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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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16-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6-05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公告称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恒逸集团”)计划自2016年1月14日起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择机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买入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合计增持不低于1,000万股公司股份。

公司于2016年5月3日接到控股股东通知,恒逸集团近日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完成后,累计增持10,273,737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基本情况

1、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及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公告称控股股东恒逸集团计划自2016年1月14日起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择机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买入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合计增持不低于1,000万股公司股份。本次增持符合公司增持计划。

3、本次及前次增持情况

4、累计增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恒逸集团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10,273,737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78%。

二、增持前后的比例

备注:恒逸集团直接和间接持股股份数剔除仍有7209股应赠送保留恒逸集团股东账户中的股份数。

三、其他事项的说明

1、上述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等有关规定。

2、恒逸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符合增持计划。

3、恒逸集团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股东恒逸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