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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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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6-010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通信天线与射频器件业经营。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天线、射频器件、微波设备、信号放大设备、信号测试设备、信号发射接收及处理设备、电子产品、馈线及电器配件(上述产品不含卫星接收设备);承接通信铁塔工程,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通信设备安装及维护;通信网络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除外)。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4年以来,随着4G技术的成熟并在全球范围内多个国家开始大规模投资建设,基站天线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大幅提高。由于2014年公司凭借快速反应优势推出多款4G产品,在市场中获得了较高的利润水平。但随着4G产品的逐步应用及市场竞争的加剧,更多的厂商加入到市场竞争中来使得公司2015年售价、毛利率均有所下降,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相应下降。另外由于国内及国外主要市场投资进度放缓,使得公司收入水平有所下降。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8,549,322.02元,去年同期1,500,132,718.19元,同比下降11.44%;201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438,456.77元,去年同期354,119.793.04元,同比下降30.13%;201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2,282,111.16元,同比下降17.7%。收入及利润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外销收入2015年较2014年有较大幅度下降,2015年外销收入244,621,310.10元,2014年同期为467,528,924.33元,下降222,907,614.32元,同时影响毛利132,140,200.27元。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1,875,993,086.00元,期初为1,660,563,101.26元,比年初增加12.97%。负债总额为809,667,874.54元,年初为 813,177,847.58 元,比年初降低 0.43%;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66,325,211.46元,期初为 847,385,253.68元,比年初增加25.84%。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1. √ 适用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6-016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10)。现经公司复核发现,上述公告中涉及“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内容需要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其它内容不变。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4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东北证券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结合持续督导情况等方式对通宇通讯《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的评价真实、客观。

保荐代表人:

赵明 田树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东北证券结合持续督导情况、查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宇通讯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描述事项真实、客观。

保荐代表人:

赵明 田树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