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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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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1.3 公司负责人常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永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于兰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各项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2,046,758千元,比2015年同期增长约2.99%。

其中,主营业务实现道路通行费收入约人民币1,621,743千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约5.19%。本报告期,沪宁高速公路日均交通流量88,216辆,同比增长约5.29%,其中客车日均流量71,559辆,同比增长约7.6%,货车日均流量16,657辆,同比下降约3.6%,但下降幅度比2015年有所放缓。本报告期沪宁高速公路客、货车流量比例分别约为81.12%及18.88%,货车流量比例同比减少约1.74个百分点。由于春节因素,一季度货车流量处于较低水平,但进入3月份以来货车流量已有逐步恢复的迹象,3月份沪宁高速公路货车日均流量同比增长约1.94%,货车流量占比也提升至23.02%。由于货车流量降幅减缓,本报告期沪宁高速公路实现日均收费额约人民币12,489.43千元,同比增长2.72%。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所辖其他路桥项目的交通流量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并且货车流量在3月份均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恢复性增长,导致本报告期整体的通行费收入实现情况好于年初预期。

2016年1-3月份各路桥项目日均车流量及日均收费额数据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配套业务收入约人民币407,073千元,比去年同期下降约3.79%,主要是受到油品零售价格同比下调影响,油品销售量同比略有增长;地产业务于报告期内各项目开发销售有序推进,销售形势良好,实现预售收入约人民币453,620千元,但由于本报告期内交付项目较少,确认营收约人民币7,559千元,同比减少约35.49%;广告等其他业务共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0,383千元,同比减少约4.36%,主要是广告业务同比略有下降。

本报告期,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本集团累计营业成本约人民币883,536千元,比2015年同期下降约4.22%;实现营业利润约人民币1,007,145千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773,690千元,每股盈利约人民币0.1536元,比2015年同期增长17.87%。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截至2016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3月23日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即在全国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并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本集团的主营车辆通行费征收业务、部分配套业务以及房地产等业务将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按照具体实施办法,目前本集团大部分业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因此预计本次营改增对集团近阶段的税负影响较小。本集团将跟进国家相关部委陆续发布的政策规定,进一步评估营改增事项对集团的其他相关影响。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常青

日期 2016-04-30

公司代码:600377 公司简称:宁沪高速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