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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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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68 股票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9

债券简称:13尖峰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尖峰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尖峰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回售代码:100934

● 回售简称:尖峰回售

● 回售价格:100 元/张

● 回售申报期: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5月4日

● 回售申报有效数量23,340手,回售金额为23,340,000元。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5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16年6月6日)。

根据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6月3日公告的《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条款,本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3尖峰01,债券代码:122227)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即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5月4日),将其持有全部或部分“13尖峰01”债券申报回售,回售的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3尖峰01”公司债券 回售申报的统计,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23,340手,回售金额为23,340,000元。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本次回售的资金发放日为2016年6月6日。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6日