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0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通知于2016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6年5月4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3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蔡鹤皋先生、齐荣坤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喜军先生。
5、列席人员: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董事会权限内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董事会决定,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前,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商业银行。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在董事会权限内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意见。
《关于在董事会权限内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全文、相关机构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关于在董事会权限内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时刊登于2016年5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通知于2016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6年5月4日上午11:00在公司三楼3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初铭志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董事会权限内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前,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产品进行投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董事会权限内
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12年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议案已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前,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商业银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82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2.80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4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88.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191.5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8,491.58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9,115.18万元,其中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使用13,581.12万元,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使用5,534.06万元。
关于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详细情况请参见2016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情况及原因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35,201.57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主要系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形成暂时性闲置;超募资金暂未确定用途,暂时性闲置。上述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购买理财产品35,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18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21.57万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募投项目建设优先的前提下,对其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良好的流动性。
2、投资品种
投资于安全性高、高流动性、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的保本型浮动或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风险投资种类,即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
在投资期限内,公司日均持有任何一类或几类投资品种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4、投资授权及期限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时止。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5、资金来源
为公司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
6、决策程序:《关于在董事会权限内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并履行相应的公告义务。
7、本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品种选择的说明
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保本型浮动或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对本金有较高保障的同时,能够提高收益性,保障资金的安全。
六、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已制定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七、风险提示
1、上述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较大波动的不利影响。
2、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需求进度,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并结合金融市场形势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准确预计。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上述资金的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通过投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九、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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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超募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