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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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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3版)

1、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买受人”)拟以79,795万元购买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置业”、“出卖人”)持有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街道)龙珠四路“方大广场”项目第3栋大部分可预售面积用于办公,其建筑面积约为20,000平方米(面积以测绘报告为准)。公司拟于2016年5月3日与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深圳签署《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补充协议。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房产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购买房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6709302

3、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龙珠四路2号

4、法定代表人:林克槟

5、注册资本(万元):2000

6、经营范围:文化创意策划;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及服务;创意产品设计;信息科技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自有物业租赁;土地开发;商品房销售;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房屋维修;停车场管理及服务。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电气工程、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东: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公司与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深圳市中心区,系深圳市东西两侧CBD交汇处,坐落于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北与北环大道交汇处的北面,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交易标的为“方大广场”项目3栋,其用途为办公,建筑面积约为20,000平方米,最终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测面积为准。

上述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房地产证》号码为深房地字第4000606118号,宗地编号为T405-0043号,土地面积35,397.59平方米;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自2014年4月10日起至2064年4月9日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认购书拟签订时间

2016年5月3日。

(二)交易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本房地产按建筑面积计算购房的总房款为:人民币79,795万元。

(三)定金支付

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时,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2000万元。

(四)购房款支付(分期付款)

自认购书签订之日起7日内,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购买本房地产的总房款的20%(含定金2000万元);2016年6月6日,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至总房款的30%;3栋主体结构完工并封顶后30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至总房款的60%;3栋竣工备案登记后10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至总房款的80%;买受人取得产权证后10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至总房款的100%。

(五)房地产交付标准

按双方共同确认设计及装修标准和出卖人报建(验收)标准及国家、地方相关标准交付买受人。

(六)房地产交付时间

本次交易标的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备案登记,并达到交付条件。

(七)认购书效力

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为公司双主业战略,尤其是第二主业-职业教育业务的深入推进与运行提供保障。本次购置的房产不仅用于改善目前深圳市内的办公环境,还将用于职业教育业务板块的办公场所,有利于整合公司职业教育资源,使公司双主业在业务扩展、人才招聘、品牌宣传等方面获得更好的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跨考教育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关于收购跨考教育的情况

2015年3月13日,公司与张爱志、张文平、曹先仲(以下简称“原股东”)、北京尚学跨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跨考教育”)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公司以股权转让方式以人民币23,520万元的对价取得跨考教育7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按所持股权比例对跨考教育增资1254.477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北京尚学跨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

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已于2015年10月完成工商变更事宜。

(二)张爱志、张文平、曹先仲关于跨考教育的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张爱志、张文平、曹先仲及跨考教育签署的《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的有关条款约定:张爱志、张文平、曹先仲向公司承诺,跨考教育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并以受让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4600万元及6000万元。

如在利润承诺期内,跨考教育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对应年度的净利润承诺数,则跨考教育原股东应在当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根据各自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应补偿现金金额=(承诺的净利润-跨考教育该当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当时公司对跨考教育所持股权比例。

因现金补偿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税费,应由跨考教育原股东承担。

(三)张爱志、张文平、曹先仲及跨考教育2015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1、总体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2、差异原因

主要是跨考教育于2015年聚焦业务调整升级,经营模式升级,线下分校减少,2015年营业收入增长未达预期,系统研发成本费用支出提高所致。具体为跨考教育2015年致力于将线下业务从传统的单一教学点面授模式升级成“中央厨房研发+O2O教学+KTS系统管理”的2.0模式;线上业务从“百度推广+单一录播课程”升级成“移动营销+录直播”模式。

3、2016年度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1)坚定升级新的2.0经营模式,进一步提升现有O2O分校的盈利水平,使将优秀分校比例从目前20%提升到60%;

(2)有计划的逐步扩建O2O教学点(初步预计在2015年现有32个教学点基础上增设20%教学点,全国总共可设280个);

(3)继续加大直播和专业课的学员覆盖面;

(4)整合优质MBA内容,扩展MBA收入;

(5)继续推进与母公司洪涛股份旗下学尔森教育、中装新网,和参股企业筑龙网、金英杰教育的渠道和平台资源的整合,提升协同效应。

(四)补偿方案

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约定,公司已于跨考教育2015年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10日内书面通知跨考教育原股东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张爱志、张文平、曹先仲应向公司支付现金1239.23万元。

二、学尔森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关于收购学尔森的情况

2015年9月11日,公司与邱诺明、邱四豪(以下简称“原股东”)、上海学尔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学尔森”)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股权转让方式以人民币29,750万元的对价取得学尔森85%的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

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已于2015年10月完成工商变更事宜。

(二)邱诺明、邱四豪关于学尔森的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邱诺明、邱四豪及学尔森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条款约定:邱诺明、邱四豪向公司承诺,学尔森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并以受让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4000万元和6000万元。

如在利润承诺期内,学尔森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对应年度的净利润承诺数,则学尔森原股东应在当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根据各自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应补偿现金金额=(承诺的净利润-学尔森该当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当时原股东对学尔森所持股权比例。

因现金补偿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税费,应由学尔森原股东承担。

(三)邱诺明、邱四豪及学尔森2015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1、总体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2、差异原因

(1)由于安全工程师、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没能如期在2015年第四季度恢复,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推延到2016年考试,2015年第四季度暂停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营业收入规模受到影响;

(2)公司2015年在网校智能学习平台升级及网络课件的开发上投入较大,成本费用增加较大。

3、2016年度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1)加大安全工程师、物业管理师、二级消防工程师、建筑施工现场七大员考试、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新课程的研发,抢占项目重启市场先机,力争五个项目增收3000万;其中上海建筑施工现场七大员在2016年第一季度正式启动,公司一季度净利提升明显;

(2)开拓企业客户市场,提升销售和市场效率,降低成本:利用成熟的课程产品资源和领先在线学习平台优势,开发在线“建筑企业大学”整体产品,拓展企业大客户新领域;通过智能化云快学“学尔森建工网校”学习平台和直播学习平台,降低教学成本,提升学员学习效果,提升招生能力;通过加快“建工之家加盟直播学习中心” 在全国各城市的建设,开拓网络课程更多的销售渠道;

(3)有计划的逐步新设O2O教学点;

(4)继续推进与母公司洪涛股份旗下跨考教育、中装新网,和参股企业筑龙网、金英杰教育的渠道和平台资源的整合,提升协同效应。

(四)补偿方案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已于学尔森2015年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10日内书面通知学尔森原股东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邱诺明、邱四豪应向公司支付现金237.13万元。

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跨考教育、学尔森未来的经营情况,并将持续关注补偿措施的执行情况。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快整合职业教育各子公司的系统资源和数据资源,促进各业务板块资源整合,发挥协同效应,实现各个业务板块的互联互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2016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下午15:00至2016至5月23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一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8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作述职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7.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3、7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以上1-7项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年度报告摘要》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3、5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325,投票简称为洪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B、在“申购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3.00元代表议案1至议案3,1.00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100.00元代表全部议案,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全部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C、在“申购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5分钟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 15:00至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9999999-233;传真:0755-25893839

邮编:518029

联系人:李庆平、简金英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16年5月6日(星期五)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总经理韩玖峰先生、独立董事章成先生、副总经理王全国先生、财务总监宋华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庆平先生、副总经理唐世华先生及保荐代表人张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2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安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详见2016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 2016-014号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全文详见2016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 2016-015号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 2016-016号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正文详见2016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 2016-019号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13位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解锁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经事后核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五节第十六项第3条“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表格中数据填写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披露内容:

更正后披露内容: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查阅。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