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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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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86 公司简称:金龙汽车

一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1.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1.6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数606,738,51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60元(含税),计97,078,161.76元,剩余156,086,115.18元,结转下年度。公司2015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客车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拥有金龙联合公司、金龙旅行车公司、苏州金龙公司、金龙车身公司等主要子公司,目前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大、中、轻型客车,主要应用于旅游客运、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团体运输、校车、专用客车等市场。产品涵盖4.5米至18米各型客车,除在国内销售,还销往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

经营模式:大中型客车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轻型客车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 行业情况 2015年中国经济增速温和下调,客车行业处于成熟期,客车市场增长放缓;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客车出口下滑。全年客车销售57.15万辆,同比下降0.1%,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9.1个百分点,其中出口市场同比下降15.9%。

以上行业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商用车(客车)整车统计数据。

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5.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268.35亿元,同比增加25.22%;营业成本222.34亿元,同比增加20.51%;三项费用26.65亿元,同比增加28.78%,其中研发支出6.24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36亿元,同比增长115.33%;实现每股收益0.97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各型客车86858辆,同比增长1.3%,其中大型客车销售25481辆,同比增长4.34%,中型客车销售12800辆,同比下降19.22%,轻型客车销售48577辆,同比增长6.89%。

2015年新能源汽车销售呈现爆发式增长,公司所属整车企业打造了多款深受市场认可的新能源产品,并逐步向系统方案提供商角色转变。全年实现新能源车销售18434辆,同比增幅达437.28%,位居行业前列。

海外市场方面;全年实现出口23189辆,同比下降14.05%,出口收入48.32亿元,同比下降7%,出口量和出口收入均位居行业第一,其中1060辆金龙校车、1200辆海格客车出口沙特,欧VI客车再次批量出口以色列。

2015年,公司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荣获“中国汽车工业三十强”、“中国企业500强”等称号;金龙客车、金旅客车和海格客车再度入榜“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品牌价值分别达217.25亿元(第119位)、117.68亿元(第204位)、202.86亿元(第129位),海格客车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6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长期以来,本公司的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及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为购买公司客车的客户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汽车按揭消费贷款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买方信贷担保业务较少发生逾期代垫或回购的情况。考虑到发生担保损失的可能性较小,且以往年度实际发生损失的金额较小的情况,公司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重要性原则,暂不考虑预计担保损失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未计提相应的预计担保损失。2014-2015年度,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涉及的逾期代垫或回购款项连续两个年度出现大幅增长的情形。为了更好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需要适当计提预计担保损失,以反映资产负债日买方信贷担保余额的可能损失。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本公司第八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后的情况

本公司的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及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将截止资产负债表日的担保余额划分为已出现逾期的担保余额和未出现逾期的正常担保余额两类,采取不同的预计担保损失计提方式:(1)针对已出现逾期的担保余额,本公司参考最近一期逾期代垫或回购款项的收回情况,计提相应的预计担保损失;(2)针对未出现逾期的正常担保余额,本公司参考1年以内账龄的应收款项,按照正常担保余额的1%计提相应的预计担保损失。

(2)变更日期

本次变更自2015年12月31日起适用。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减少2015年净利润16,344.89万元,减少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95.09万元。

(4)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以往的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3、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了更好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适当计提预计担保损失,以反映资产负债日买方信贷担保余额的可能损失。我们认为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认为: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了更好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金龙汽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决定适当计提预计担保损失,以反映资产负债日买方信贷担保余额的可能损失。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厦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7.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2015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母公司及26家子公司,各家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年报全文之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本公司本年度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范围较上年度新增5家,详见年报全文之附注八。

7.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6-025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厦门市厦禾路668号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黄莼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5人,独立董事蔡志强因公务委托独立董事罗妙成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34,196,202.21元(母公司报表),扣除提取10%任意盈余公积金3,419,620.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2,724,620.50元,再扣除2015年度内派发现金红利30,336,925.55元,至此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53,164,276.94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数606,738,51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60元(含税),计97,078,161.76元,剩余156,086,115.18元,结转下年度。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的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及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将截止资产负债表日的担保余额划分为已出现逾期的担保余额和未出现逾期的正常担保余额两类,采取不同的预计担保损失计提方式:(1)针对已出现逾期的担保余额,本公司参考最近一期逾期代垫或回购款项的收回情况,计提相应的预计担保损失;(2)针对未出现逾期的正常担保余额,本公司参考1年以内账龄的应收款项,按照正常担保余额的1%计提相应的预计担保损失。本次变更自2015年12月31日起适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临2016-027)。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金龙汽车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金龙汽车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16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审计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集团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6-028)。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临2016-029)。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苏州金龙公司节能与新能源客车零部件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苏州金龙公司投资建设节能与新能源客车零部件项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金龙汽车关于子公司苏州金龙公司节能与新能源客车零部件项目的公告》(临2016-030)。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的资金17,700万元及其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本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临2016-031)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目前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尚缺一名董事。董事会根据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推荐,提名王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表决。

王志勇,男,汉族,195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任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福建蓝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河南蓝海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历任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就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名王志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阅拟任董事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任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32)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6-026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厦门市厦禾路668号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发召集,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4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 2人,监事陈国发因公务委托监事詹宏超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监事詹宏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对2015年度公司规范运作发表以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1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一致。

4.报告期内,无因收购出售资产进行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和披露程序,未发现因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7.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金龙汽车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公司将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的资金17,700万元及其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能有效缓解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快速发展所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6-02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减少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95.09万元。

本次会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长期以来,本公司的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及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为购买公司客车的客户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汽车按揭消费贷款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买方信贷担保业务较少发生逾期代垫或回购的情况。考虑到发生担保损失的可能性较小,且以往年度实际发生损失的金额较小的情况,公司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重要性原则,暂不考虑预计担保损失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未计提相应的预计担保损失。2014-2015年度,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涉及的逾期代垫或回购款项连续两个年度出现大幅增长的情形。为了更好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需要适当计提预计担保损失,以反映资产负债日买方信贷担保余额的可能损失。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本公司第八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后的情况

本公司的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及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将截止资产负债表日的担保余额划分为已出现逾期的担保余额和未出现逾期的正常担保余额两类,采取不同的预计担保损失计提方式:(1)针对已出现逾期的担保余额,本公司参考最近一期逾期代垫或回购款项的收回情况,计提相应的预计担保损失;(2)针对未出现逾期的正常担保余额,本公司参考1年以内账龄的应收款项,按照正常担保余额的1%计提相应的预计担保损失。

(二)变更日期

本次变更自2015年12月31日起适用。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减少2015年净利润16,344.89万元,减少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95.09万元。

(四)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以往的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了更好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适当计提预计担保损失,以反映资产负债日买方信贷担保余额的可能损失。我们认为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认为: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了更好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金龙汽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决定适当计提预计担保损失,以反映资产负债日买方信贷担保余额的可能损失。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厦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6-028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14号文批准,于2015年4月29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414.1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7.9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7,362.59万元,分别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35101561001052513721、35101561001052513714账号及兴业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129910100100355551账号。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1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8.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本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20,662.59万元。

综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9,662.5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7,7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6年7月21日经本公司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7月18日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5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09,662.5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7,700.0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18,031.84万元,两者差额331.84万元为存款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用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在专户中存放情况如下: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支行账号为35101561001052513721的银行账户已于2015年8月销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文滨支行账号为129910100100355551的银行账户已于2015年12月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经2015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的17,700万元,暂时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经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将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的资金17,700万元及其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6年4月28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金龙汽车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八、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6年4月28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金龙汽车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和用途变更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月 30日

附表1: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6-029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14号文批准,于2015年4月29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414.1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7.9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7,362.59万元,分别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35101561001052513721、35101561001052513714账号及兴业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129910100100355551账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1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16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09,662.59万元,尚未使用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7,700.00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8,031.84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0.49万元,两者差额为存款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用后的净额。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户中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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