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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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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21 公司简称:国栋建设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春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开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江金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变动原因说明: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0%,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承兑汇票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88.23%,主要系支付购货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99.89%,主要系报告期内往来款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43.5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技术升级改造支出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86.1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发货增加,同时又是公司销售回款淡季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6.70%,主要系报告期内是公司收购旺季,进项税金增加所致。

(7)未分配利润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1.5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经营发生亏损所致。

(8)销售费用同比增加1,209.4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销售返利力度及双流酒店内部调试经营费用大幅增加所致。

(9)管理费用同比增加96.23%,主要系报告期内双流酒店内部调试经营折旧费用大幅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同比减少45.6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贷款较上年同期大幅降低及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下调所致。

(11)营业利润同比减少74.1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大幅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未收到的增值税返还款所致。

(13)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162.1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升泰物业实现利润影响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56.5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前期货款及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7.1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支出较同期减少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9.74%,主要系上年同期定向增发基数影响较大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0年9月11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承诺将专注于以新型节能材料高端纤维板为主业和不涉足房地产开发业务的议案。为专注于公司高端纤维板主业,公司今后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涉足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将专注于建筑施工和幕墙装饰施工总承包业务),在公司位于成都南郊双流人民广场内的五星级酒店在建工程完工后(目前正在进行内外装修)确保公司资金不流入房地产开发业务。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2011年3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购买其国栋中央商务

大厦1至5层房产及附属楼的承诺书面函件,该函件内容如下:公司向国栋集团购买的国栋中央商务大厦1至5层房产及附属楼,因该房产已改建为酒店对外经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对该资产进行了评估,该资产未来30年平均年收入为18,216,979.50元,年均总费用5,813,925.49元,年均净收益12,403,054.01元。国栋集团向公司承诺:从2009年开始,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经审计的该资产如未达到预期利润,国栋集团将向公司全额补足该资产预期利润与实际利润之间的差额。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栋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公司于2014年9月2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抵债资产的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14-032)和《关于控股股东对抵债资产的补充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根据控股股东针对抵债资产出具的《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书》(国栋集团[2009]字,第(15)号)文件的相关承诺,国栋集团补充承诺聘请中介机构对该项目竣工后的当期市场价值进行再次稽核评估对照的时间为自酒店在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根据红线内总平面上的变电站拆迁完成情况,最迟不晚于2015年3月31日)起1个月内;同时,公司承诺国栋双流五星级酒店最晚将于2015年3月31日开始试营业。

2015年4月1日公司发布公告,由于国栋双流五星级酒店红线内总平面上的所有权系双流县城市管理局的变电站拆迁仍未完成;同时,由于双流35KV变电站升级改造为110KV变电站工程未完工(供电部门预计完工时间为2015年年底),只能向酒店供应3000KVA临时用电(酒店设计用电负荷为6500KVA)。因此,受上述两项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国栋双流五星级酒店试营业时间预计推迟至2015年12月31日前。2015年底,国栋双流五星级酒店基本完成开业前期筹备工作,开始试营业。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国栋双流五星级酒店处于试营业运行阶段,待试营业运行测试完成后将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国栋集团将在酒店正式竣工验收之日起一个月内聘请中介机构对该酒店竣工后的当期市场价值进行再次稽核评估。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春鸣

日期 2016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编号:2016-010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位于工业集中区外的工业用地清理处置的后续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发布了关于位于工业集中区外的工业用地清理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

2016年4月29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致公司董事长王春鸣先生的《受理告知书》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就其反映的关于公司土地变性问题的处理意见做出回复如下:

经其调查,公司位于黄水镇板桥村、长沟村共有5宗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面积524.96亩。其中4宗工业用地面积497.52亩,1宗科研教育用地面积27.44亩。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市经信委关于工业集中发展区外工业用地处置意见的通知》(成办函[2015]118号)要求,2005年1月1日以前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外取得的工业用地,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经市工业主管部门确认,市、区(市)县规划部门批准,市、区(市)县国土部门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按双评估价差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后,由土地权利人实施自主改造。上述范围的工业用地,由各区(市)县政府清理登记造册并报市工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公司位于黄水镇板桥村、长沟村的5宗土地已列入我区《2005年1月1日以前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外取得的工业用地,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项目表(第一批)》,并于2015年8月5日上报市经信委备案。目前双流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正在牵头拟定双流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外工业用地改变土地用途的实施意见,待“实施意见”报区政府研究通过后,双流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将根据公司的申请启动变更土地用途的办理程序。

公司将密切跟踪上述5宗工业用地变更土地用途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 4月30日

备查文件:

1、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受理告知书》;

2、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