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16-020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3月28日开市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5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并于2016年4月2日发布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进展公告。
2016年4月2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金国培先生与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系标的公司控股股东)签署了《关于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受让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股权转让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录》就本公司拟收购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者“航美传媒”)控制权作了如下约定:
1、收购价格
本次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2、支付方式
本次股权收购对价的支付方式原则上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3、换股价格
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由交易各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协商确定。
4、业绩承诺
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对标的公司2016年-2018年业绩作出承诺,具体金额根据标的公司评估情况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上述进展情况公司已于2016年4月27日披露(公告编号:2016-010)。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1、本次签订的《备忘录》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对于本次股权转让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本公司将聘请相应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履行后续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本次收购最终付诸实施的内容、进度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目前,就收购航美传媒控制权事宜,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就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与协商,由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规模较大,方案论证较复杂,公司需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与协商。
3、除了收购航美传媒控制权外,公司也在考虑收购其他资产,目前公司尚未就收购其他资产事宜达成相关协议,如有进一步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