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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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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新动力方向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框架为三维立体体系:宏观市场的策略体系、行业选择体系与个股筛选体系。依据市场风格的判断进行大类资产配置、优势行业的选择进行行业配置和投资标的筛选进行个股配置,三位一体的结合起来,构建出本基金的投资组合。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视角,综合考量中国宏观经济发展前景、国内股票市场的估值、国内债券市场收益率的期限结构、CPI 与PPI 变动趋势、外围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与资本市场的运行状况等因素,分析研判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的预期收益与风险,并据此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与组合构建,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金融工具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动态地调整各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实际投资过程,主要投资“新动力”方向上的行业与股票。

(1)新动力的涵义和范畴

本基金中的新动力,是指创造和应用新科技、新工艺,新的产业模式和商业模式,增强企业市场价值,调整产业方向,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理念的过程。新动力的投资方向主要包含:科技创新方向、新兴产业方向以及商业模式创新方向。凡具有上述特征的上市公司,均可纳入本基金新动力相关股票的涵盖范围内。

(2)新动力的行业筛选

本基金关注的“新动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重点关注科技创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是社会和经济发展最根本的动力。本基金将通过对新科技成果在技术、需求、产业以及政策等方面因素的综合分析,深入挖掘其所蕴含的价值潜力。在此基础上,考虑相应科技成果对其产业链上下游的影响力以及带动性,选择深度受益行业和公司作为重点配置方向。

第二,积极寻找新兴产业。新兴产业一方面指战略新兴产业,是指我国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产业结构方面进行的战略性布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的规定,本基金所投资的战略新兴产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以及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另一方面,本基金的新兴产业也会围绕社会需求和代际人口的变化,寻找投资机会,围绕老龄化和新时代年轻人不同的生活娱乐方式,去发现新兴的产业机会。

第三,深入研究商业模式。深入研究商业模式的变化,是指在业态发展进程中,以新的经营方式、新的经营技术、新的经营手段取代传统的经营方式和技术手段。尤其是互联网的出现,对于传统商业和服务形式的转变。目前这些新的商业模式主要集中在四大产业领域,所涉及到的投资主题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业、文化传媒、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战略新兴产业,以及工业4.0为代表的高端制造业。

此外,本基金将深入研究技术进步、社会组织方式的变化、需求演变以及产业价值链分解融合等因素在促使新业态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并判断各种新兴商业模式的市场潜力以及拉动效力。重点配置市场潜力巨大,拉动效力强劲的新兴商业模式相关产业。

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由于特定的社会需求以及当时的政策导向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新动力所代表的产业方向会发生变化,本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其构成进行动态调整。

3、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主要在“新动力”方向上精选个股,构建股票组合。

本基金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公司的选择。在新的经济背景下,产业发展逻辑跟过去存在着巨大的不同,而产业内不同的企业将比老经济模式下,体现出更大的区别。判断投资价值,从原来的重方向变为未来的重个体。我们将在新动力的行业范畴内的个股,认真分析和判断技术创新、商业模式、企业家精神等影响我们投资的核心因素,来构建我们的投资组合。

具体来说,本基金是通过对公司定性的因素与定量的因素的综合考察来优选投资标的,通过对安全边际与绝对收益的重视及其收益实现方式的积累来实现有限风险下的较高收益。

公司选择首先要考察其技术优势、治理结构、商业模式、核心竞争力等定性的因素。其次要考察过去与未来的成长性,成长性与估值的偏差,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等因素。通过定性与定量指标的结合来综合判定公司的选择更为优质的成长股。

通过技术优势的考察,我们选择具有技术壁垒和创新优势的企业。通过治理结构的考察,我们选择那些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管理团队。通过商业模式的考察,我们选择那些有制度生命力与制度比较优势的企业。通过核心竞争力的考察,我们选择那些有能力获得更高、更长久、更稳定的收益的企业。

定量的指标要考察过去,更要考察未来。要考察简单的成长性,也要结合成长性与估值的平衡。要考虑成长的速度,也要考察成长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

4. 债券投资策略

(1)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普通债券投资过程中,期限配置对于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起主导作用。本基金普通债券资产投资策略为:

以基本面分析为基础,实现对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的积极配置,构建优化的资产组合。

上述投资策略实施的总体思路是:

1)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等基本面分析,从整体上把握今后一段时间内债券市场的变化趋势;

2)利用收益率曲线的情景分析,测算不同期限债券在不同情景下的回报;

3)根据债券的风险收益情况,构建本基金的普通债券投资组合。

(2)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转换债券资产投资策略为:选取债/股性适中和基本面良好的转债,同时通过对发行人转股意愿的分析,把握获利机会。具体投资策略包括:

1)债/股性分析

转债投资宜侧重平衡性配置,兼顾债/股性。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普通债券和股票等,可转债作为一个独特的资产类属,应兼顾债/股性,而并不是简单的普通债券或股票的替代品,平衡型的转债品种是攻防兼备的投资选择。

2)基本面分析

未来几年转债投资的个券选择比行业选择更重要。在把握行业周期性特征的同时,为获得较高的超额收益,选择具有明显行业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将更为重要,资产管理人将重点关注和发掘这些企业中股价估值合理的转债发行公司。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预测市场风险较大时,应用择时对冲策略,即在保有股票头寸的同时,在市场面临下跌时择机卖出期指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当股市好转之后再将期指合约空单平仓。

此外,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本基金资产组合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稳定收益。

6.其他投资品种投资策略

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因为上市公司进行增发、配售以及投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原因被动获得权证,或者在进行套利交易、避险交易以及权证价值严重低估等情形下将投资权证。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避险交易组合以及合同许可投资比例范围内的价值显著低估的权证品种。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五个方面综合定价,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五个方面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

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属于高收益债品种之一,其特点是信用风险高、收益率高、债券流动性较低。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仍处于起步阶段,仅有小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有评级机构评级;与高信用风险相对应的是中小企业私募债较高的票面利率和到期收益率;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在我国目前市场规模较小,市场参与者较少,单只债券的规模也较小,且有持有人数上限限制,因此债券的流动性较差,随着我国信用债市场的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规模将会急剧的扩大,流动性也将得到改善,但从长期来看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流动性仍将低于信用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品种,这是其品种本身固有的风险点之一。

本基金在对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市场发展动态紧密跟踪基础之上,依据独立的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评估体系,配备专业的研究力量,并执行相应的内控制度,更加审慎地分析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在中小企业私募债组合的管理上,将使用更加严格的风控标准,严格限制单只债券持有比例的上限,采用更分散化的投资组合,更短的组合到期期限来控制组合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5%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0-95%,因此在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投资部分权重为65%,其余为债券投资部分。

采用该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中证8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的指数。中证800指数的成份股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一起构成。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在当前市场中能够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2、上证国债指数以国债为样本,按照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债券市场代表性。

3、作为混合型基金,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反映本基金长期动态的资产配置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市场中出现更适用于本基金的比较基准指数,本基金可以在征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中关于投资组合报告的要求披露基金的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华商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187,803,040.04元,份额净值为1.057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057元。

其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2015年12月31日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015年12月31日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2015年12月31日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旋极信息(300324)占基金资产净值超过10%,属于被动超标。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2015年12月31日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2015年12月31日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基金净值表现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9月17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②根据《华商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新动力方向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运作过程中,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 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的相关内容。

(二) 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 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 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代销机构信息。

(五) 在“六、基金的募集”中删除了关于基金认购的相关内容;增加基金的实际募集情况。

(六) 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中删除基金备案条件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等;增加基金合同生效的生效日期。

(七) 在“九、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及“基金净值表现”。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及最近一期基金业绩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八) 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30日

(上接2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