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管建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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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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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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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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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82,000 万元。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5-08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并于2016年4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拟用于投资公司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并就《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给予回复。
2015年12月,公司拟收购5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合计收购价格为人民币665.4万元。在收购5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后,拟向5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合计增资人民币95,714.6万元。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及《关于向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4)。截止本报告期末,铁门关市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及和静金太阳发电有限公司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将上述两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止报告期末上述两家公司暂无销售业务。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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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管建忠
日期 2016-04-29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6-03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建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绿色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之承诺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之承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36)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6-03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伟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6-035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保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得
以切实履行之承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不超过182,000万元资金,按照9.89元/股的发行底价测算,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18,400万股。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光伏电站,推动公司新能源业务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3月24日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并于2016年4月19日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591 号),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浙江嘉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函>》,该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关主管部门对本人做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浙江嘉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函>》,该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方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方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关主管部门对本方做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发行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6日
至2016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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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6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5月12日-13日的8:30-16:30。
(四)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五)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
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秘:林琳女士 0573-85580699
会务联系人:吕赵震先生 0573-85580699
公司传真:0573-85585033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邮编:314201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函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函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函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16年 月 日
公司代码:600273 公司简称:嘉化能源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