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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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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6-5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代码:002610)股票价格于2016年4月26日,4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一)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经营正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 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和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经检索,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近期已披露的事项:

1、公司近期陆续披露了控股股东与多个地方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其中有关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新能源精准扶贫、林业碳汇合作等业务在项目具体落实时将授予本公司实施;

2、公司于2016年4月9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融资租赁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该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披露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