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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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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78公司简称:科力远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钟发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彩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双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利润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650万元,该笔款项已于2016年2月到达公司账户。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将以人民币2900万元收购福建省福工动力技术有限公司29%的股权,并向福工动力单方增资人民币4400万元。上述增资和股权收购后,CHS公司持有福工动力50.69%的股权。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已按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支付2900万的70%(即2030万元)收购款至福建省福工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收购其29%的股权,支付增资款4400万元至福建省福工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账户。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发平

日期 201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6-018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银行”,包括其各地分行和分支机构及其承继人和受让人)申请综合授信,如下:

因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向该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由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本次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有效期至2016年8月26日。

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特此公告。

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4、关于增设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设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6-019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上述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已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科霸”)在中国工商银行申请的4,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谢红雨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动力电池及相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自销,并提供产品的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服务。

总资产:88,225.02万元

负债:41,468.96万元

净资产:46,756.06元

资产负债率:47%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4,000 万元。

担保期限:壹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湖南科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扶持该公司的发展,同意为湖南科霸在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为对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同意

上述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被担保方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4,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前,本公司实际发生累计担保余额为14,479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4,000万元), 全部为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占经审计的2015年年末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6.79%。公司对除子公司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7,300 万元,占经审计的2015年年末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26.88%。上述担保余额合计 71,779万元,占经审计的2015年年末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33.6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6-020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改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定增设1名副董事长,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6-021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

●本协议履行对公司2016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电动”或“甲方”)于2016年4月29日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促进发展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进行产品合作及市场推广等事项达成如下战略性框架协议: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申宇翔

注册资本:伍亿柒仟叁佰伍拾贰万捌仟贰佰捌拾肆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栗雨工业园

经营范围: 客车及零部件(以公告为准)、机电产品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上述技术及商品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件及产品的开发、生产、系统集成、服务。(上述项目中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 2,954,336,736.00 元,净资产303,283,326.60元,2015年营业收入2,186,657,591.51元,净利润 92,852,701.63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中车电动于2016年4月29日在长沙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为公司与中车电动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产品合作内容

1.1甲方作为一家国内领先的客车行业整车制造商,在进行新能源汽车系统设计、开发、市场推广时,优先采购使用乙方产品;甲方对产品的技术规格、品质、价格及产品交付要求,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协议为准。

1.2为了让甲方整车获得市场竞争力,乙方同意在产品价格方面给予甲方优惠政策,并随着甲方采购量的增加,优惠力度加大。同时确保在产品技术规格、产品交付方面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二)市场合作内容

2.1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促成与第三方间的被委托开发和产品配套,同时以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身份进行共同推广。乙方开发的市场项目甲方应保证100%使用乙方生产的动力电池总成产品。

2.2甲方主要负责在向第三方推介和配套乙方电池系统总成产品;乙方主要负责在向第三方推介时推荐使用甲方的整车产品。

2.3结合国家政策及市场情况,双方争取在未来三年内在全球范围大力推广搭载乙方动力电池的整车5000辆,具体数量将以产品购销协议的形式体现。

2.4甲乙双方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宣传,积极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三)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的签订或履行而产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以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框架协议的签署,促使合作双方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双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双方有效整合资源,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广泛开展产品合作及市场推广。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