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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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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6-051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通知,为了其发展和筹措资金的需要,天津盛鑫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天津盛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00万股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4月2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4月27日。此次股份质押数量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此次借款到期时,天津盛鑫用自筹资金偿还。天津盛鑫本次质押其持有的2,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仅占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的19.66%左右,风险可控。

截止本公告日,天津盛鑫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0,173.69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6%;此次股份质押后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公告编号:2016-052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7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4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9.06%股份的股东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6年4月28日,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临时提案通知函》。要求公司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附件2)。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4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5月17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昆仑饭店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7日

至2016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11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10、11、12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生产和销售纸、浆及化工产品为主营业务。201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出售原有生产浆纸及化工产品资产,同时购买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经过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物联网设备,电子产品,影像视觉技术、传感器及相关软硬件的设计、研究开发、制造、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制作和以上相关业务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顾问和投资管理等。因原公司名称已不足以体现公司经营范围和形象定位,为更全面、准确地体现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公司名称由“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Yanbian Shixian Bailu Papermaking Co.,Ltd”变更为“ Shenzhen Geoway Co.,Ltd ”。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