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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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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75 公司简称:南京熊猫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夏德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见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先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备注:

1、熊猫集团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93,88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为其全资子公司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与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作为代理行的银团之间所签署的银团贷款协议(约定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据此向银团借款壹拾亿元)项下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熊猫集团已于2016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截至公告日,熊猫集团持有本公司210,661,444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05%,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被质押93,8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27%,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4.56%。

2、自2015年7月17日至2016年1月15日止期间,中电熊猫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本公司5,474,825股A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0 %;累计增持本公司7,496,000股H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2 %。上述增持实施后,截至2016年3月31日,中电熊猫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和H股合计262,847,955股,合计持股比例为本公司总股本的28.76%。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于本公司收购报告书中承诺,保证本公司保持独立,保证不与本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保证规范、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

2、本公司控股股东熊猫集团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

3、本公司关联法人中电熊猫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股份锁定。

4、本公司控股股东熊猫集团作为交易对方,在本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京华”)5,834,43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7%)所构成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做出承诺:“在本公司参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中,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5、兹述及公司收购深圳京华5.07%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刊发了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的《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盈利预算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4]10561号)。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关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6]3701 -4号)审核,深圳京华的2014年度和2015年度实际盈利情况完成盈利预测的盈利目标。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的有关公告。

6、2015年7月9日,值境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公司接到中国电子的申明文件,具体如下:(1)中国电子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作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2)中国电子承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采取回购、增持等措施,加大对股价严重偏离其价值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力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3)中国电子将继续采取资产重组、培育注资等方式,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7、2015年7月9日,值境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公司接到中电熊猫《关于增持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1)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的方式增持南京熊猫A股,增持金额不低于1.50亿元。(2)根据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未来12个月内根据证券市场情况适时增持南京熊猫H股。

截至报告期末,中国电子、中电熊猫和熊猫集团均严格履行各自承诺事项。

8、2015年8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华融和中国长城分别出具的承诺函,熊猫集团股权重组事宜完成后,中国华融将持有南京熊猫8,281.1667万股A股,占总股本的9.06%;中国长城将持有南京熊猫1,417.2397万股A股,占总股本的1.55%。中国华融和中国长城承诺:自上述南京熊猫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中国华融和中国长城不减持、不转让所持股份;6个月期满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报告期末,中国华融和中国长城均严格履行各自承诺事项。

上述承诺的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等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交所网站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德传

日期 2016-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