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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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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2016-015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求索路1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吴青龙董事长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范立明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薪酬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5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亮、孙明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江苏索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