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琳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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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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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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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建华
日期 2016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新华锦 证券代码:600735 公告编号:2016—024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0号丽晶大酒店三楼一号董事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张建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张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同意: 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虎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同意: 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确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召集人的议案》
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召集人情况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为:
召集人:张建华 委员:王虎勇 吴 刚
2、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召集人:徐胜锐 委员:吴 刚 王小苗
3、提名委员会成员为:
召集人:张 力 委员:徐胜锐 张建华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
召集人:吴 刚 委员:徐胜锐 王虎勇
上述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同意《关于聘任王虎勇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董事长张建华先生的提名,续聘王虎勇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同意《关于聘任凌浩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公司总裁王虎勇先生提名,续聘凌浩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同意《关于聘任盛强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总裁王虎勇先生的提名,聘任盛强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同意《关于聘任张琳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总裁王虎勇先生的提名,续聘张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同意《关于聘任闫其锋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董事长张建华先生的提名,聘任闫其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详见2016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新华锦 证券代码:600735 公告编号:2016—02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0号丽晶大酒店三楼一号董事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钟蔚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钟蔚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日止。
同意: 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通过《审议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6-026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盛强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盛强女士因工作调整提出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效。
盛强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规范治理、合规运营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向盛强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闫其锋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后附)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9日
闫其锋个人简历
闫其锋,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客滚船船员,总调度室调度员,质量体系办公室体系推进员,安全监督部安全监督主管,船舶管理部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证券事务主管;2015年4月至2016年1月份任山东布莱凯特黑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1月至4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公司股权。未曾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27号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政编码:266101
办公电话:0532-85967622
传 真:0532-85877680
手机号码:18561458721
电子邮箱:18561458721@163.com
公司代码:600735 公司简称:新华锦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