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占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树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树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本报告期末,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09,394,959 股,持股比例 39.08%.。其中:天津大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280,659 股,持股比例 38.68%;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股票收益互换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1,114,300 股,持股比例 0.40%。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公司拟向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65亿元收购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88%股权和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88%股权。2015年7月3日,中国证监会受理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2016年2月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占通

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