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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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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7版)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关系说明

1、金融街集团: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28.89%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金融街集团系公司关联人。

2、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系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华融公司属金融街集团受托管理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物业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人。

3、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太平物业”):物业公司持有其70%的股份,物业公司系华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华融公司属金融街集团受托管理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第一太平物业系公司关联人。

4、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资本运营中心”)属金融街集团受托管理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资本运营中心系公司关联人。

5、北京华融新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新媒广告”):华融新媒广告系资本运营中心的控股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属金融街集团受托管理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华融新媒广告系公司关联人。

6、北京首都华融影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首都华融影院”):首都华融影院系资本运营中心的控股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属金融街集团受托管理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首都华融影院系公司关联人。

7、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昊房地产”):北京冠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昊房地产公司的股份比例为74.63%。资本运营中心持有北京冠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资本运营中心属金融街集团受托管理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金昊房地产系公司关联人。

8、北京金通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泰投资”):北京金融街西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环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持有西环公司90%股份,华融公司属金融街集团受托管理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金通泰投资系公司关联人。

9、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保险”):金融街集团、华融公司和金昊房地产分别持有其13.28%、18.81%和13.90%的股权,公司监事胡国光先生担任长城保险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长城保险系公司关联人。

10、北京融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路通公司”):融路通公司系华融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融公司属金融街集团受托管理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融路通公司系公司关联人。

1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公司监事陈广垒先生担任恒泰证券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恒泰证券系公司关联人。

12、金旅太和(南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旅太和公司”):金旅太和公司系西环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融公司持有西环公司90%的股权,华融公司属金融街集团受托管理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金旅太和公司系公司关联人。

13、北京金融街影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影院公司”):金融街影院公司系资本运营中心的控股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属金融街集团受托管理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金融街影院公司系公司关联人。

14、天桥艺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术管理公司”):艺术管理公司系资本运营中心的控股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属金融街集团受托管理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艺术管理公司系公司关联人。

15、北京天桥盛世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桥公司”):天桥公司系资本运营中心的控股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属金融街集团受托管理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天桥公司系公司关联人。

16、北京正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光公司”):正光公司系资本运营中心的控股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属金融街集团受托管理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正光公司系公司关联人。

17、北京金融街西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环公司”):华融公司持有西环公司90%的股权,华融公司属金融街集团受托管理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西环公司系公司关联人。

18、北京华天饮食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集团”):资本运营中心持有华天集团100%股权,资本运营中心属金融街集团受托管理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华天集团系公司关联人。

19、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基础”):资本运营中心持有华融基础100%股权,资本运营中心属金融街集团受托管理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华融基础系公司关联人。

二、向金融街集团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事项

2015年,公司向金融街集团支付担保费8,600万元。2016年,公司预计需金融街集团提供不超过92亿元债务融资担保,公司需向金融街集团支付担保费,详细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2016年度,公司预计需金融街集团为公司提供不超过92亿元债务融资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1%/年,且2016年度公司向金融街集团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不超过0.92亿元。

金融街集团为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收取的担保费率不高于1%/年,符合上市公司支付担保费率的市场水平。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详见前述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三)关联关系说明

详见前述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关联关系说明”。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发生的正常交易,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运营。

2、公司董事刘世春先生、高靓女士、吕洪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范围,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6-01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事项概述

2016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担保总额不超过218亿元(其中包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177亿担保额度,为参股公司提供13亿元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事项明细

单位:亿元

(二)担保要求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三)总担保额度内调剂要求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单笔金额不超过25亿元(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0%)的担保,满足条件的子公司可在总担保额度内接受调剂(公司为新设子公司在担保额度内提供担保亦应满足上述条件),上述调剂事项发生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不满足上述调剂条件,调整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则应重新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四)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

本次董事会决议有效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具体担保期限授权经理班子与资金出借方协商确定,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3月12日

2、注册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二巷7号之一自编1号

3、法定代表人:吕洪斌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23,148万元,负债总额为941,927万元,净资产181,221万元。

(二)上海融御置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9月2日

2、注册地点:上海市闸北区共和路169号2层53室

3、法定代表人:盛华平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39,039万元,负债总额为529,435万元,净资产9,604万元。

(三)上海融兴置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9月2日

2、注册地点:上海市闸北区共和路169号2层52室

3、法定代表人:盛华平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70,576万元,负债总额为360,847万元,净资产9,729万元。

(四)广州融辰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 10月14日

2、注册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广纸丙外街29号夹层自编之四

3、法定代表人:吕洪斌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业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31,114万元,负债总额为221,198万元,净资产9,916万元。

(五)北京金天恒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3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永外大红门南里12号楼411室

3、法定代表人:祝艳辉

4、注册资本:13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86,794万元,负债总额为458,092万元,净资产128,702万元。

(六)北京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8月27日

2、注册地点:北京丰台区星火路9号1幢三层301-A(园区内)

3、法定代表人:侯宝同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88,890万元,负债总额为178,941 万元,净资产9,949万元。

(七)重庆金铎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 2014年10月8日

2、注册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小杨公桥108号1幢

3、法定代表人:盛华平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7,308万元,负债总额为117,430万元,净资产9,878万元。

(八)广州金融街融展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8月15日

2、注册地点: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路17号自编5栋448室

3、法定代表人:吕洪斌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业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84,082 万元,负债总额79,659万元,净资产4,423万元。

(九)广州融御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07月31日

2、注册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长提东路363号

3、法定代表人:吕洪斌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 151,798万元,负债总额为148,114万元,净资产3,684万元。

(十)金融街重庆融航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7月30日

2、注册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小杨公桥108号1幢负3-库房

3、法定代表人:盛华平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6,998万元,负债总额为32,020万元,净资产4,978万元。

(十一)天津鑫和隆昌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 2014年4月25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董甸路6号303室

3、法定代表人:刘世春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9,374万元,负债总额为115,036万元,净资产4,338万元。

(十二)天津恒通华创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1月20日

2、注册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3号孵华楼4-A-77室;

3、法定代表人:祝艳辉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28,425万元,负债总额为99,186万元,净资产为29,239万元。

(十三)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01月21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3号B1-3

3、法定代表人:高靓

4、注册资本:81,6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32,521万元,负债总额为82,631万元,净资产149,890万元。

(十四)京津融都(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3月24 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高王路西侧90号116-6(集中办公区)

3、法定代表人:王志刚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879 万元,负债总额为105万元,净资产1,774万元。

(十五)金融街东丽湖(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3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旅游开发公司内);

3、法定代表人:祝艳辉

4、注册资本:14,585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6,208万元,负债总额为11,838万元,净资产14,370万元。

(十六)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 2002年12月25日

2、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8号融景中心B塔25层

3、法定代表人:盛华平

4、注册资本:33,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86,909万元,负债总额为21,017万元,净资产65,892万元。

(十七)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1月8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35号河川大厦第一座6D601

3、法定代表人:刘世春

4、注册资本:4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业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0,054万元,负债总额为21,041万元,净资产19,013万元。

(十八)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05月21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定泗路237号都市绿洲217室

3、法定代表人:刘海鹏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51,364万元,负债总额为146,564万元,净资产4,800万元。

(十九)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03月03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定泗路237号都市绿洲117室

3、法定代表人:刘海鹏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95,425万元,负债总额为185,469万元,净资产9,956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上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 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余额为85.8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6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8.12%,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6-01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保证资金安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1.购买规模:授权有效期内,公司累计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规模不超过100亿;

2.期限:单笔期限不超过6个月;

3.发行方:与公司有业务合作的商业银行;

4.授权有效期:自2015年年度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二、对公司影响

由于房地产行业资金筹集与投入存在时间差异,公司的部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保证资金安全、满足流动性需要的前提下,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益、增加收益。

三、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合同中不承诺保证预期收益率,受金融市场波动影响,公司拟购买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实际收益率可能与预期收益率存在差异。

基于以下原因,公司董事会认为拟购买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1.公司拟购买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均在合同中明确保证本金安全,到期全额返还本金,投资本金不存在风险。

2.公司拟购买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仅限于与公司有业务合作的商业银行,市场信用良好。

3.公司拟购买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期限较短,单笔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满足流动性需要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资金投资于风险可控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上述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6-01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的一种。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4.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7日(周五)14:30。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6年5月26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5月27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0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2016年5月20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听取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网络(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一)、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24日、25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5月27日下午13:20~14:20,14:20以后停止现场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16年5月27日下午14:30。

(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丁明明、刘春明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v ”):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件二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二)投票代码:360402 投票简称:金街投票

(三)在投票当日,“金街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四)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402;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见下: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注意事项

(1)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一)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二)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下午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