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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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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996 公司简称:丰林集团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崔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作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作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201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鉴于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标的股票购买期将于2016年4月28日到期,须履行相应的延期审批程序。截至目前,公司已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即延期至2016年10月18日止,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相应延长6个月。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9月7日、9月8日、9月11日、10月29日、10月30日、10月31日、12月31日以及2016年3月30日、4月20日发布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5-037、038、039、048、050、051、057,2016-026、032、038号公告。

2、公司以惠州市好的板科技有限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按时还款,且多次协商无果,分别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江南区法院已立案受理。为确保公司利益,公司、百色丰林、丰林人造板、惠州丰林拟计划分别向江南区法院提出申请,查封好的板名下存款、土地、房产、机器设备。根据法院要求公司为该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日、2016年3月11日发布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的2016-011、014、017号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已提交财产保全担保相关文件,江南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3、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西丰林林业有限公司百色桉树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项目”进展未达预期计划,经公司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收购丰林亚创(惠州)人造板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并于同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该事项经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于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2016年4月20日发布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6-026、030、038号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4、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贷款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16年3月,公司原财务总监刘念先生因个人发展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一职;原董事会秘书钟作杰先生因公司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经公司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钟作杰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聘任王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6、公司2016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并于2016年3月11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并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威华丰产林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6年3月26日公司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3月23日发出的关于重组事项的问询函,并于同日披露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特别说明;2016年3月28日,公司股票复牌。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拟购买的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封开威利邦”)、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威利邦”)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由于交易双方对封开威利邦及清远威利邦的房屋、土地等资产抵押登记手续完成解押的时间不能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交易。详见2016年4月2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6-039号公告。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计划于2016年5月4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详见2016年4月29日发布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6-041、042、043号公告。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建国

日期 2016-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