于2011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1月5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30,799.58万元。
本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5年6月23日,已全部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年7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全部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680.2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1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说明的用途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8,469.42 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144,886.89 万元人民币,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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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实施主体“远东电缆”、“新远东”“复合技术”全称分别为“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2:实施方式:增资是指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远东电缆、新远东、复合技术进行增资,由该三公司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快速铁路用铜及铜合金接触线是泰兴市圣达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铜业)主导产品之一,拥有“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和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圣达铜业地处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最快、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板块,凭借其先进的技术和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在生产加工各种无氧铜制品及铜合金和异型铜材领域建立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本公司于2012年9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9月27日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快速铁路用铜合金接触线项目的原实施主体复合技术变更为圣达铜业。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到期归还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15年6月23日本公司已将28,4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全部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经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除快速铁路用铜合金接触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复合技术变更为圣达铜业外,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智慧能源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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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编制单位: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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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051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5亿元担保,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审议通过的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5.3亿元和4.04亿元。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目前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公司根据2016年整体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公司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5亿元的担保。该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5亿元担保,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担保(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并可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对外担保的具体事宜。拟发生担保额度列式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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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各自的担保额度内,对不同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的全资、控股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不需要单独进行审批。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超过股权比例的担保时,其他主要股东应提供相应比例的反担保。
本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间为自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本次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及时对外公告;若在授权期限内拟发生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张希兰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附件、电缆用材料、电力电气、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电缆盘加工、销售;电线电缆制造工技能等级鉴定;贵金属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87,108.8万元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范兴路209号
法定代表人:蒋华君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高、低压开关及输变电设备的制造;电工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机械、机械、电子设备的销售;贵金属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1,941.711万元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范兴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蒋锡培
经营范围:树脂复合材料、合成纤维、电线电缆、电缆附件的制造、销售;电缆盘木盘的加工、销售;电线电缆、电缆材料、电缆附件、电力金具技术的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电力规划设计、电力投资建设、电力管理系统集成服务;电线电缆制造设备及检测设备、计算机软件的服务、系统维护、数据处理;市场调查;社会经济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及税务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投资管理(仅限公司自有资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北京水木源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水木源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5号院1号楼301
法定代表人:蒋华君
经营范围:电力监控通讯装置与自动化系统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制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施工总承包;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塘浜路103号287室C座
法定代表人:蒋承志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以上凭资质),合同能源管理,工程设备及材料、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对电力行业的投资,投资管理,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安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0,3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安缆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滕学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线电缆、铜丝材、电缆塑料、波纹管、电缆盘、木材制品、仪器仪表的制造销售及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七)圣达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圣达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注册地址:泰兴市江平北路19号
法定代表人:蒋华君
经营范围:电缆附件、电力金具制造、销售;纯铜接触线、铜合金(银、锡、镁)接触线、铜合金绞线、银铜合金杆、合金铜杆、铜管、异型铜排棒坯、特种电缆、空芯导线、铜包钢线加工、制造;电缆安装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蒋承志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锂离子储能电池(组)、新型电池、电芯、电池材料、电动车辆、电动自行车、环卫专用设备、驱动控制技术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服务;汽车租赁;计算机软件研发与销售;从事自营物资、技术进出口业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项目国家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书经营)
(九)远东宜能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远东宜能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0万元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范兴路8号
法定代表人:蒋承志
经营范围: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新型电气开关元件、智能电力仪表的生产、设计、研发;电力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远东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远东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华远路6号
法定代表人:陈静
成立日期:2016年2月23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系统的集成;太阳能发电装置的制造、销售、研究、开发;新能源发电系统的统计、咨询;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运营与维护;智慧能源系统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三、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持股比例
被担保人201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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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安徽电缆、圣达电气、水木源华、艾能电力、宜能电气、远东福斯特主要财务数据为上市公司合并口径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议案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总体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及时根据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五、担保目的及风险
上述担保额度均为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管控权,各公司均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整体可控,且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超过股权比例的担保时,其他主要股东应提供相应比例的反担保,此反担保可相应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9,000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43%,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052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能电气
2015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或“公司”),完成了对远东宜能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江苏卡欧宜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能电气”)60%股权的收购,并于2015年12月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根据签订的协议,宜能电气2015年度业绩未达到承诺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收购情况
2015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408万元收购宜兴市宜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能实业”)持有的宜能电气40%的股权;以1,704万元收购江苏卡欧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欧股份”)持有的宜能电气20%的股权。
2015年12月,宜能电气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
根据公司与卡欧股份、原实际控制人王曦昕签订的《关于江苏卡欧宜能电气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王曦昕作为宜能电气的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承诺:宜能电气2015年度至2017年度,每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50万元、1000万元、1350万元。若在业绩承诺期内(指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任一年度标的公司未完成约定的业绩目标,则王曦昕任一年度需向公司支付约定的补偿价款。其中,“净利润”指宜能电气以智慧能源会计制度核算的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税后净利润。
1、补偿条件及金额:若业绩承诺期内(指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任一年度宜能电气未完成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目标,则王曦昕任一年度需向智慧能源支付的补偿价款=(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宜能电气的交易价格(合计伍仟壹佰壹拾贰万元整)-截至当期期末已补偿金额。
2、补偿方式及期限:王曦昕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智慧能源指定账户支付完毕补偿价款,每逾期一日,按应补偿利润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智慧能源支付利息。
三、2015年度宜能电气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5年度,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宜能电气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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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净利润”指宜能电气以智慧能源会计制度核算的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税后净利润。2015年度宜能电气实现净利润为-396.19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395.65万元,根据补充协议,宜能电气未实现2015年度业绩承诺金额,王曦昕需向智慧能源现金补偿1,890万元。
四、宜能电气未完成2015年度业绩成的原因及后续措施
1、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
(1)业务拓展亟待加强
宜能电气市场业务主要为地方性供电系统相关设备及用户业扩的项目,随着省电力公司营销政策的多次变化,公司的业务范围从省、市、县三级的接单情况有所调整,且公司对外部省市的拓展处于大力推进期,须进一步提升营销水平、优化营销网络。
(2)外部环境严峻、竞争激烈
宜能电气经营产品和业务范围相对单一,随着2015年度宏观经济增长呈现新常态,市场需求略显缩减态势,公司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品牌建设尚处发展提升阶段,在国内激烈的竞争态势下,总体业务拓展情况未达预期。
(3)融入上市公司时间短、协同效应未充分发挥
宜能电气于2015年9月份进入智慧能源体系,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仍处于对接期,协同效应未充分发挥。
2、针对宜能电气未达到业绩承诺所采取的措施
(1)提升品牌及技术
根据国内配网端整体行业分析,以及大型工程项目的招标要求,存在明显的技术及品牌提升要求,宜能电气准备获取ABB、施耐德、西门子业内龙头企业的品牌授权,提升竞争力、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2)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依托智慧能源的平台优势、品牌优势、先进的管理经验、丰富的科研积累、强大的营销团队,提升宜能电气现有的产品质量、市场维度以及管理水平。
(3)优化营销体系
宜能电气与智慧能源同属电力设备行业,双方产品的应用领域、客户群体覆盖均有较大的关联性,未来开展的营销活动中,应加大力度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整体方案服务。
公司将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持续关注宜能电气后续业绩,并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方式进行补偿。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智慧能源公告编号:2016-053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5日9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5日
至2016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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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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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5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智慧能源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15年5月23日下午17:00时以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丽
电话:0510-87249788
传真:0510-87249922
邮箱:87249788@600869.com
邮编:214257
(二)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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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054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6年4月28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集团”)的通知,2016年4月27日远东控股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4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质押期限为壹年;将其持有的公司2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质押期限为叁年。该笔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远东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490,084,7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54%。目前远东控股集团质押股份总数为1,172,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27%。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远东控股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目的是为融资提供担保。
2、资金偿还能力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远东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日常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及其他收入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