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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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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353版)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18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4月19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丹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969,644.37元。201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5,597,993.90元,扣除本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5,559,799.39元,年初可供分配利润为164,227,496.28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14,265,690.79元,已经审计确认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4,265,690.79元。

本次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回报的现状,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现提议以2015年末总股本202,6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106,800.00元(含税),转增股本 202,67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05,340,0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财务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该所的资信状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建议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伟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张伟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16 年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6-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4)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16年5月19日下午13:30在公司总部五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以上一、二、四、五、六、七、八、九、十一、十三共10项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19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4月28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永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制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财务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该所的资信状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建议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16 年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6-02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20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事前已得到独立董事认可,独董们对公司及子公司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2016年可能发生的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东新管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福祥

经济性质: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注册地址:余杭区瓶窑镇长命村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184000152955

经营范围:管道法兰、五金生产。

成立日期:1996年02月27日

营业期限:1996年02月27日至2021年02月26日

公司名称:杭州德洋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9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靖丰

经济性质: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343号一楼B1013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104000165647

经营范围:建筑设备租赁及销售。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26日

营业期限:2012年03月26日至2032年03月25日

(二)关联关系(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杭州东新管件有限公司为公司原董事王羿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杭州德洋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为高管胡仁豪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向杭州东新管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新管件”)提供的是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东新管件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公司后可申请融资服务,公司在保理预付款最高额度内按照保理预付款比例向东新管件支付保理预付款。

2、公司向杭州德洋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洋建筑”)提供建筑安全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期间自德洋建筑提货之日起至租赁物全部归还完毕之日止(具体日期以收发货人在收发货单上的签字日期为准)。运输方式为自提自还。公司拥有设备所有权,德洋建筑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产品只有使用权,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无权转租、转借他方使用,更无权销售抵押。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该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等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21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文峰千家惠超市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担保人名称:上海文峰千家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上海文峰千家惠超市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9,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为其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明细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武义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2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2、为全资子公司温州餐厨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3、为100%控股子公司苍南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2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4、为全资子公司昆山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强公司和100%控股子公司设备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担保额度,考虑到BOT项目筹建周期较长,上述第1、2、3项额度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该事项实施完毕,上述第4项额度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公司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前述实施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行为的有效期限服从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

在上述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8.1亿元全部实施的情况下,增加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21%。

公司将在后续实际发生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16年4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表

2、被担保对象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以上海文峰千家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名下(编号为沪房地(浦)字2005第075181号)的房产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担保期限贰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该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理由充分、合理;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现有对外担保数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小,处于受控状态。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公司对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203.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0.8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文峰千家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文峰千家惠超市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6年度公司拟申请新增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丹锋先生向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超过20亿元,拟新增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保不超过50亿元,期限为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