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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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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成长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8版)

精选符合中国经济增长新趋势、能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公司,采取适度主动资产配置和积极主动精选证券的投资策略,在风险限度内,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为60%-95%,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为0-35%,权证的配置比例为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配置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80%以上的股票资产属于本基金名称所显示的投资方向所确定的内容。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微观企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这是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做出投资决策,是基金维护投资人利益的重要保障。

2、决策程序

(1)研究发展部通过自身研究及借助外部研究机构形成有关公司分析、行业分析、宏观分析、市场分析以及数据模拟的各类报告,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并通过本基金选股流程构建及维护基金股票库;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并依据上述报告对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策;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并结合自身对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分析判断,形成本基金投资计划,包括资产配置、行业配置、股票/债券选择,以及买卖时机;

(4)交易室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合计划,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基金经理必须遵守投资组合决定权和交易下单权严格分离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下属的风险控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及结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日常监督,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6)数量研究员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表现绩效分析及风险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帮助投资团队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及时了解基金收益主要来源及投资策略实施效果,投资组合风险水平及风险来源,从而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使其风险收益水平符合既定目标。

(7)基金管理人有权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投资程序进行调整。

3、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1)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方法,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具体而言,首先利用经济周期理论,对宏观经济的经济周期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形成对不同资产市场表现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及时调整类别资产配置比例,达到动态的最优配置效果。

(2)行业及股票选择

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在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大背景之下,“自下而上”地以可持续增值企业为目标进行三次股票筛选来寻找价值被低估的优势企业,结合“自上而下”精选最优行业,动态寻找优势企业与景气行业的最佳结合,构建投资组合,以追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3)债券选择

对于债券资产的选择,本基金将以价值分析为主线,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投资,并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债券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

在类属配置层次,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债券供求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权重。

在债券选择上,本基金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合理运用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换券利差交易与凸性交易等投资管理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

(4)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基金经理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及基金的申购赎回状况,将部分资产投资于央行票据、债券回购等短期金融工具或保留为现金。同时基金经理将适时地通过回购(逆回购)等资产调控工具,提高基金资产的使用效率。

另外,除了本基金被动持有股权分置改革而发行的权证外,也将根据基金管理人对权证价值的判断,在进行充分风险控制和遵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投资于权证,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收益,减少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对上述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构建流程进行非实质性的调整,此类变更不需经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评价基准将采用中信标普300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评价基准将采用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80%×中信标普300指数+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如果今后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可以在经过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十四)费用概览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基金管理费的计算结果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做出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计算结果当日完成复核,并于当日从该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该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基金托管费的计算结果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做出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计算结果当日完成复核,并于当日从该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该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基金管理人用于基金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按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届时有效的有关规定执行;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的长短分为3档,最高不超过0.5%,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3)转换费

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用于支付有关手续费和注册登记费。

①投资者进行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②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必须最迟于新的收费办法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4)转托管费;

(5)非交易过户费;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7)经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最迟于新费率开始实施前3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予以公告。如果调高申购或赎回费率,则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原《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2号)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相关截止时间。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概况、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基金经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概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5、在“十、基金的投资”中,修改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增加了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一、基金的业绩”中,增加了基金最近一期的业绩说明。

7、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本期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