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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0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我们主要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信用债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基金管理人开发的收益率基差分析模型能够分析任意时间段、不同债券的历史利差情况,并且能够统计出历史利差的均值和波动度,发掘相对价值被低估的债券,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和个券配置。

(2)宏观经济和市场因素分析,确定债券组合久期

宏观经济和市场因素分析主要是通过债券投资策略表进行。债券投资策略表是结合宏观策略表与市场因素的综合评分表。在具体投资研究工作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主要的经济变量(如宏观经济指标、货币政策、通货膨胀、财政政策及资金和证券的供求等因素)的跟踪预测和结构分析,建立“宏观策略表”,并结合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及其变动、货币市场利率及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等市场因素进行评分。 通过对上述指标上阶段的回顾、本阶段的分析和下阶段的预测, 债券投资策略表以定量打分的形式给出了下一阶段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利率走势。

基金管理人最终根据债券投资策略表综合打分结果给出的下一阶段投资债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

(3)收益率曲线分析,确定债券组合期限结构配置

债券收益率曲线是市场对当前经济状况的判断及对未来经济走势预期的结果。分析债券收益率曲线,不仅可以非常直观地了解当前债券市场整体状态,而且能通过收益率曲线隐含的远期利率,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从而把握债券市场的走向。通过收益率曲线形态分析以及收益率变动预期分析,形成组合的期限结构策略,即明确组合采用子弹、杠铃还是阶梯型策略。如预测收益率曲线变陡,将采用子弹策略;如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平,将采用杠铃策略。

(4)相对价值判断

根据对同类债券的相对价值判断,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债券,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债券。比如判断未来利差曲线走势,比较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水平,选择利差较高的品种,进行价值置换。由于利差水平受流动性和信用水平的影响,因此该策略也可扩展到新老券置换、流动性和信用的置换,即在相同收益率下买入近期发行的债券,或是流动性更好的债券,或在相同外部信用级别和收益率下,买入内部信用评级更高的债券。

(5)优化配置,动态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的组合测试系统主要包括组合分析模型和情景分析模型两部分。债券组合分析模型是用来实时精确监测债券组合状况的系统,情景分析模型是模拟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例如升息)或买入卖出某债券时可能对组合产生的影响的系统。通过组合测试,能够计算出不同情景下组合的回报,以确定回报最高的模拟组合。

我们同时运用风险管理模型对固定收益组合进行事前和事后风险收益测算,动态调整组合,实现组合的最佳风险收益匹配。

3、可转换公司债投资策略

由于可转债兼具债性和股性,其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其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资收益。

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首先从可转债的债性和股性分析两方面入手。

本基金用可转债的底价溢价率和可转债的到期收益率来衡量可转债的债性特征。底价溢价率越高,债性特征越弱;底价溢价率越低,则债性特征越强;可转债的到期收益率越高,可转债的债性越强;可转债的到期收益率越低,可转债的股性越强。在实际投资中,可转债的底价溢价率小于10%或到期收益率大于2%的可转债可视为债性较强。

本基金用可转债的平价溢价率和可转债的Delta系数来衡量可转债的股性特征。平价溢价率越高,股性特征越弱;溢价率越低,则股性特征越强。可转债的Delta系数越接近于1,股性越强;Delta系数越远离1,股性越弱。在实际投资中,可转债的平价溢价率小于5%或Delta值大于0.6可视为股性较强。

此外,在进行可转债筛选时,本基金还对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要素进行综合分析。这些基本面要素包括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摊薄率、流动性等。本基金还会充分借鉴基金管理人股票分析团队的研究成果,对可转债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形成对基础股票的价值评估。将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评分和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评分结合在一起,最终确定投资的品种。

4、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不能主动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但可以通过申购新股、增发等方式参与股票市场,还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在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和新股增发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全面深入地把握上市公司基本面,运用招商基金的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体系,深入发掘新股内在价值,结合市场估值水平和股市投资环境,积极参与新股的申购、询价,有效识别并防范风险,以获取较好收益。

(1)新股研究与定价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利用招商基金的投资平台和股票估值体系,通过行业研究、个股基本面研究、个股估值分析及投资建议四个步骤,积极发掘新股价值,为是否参与新股申购提供决策建议。

①行业研究

行业研究与个股研究紧密结合,是股票研究的第一步,深入、细致的行业研究有利于准确把握行业景气状况、企业生存竞争状态及企业未来增长潜力等,将对投资决策结果产生重要作用。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行业属性分类、行业发展评估、政策影响和行业横向对比四个步骤来发掘景气行业。

②个股基本面研究

经过对所研究股票所属行业进行深入分析后,行业研究员将从公司基本面分析入手,利用公开信息、公司调研、外部研究报告等信息,对上市公司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研究。分析过程侧重对包括公司所处的行业的前景、公司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和定价能力、公司的管理层素质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在内的一些因素进行定性分析。

③个股估值分析

在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利用绝对和相对估值等多种方式和方法对研究对象的股票价值进行评估。在投资过程中,绝对估值方法与相对估值方法的综合使用为投资决策提供更为可靠的依据。

其中,股票绝对估值方法主要采用自由现金流折现(DCF)模型及股息折现(DDM)模型计算公司隐含增长率,进而评估股票现价的估值水平。股票相对估值方法主要采用基于核心盈利(Core earnings)计算的市盈率(PER)、市净率(PBV)、EV/EBITDA、市销率(Price/Sales)、市价与现金流比率(Price/Cash Flow)及PEG(PE to Growth)等指标进行估值。

④决策建议

上述三步的研究与评估,有助于对所研究股票的投资价值形成较清晰的认识,为本基金的股票申购业务提供以下三方面决策支持:

首先,确定合理的初步询价申报价格。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对发行股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新股发行当期市场状况及短期市场走势判断,以历史新股发行折价水平为参考,确定合理的初步询价申报价格。

其次,预测股票流通后的市场价格。发行人和承销商最终确定发行价格后,本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衡量发行折价水平、近期新股上市涨幅、短期市场变化、市场对该股的预期、行业平均估值水平及其他影响新股市场价格的因素,从而判断新股上市首日及锁定期满后的可能市场价格。

最后,分析和比较申购收益率。经过上述分析研究,本基金管理人将结合发行市场资金状况,大致测算申购中签率及收益率等数据,并将该收益率与申购资金成本进行比较,从而决定是否参与新股发行申购。如果申购收益率为负或远低于资金成本,则放弃申购;否则可以考虑参与申购。

(2)积极参与新股申购

本基金将充分利用新股询价制度,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与股票发行人及承销商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力争确定合理的股票发行价格区间,并根据具体品种及发行价格参与新股申购。

(3)新股变现策略

本基金因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择机卖出。

九、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上述“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是指当年1 月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以《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为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希望运用积极的投资策略、稳健的风险控制手段追求绝对收益。因此,以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一般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来源于《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4季度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0.3其他资产构成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3月21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1月3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的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二、释义”。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二)目前所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三)主要人员情况”。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二)主要人员情况”、“(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二)注册登记机构”。

5、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四)申购、赎回的有关限制”、“(六)申购、赎回的费用”、“(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6、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7、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8、在“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部分,更新了“(三)收益分配原则”。

9、在“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四)费用调整”。

10、在“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11、在“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部分,更新了“(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2、在“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三)基金收益与分配”、“(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13、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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