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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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经北证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北证”)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6年5月5日起中经北证开始销售如下基金 , 投资者可在下述基金的申购期内到中经北证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申购等相关业务。

一、费用优惠活动

(一) 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6年5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中经北证网上交易平台申购(含定投)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4折优惠,但最低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或为固定费率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执行。

(二) 费用优惠活动适用范围

1、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中经北证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中经北证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认购、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经北证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参与费用优惠活动的方式和流程以中经北证的具体活动规则为准。

5、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中经北证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办法

1、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030

公司网址:www.bzfunds.com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4期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4期已于2016年4月27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29天。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28)的年化收益率为2.410%,本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29)的年化收益率为2.650%。

(2)投资者于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6日集中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期的收益,于2016年4月26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2016年4月26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6年第4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16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4期赎回开放日及2016年第5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5)截至2016年4月27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7)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2016年4月27日之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8)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