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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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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秉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连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连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减少是由于报告期公司支付第一期公司债及中期票据到期款所致。

2、应付利息减少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偿还第一期公司债和中期票据导致计提利息减少所致。

3、营业收入减少是由于报告期产品销售价格降低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是由于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所致。

5、营业外收入增加是由于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6、所得税减少是报告期母公司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所致。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是报告期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低及以票据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增加是报告期支付剩余收购项目款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偿还借款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秉利

日期 2016-04-29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8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名,参加会议董事1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周秉利、李春龙、潘瑛因工作调整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增补相关董事。经本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推荐,本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魏栓师、孙国龙、李德刚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4月30日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提名董事简历:

魏栓师,男,汉族,高级经济师,现任包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工作简历:

1982.09--1986.07 内蒙古大学计划统计专业 学生

1986.07--1998.06 包钢计划处干事、副科长,计划财务处副科长

1998.06--1999.08 包钢办公厅秘书科 副科级秘书

1999.08--2002.06 包钢董事会秘书处 副处长

2002.06--2003.12 包钢办公厅主任兼董事会秘书处处长

2003.12--2004.12 包钢办公厅主任、机关工委书记兼董事会秘书处处长

2004.12--2006.05 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6.05--2009.05 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兼包钢矿业监事会主席(其间2006.09-2007.12武汉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2003.06-2007.12包头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2009.05--2012.06 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包钢矿业监事会主席

2012.06—2015.04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兼内蒙古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04—2016.04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2016.04-- 包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孙国龙,男,汉族,高级工程师,现任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1981.09--1985.09 包头钢铁学院钢铁冶金专业 学生

1985.09—2002.04 包钢炼铁厂 实习,二高炉煤气工、工长,三高炉工程师、副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

(1999.06-2001.0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工商管理方向>研究生课程班学习,获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

2002.04--2002.06 包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02.06--2003.02 包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稀土集团董事、稀土高科副董事长

2003.02--2005.03 包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稀土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稀土高科副董事长

2005.03--2008.05 包钢(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

(2002.09-2008.01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冶金专业学习,获工学博士)

2008.05--2009.05 包钢(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包钢股份董事

2009.05--2010.05 包钢(集团)公司 党委常委、董事、包钢股份董事

2010.05 --2013.07 包钢(集团)公司 党委常委、董事、包钢股份董事、包钢矿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其间2011.04-2012.01挂职五矿集团公司黑流中心<五矿发展>战略本部副总监)

2013.07—2014.01 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办公室主任

2014.01—2016.04 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比照副厅级干部管理)

2016.04-- 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李德刚,男,汉族,高级工程师,现任包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包钢西创董事。

1979.09--1983.08 辽宁工程学院自动化专业 学生

1983.08--1988.01 包钢轨梁厂电气车间 助工

1988.01--1992.05 包钢轨梁厂电气车间 副主任

1992.05--1993.09 包钢轨梁厂电气车间 主任

1993.09--1998.02 包钢轨梁厂 副总工程师

1998.02--2002.06 包钢薄板坯连铸连轧厂 副厂长

2002.06--2009.05 包钢薄板坯连铸连轧厂 厂长(其间:2002.07-2004.12中科院研究生院《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学习)

2009.05--2010.05 包钢(集团)公司 总工程师

2010.05--2013.12 包钢(集团)公司 总工程师兼科协主席

2013.12--2014.01 包钢(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兼科协主席

2014.01— 包钢(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兼包钢西创董事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 01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6日 14点整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宾馆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6日

至2016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和第二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6年4月20日和2016年4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5月24日-2015年5月25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东副楼包钢股份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东副楼包钢股份证券部

联系人:邢彤

联系电话:0472-2189530、0472-2189529

传真:0472-2189530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该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010 公司简称:包钢股份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