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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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进展的公告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6-026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30日,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号)。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协议及方案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3月1日披露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号);2016年4月1日,《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2016-014号)。

截至目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本次购买标的资产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2、本次出售资产之一福建实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过户至本次资产出售交易的交易对方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3、本次资产出售交易的交易对方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已指定青岛嘉华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承接本次出售资产之一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17%股权,公司已收到青岛嘉华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有关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4、根据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腾兴旺达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73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已将12亿元认购款项全额支付至保荐机构账户,保荐机构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已将募集资金净额支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新股发行登记工作正在办理中。

5、公司已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6、相关审计机构已完成对深圳兴飞过户期损益的审计工作。

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拟出售的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23.5%股权的交割工作;同时,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核准文件,尽快完成向交易对方增发股份及支付现金对价的工作。上述事宜正在进展中,目前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6-027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为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5500万元人民币,截止目前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4011.11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第2016-008号《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2016-009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预计对外担保事项公告》、第2016-012号《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近期收到银行函件,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已生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的22000万元一年期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债务到期之日后2年。截止目前该项银行授信已放款10511.11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近期收到银行函件,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已生效,公司为深圳兴飞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10000万元一年期银行授信中的3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债务到期之日后2年。截止目前该项银行授信已放款67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其中的3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兴飞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34,821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勇,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鹤州恒丰工业城C4栋5层、6楼东面、7层、8层。深圳兴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移动通讯智能终端及相关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深圳兴飞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1、借款主体:深圳兴飞

2、担保主体:公司

3、担保金额:人民币22000万元。

4、借款期限:1年

5、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债务到期之日后2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1、借款主体:深圳兴飞

2、担保主体:公司

3、担保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

4、借款期限:1年

5、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债务到期之日后2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详见第2016-009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预计对外担保事项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024.44万元,占最近一期(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8.33%,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4024.44万元,占最近一期(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8.33%,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公司的营业执照和2015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